1.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础。
基本要求包括:①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循;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上下有序、内外协调、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原则,立改废释并举,实现从粗放立法向精细立法转变,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③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重点内容包括:①健全宪法实施制度;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④着力培育公民和社会组织自觉守法的意识。
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指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建立的有效的法治化权利监督网络。它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等为主要任务,是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重点内容包括:①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③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④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合力,推进法治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⑤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4.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依托。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包括政治和组织保障,人才和物质条件保障、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保障等。
重点内容包括:①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②加强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③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的守法社会氛围。
5.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指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及其运行、保障体系。
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总目标是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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