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模式的内容:
①关于建立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的问题。斯大林指出,我们已争得了无产阶级专政,从而建立了走向社会主义的政治基础,我们还要用自身的力量,建立社会主义所必需的经济基础。他强调,苏联是在资本主义包围的环境下进行建设的,如果不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如果停留在只输入机器而不能自力生产机器的阶段,就不能担保苏联不变成资本主义体系的附属品。因此,我们的任务不仅要增加整个国民经济中工业的比重,不仅要在现代化新技术的基础上改造国民经济一切部门,向这些部门提供现代化新技术,而且要在这种发展中保证受资本主义国家包围的苏联在经济上的独立。
②关于改造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问题。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决不能无止境地即过于长期地建立在两个不同的基础上,建立在规模最大的联合的社会主义工业的基础上和最分散最落后的小商品农民经济的基础上。个体小农经济无力采用新技术和新式农业机械加快农业的发展,不能提高农业的商品率,满足城市和工业对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需要;不仅如此,小生产经常地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使资本主义恢复所需要的条件增长起来。1929年底,在斯大林领导下,苏联开展了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通过这场暴风骤雨的群众运动,苏联由一个主要是个体小农业的国家变成了大规模集体农业的国家。由多种经济成分过渡到只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当时,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纯之又纯的模式,看不到公有制居领导地位的条件下,还可以调动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积极作用,来发展生产;更不可能认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必要性。在这一点上,我们是不能苛求于前人的。但是,他在改造非公有制经济上片面强调速度,采用行政的、强制的手段,实现农业集体化,并过早结束新经济政策,实行转轨,则是一大失误。
③关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问题。斯大林强调,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他提出,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是社会主义特有的经济规律,它要求整个国民经济在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按比例地发展。国家计划对企业、部门、地区的生产和流通具有极大约束力,计划就是“法律”。他认为,国民经济的计划化,可以使苏联避免那种破坏国民经济并给社会带来巨大物质损害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从而保证国民经济高速度地不断地增长。实践证明,斯大林把计划经济与发展商品经济对立起来是完全错误的。
④关于在经济上超过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问题。斯大林认为,尽管苏联的工业在生产的技术装备数量和增长速度方面,已经赶上并超过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但苏联在经济方面仍然是落后的。一国工业的经济实力并不表现在它的工业总产量上而不计及人口多少,而是表现
在直接按人口计算消费品数量的工业总产量上。
⑤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问题。斯大林晚年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他认为社会主义两种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并存,是社会主义仍然需要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直接原因和客观依据;并提出利用商品生产和它的“货币经济”一起共同为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生产的事业服务。这对传统的观念是一个较大的突破。但是,斯大林在认识上是不彻底的,他承认社会主义条件下必然存在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但又把它限制在消费品的生产和流通范围内,拒不承认生产资料也是商品,不承认价值规律对社会生产的调节作用。这说明他未能摆脱商品生产是一种“异类”的旧框框,加以他又把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作为主要任务,并用它来衡量一切,因而这个重大课题依然未能解决。
严重的弊病:①经济上过分集中,统得太死。②权力过于集中,民主太少。③国家机构官僚主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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