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社会主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社会主义必须拥有发达的社会生产力。
第二,社会主义必须建立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形式。社会主义,将实现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即建立社会公有制。
第三,社会主义必须实行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
第四,社会主义必须消灭了阶级、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
第五,社会主义必须使国家的政治职能消亡。
第六,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科学教育事业。
第七,社会主义必须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但是,中国是在半殖民地关封建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是无前例可循的。因此,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根据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对农业、手工业和酱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底,党中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其实质就是要改变生产关系,即解决所有制问题,扩大国有制,新建、改建、扩建国营企业;将劳动人民的和资产阶级的两种私人所有制,经过公私合营,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和国营企业,以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其中,“一化”,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主体;“三改”,即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翼”。“化”与“改”之间,这一“改”与那一“改”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