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1989年我在大学就读期间,读到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犹太人问题》等著作时,就对“市民社会”产生了浓厚兴趣。当时我朦朦胧胧地觉得,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断地推行新政,社会主义国家也不断地进行政治经济改革,这说明二者都遇到了某些“相通”的困境或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国家和社会关系的调适问题。而西方向东方文明的回眸,东方向西方的借鉴也似乎说明了某种共同的趋向。后来,我才接触到更多的有关市民社会理论的文献,自己的理论思考也才逐渐清晰起来。于是,开始运用这一理论进行法学及法治问题的研究,关注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并发表了系列学术论文。1998年9月,我有幸获得了国家“九五”规划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从事“公民意识与依法治国”项目的研究,历时三年。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著作就是该项目的最终成果,这也是我从市民社会理论出发对法学理论和法治进行系统研究的第一本专著。然而,我深知自己才疏学浅,书中拙笔陋见难免挂一漏万,真诚地恭请学界同仁不吝赐教和斧正,同时但愿拙著能够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学术研究工作是清苦而充满乐趣的。回想起三年多紧张的研究和写作过程,我有很多独特的深思和感慨。我内心始终放不下全身瘫痪的老母,还有时刻撒不开手的幼小的儿子,更不敢懈怠自己所担负的繁忙工作。最紧张的时候,衣服要两三周集中洗一次,碗筷要两三天集中刷一次。2000年这个跨世纪的春节,当别人在欢天喜地欣赏春节联欢晚会的时候,我却依然在紧张地校对书稿。而我的休息方式,也常常是伴着“走进西藏”的幽远歌声而独自漫步于校园甬道或野外荒园。那时的感觉真可谓“众鸟高飞尽,孤云独自行”。其实,我早已习惯了艰苦的生活。因为我出生于穷乡僻壤,且幼年丧父,当过童工,卸过火车,卖过麻花、冰棍,直到1990年大学毕业后方有好转。好在如今无需再为衣食住行而烦恼了。请不要误会,我这里绝不是意在乞求同情和理解,而是说我本“布衣”出身,现在“布衣”依旧,但未敢忘“匹夫之责”和学人肩负。不管人们对我的研究成果如何评说,但我确实投注了我的激情和汗水。这是我的钟爱和乐趣所在,也是我喜欢的生存方式。然而,我并不敢奢望自己拙浅的笔墨能为中国民主法治进程做出几多贡献,如果拙著在茫茫书海中并不仅仅是“滥竽充数”的话,那也就是我很大的快慰了。
本书的完成得益于很多人的帮助和支持。我要感谢国家规划办的项目资助,感谢朋友和同事的关怀与支持,感谢我八旬老母和我懂事的小儿子的理解。尤其要感谢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硕土生导师杨震教授,黑龙江大学校长、博土生导师衣俊卿教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于逸生教授、总支书记贺轶文教授及吴方正教授等领导对我多年的帮助和关怀;感谢中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吕世伦教授的指教、支持并欣然为本书命笔作序;感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孙国华教授的学术帮助和鼓励;感谢严明教授在英译校方面的帮助以及钱福臣教授、唐永春教授和陈景辉博士生的学术讨论与支持;感谢我的研究生于柏华、张晓萍、马金芳、邓琦、张翠梅等诸同学在查找资料、文稿誊写及校对等方面的支持;感谢商务印书馆著作室编辑王兰萍女士、《法学研究》杂志社编审张少瑜先生和刘翠霄女士等的热情帮助和扶植。最后,我还要感谢儿童动画片的制作家们,是他们的成果每天都能极大地吸引我小儿子的注意力,让我每天能够多赢得2-3小时的研读和写作时间。
马长山
2001年5月于冰城学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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