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对“中国艺术发展研究会”“中国传统艺术交流协会”“中国文艺名家研究会”等19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集中取缔。他们以举办全国性评选活动为名诈骗敛财!
19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如下
经查,这些没有实际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的非法社会组织以举办全国性评选活动为名,授予个人“国家殿堂级文艺大师”“世界和平文化传播大使”等荣誉称号,并以此诈骗敛财。
打着“国字头”旗号,留的是假地址
2020年9月,北京市民政局结合群众举报线索,对多家组织涉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19家非法社会组织伪造印发国家级社会组织红头文件并加盖伪造印章,以举办全国性评选活动为名,授予个人文化艺术方面的荣誉称号和奖项,颁发荣誉证书以及价值数千元的奖杯、奖品,再由获奖者支付部分费用进行诈骗敛财。
如授予“中国文学艺术界红船精神奖”“共和国十大传世名家奖”“国家殿堂级文艺大师”“世界和平文化传播大使”“中国国学艺术传承奖”“国家抗疫宣传大使”和“建党伟业文艺贡献人物”等荣誉称号。非法社会组织自称办公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八里庄一带。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文件中所留地址均为邮政信报箱或虚假地址,现场没有实际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所留电话也都无人接听。
冠名真假难辨,主办者从不露面市民政局执法人员介绍,这19家非法社会组织有五个特点:
一是在冠名上具有迷惑性,通过“中国”“中华”“世界”“国际”等吸睛词汇,让老百姓真假难辨;
二是在业务范围上“蹭热点”,涉及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国学等领域,吸引社会关注;
三是在具体运行上狐假虎威,招摇撞骗,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发布通知并加盖印章,以此迷惑老百姓;
四是在宣传手段上具有广泛性和针对性,采用向文学艺术界有一定声望的人士定向邮寄虚假评奖证书等方式骗钱敛财;
五是在行动轨迹上具有隐蔽性,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无有效联络方式,主办者从不露面,仅通过网络和邮政信箱邮寄文件。
对这19家非法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市民政局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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