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剧变,正在加速袭来!
据新华社消息,7月20日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出要求。
《决定》提出: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有效解决“择校热”,研究制定租房购房优惠……
可以说,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等多个方面,《决定》的内容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揽子支持举措!
其中,社会抚养费: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点。那么,它从何而来?
事实上,对于社会抚养费的称呼已演变多年。
起初,社会抚养费在20世纪80年代时叫“超生罚款”。当年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
到了2000年,财政部、原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从形式上表示对公民生育权利的尊重。
其实,从超生罚款到计划外生育费,再到社会抚养费,虽然叫法不一样,法律性质也在变化,但实际上都是通过经济手段来影响公民的生育意愿。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趋势愈发明显。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虽然总人口数小幅增长,但年平均增长率仅0.53%,增速明显放缓。
同时,60岁及以上人口超2.6亿,65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4.63%。反观生育,2020年中国生育率已跌至1.3,较2019年下降了23.5%。
正是如此,在短短十年内,中国更是连续出台了二孩、三孩政策。
不得不说,这一决策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将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整体活力。
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变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未来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更好发挥人口因素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
这次的“三孩配套政策”成型后,除了处罚性的社会抚养费被取消,也会给家庭的三件大事——入户、入学、入职,这些压力松绑。
本身现在的公立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学位墙皮头都难得一个,民营的有学位却也要价不菲。因此照顾小孩的负担,也是不少人生育意愿不强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决定》又提出要向生育服务领域下手。按照国家卫健委明确的数字,将会在“十四五”这段时间内把新增示范性普惠托位的供应量提高到突破50万个。
另外,在有条件的地区,《决定》也将会着手父母育儿假的试点工作,以此来改善父母双方的养育责任分配。
同时,专家也指出企业公司应当背负起的责任和功能——男员工的育儿假可以按照其养育的儿童数量因人而异来调整,重要的是,让男女员工都能够获得休育儿假的权益。从税收和住房两方面为新生儿父母减负,也是《决定》准备推进的方向。
一方面是通过调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面是按照未成年子女家庭的需求调整公租房的匹配。最后,还要把教育的这张饼做大,让教育资源的分配更加均衡,也让父母不再承担巨大的“鸡娃”压力。
可以预见的是,这只是一个开端:
相信在未来,对于三孩或三孩以内的家庭,将迎来更多利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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