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将两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01
怀宁县安徽久鹤木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安徽久鹤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2MA2MWR463N,地址:怀宁县工业园石牌大道木石面基地院内,法定代表人及实际负责人:江吉高。
2023年2月6日,张某、何某年等员工向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安徽久鹤木业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未支付。
经查,该公司共拖欠张某、何某年等9人2022年2月—9月工资26.8万元。2023年2月13日,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怀人社监令〔2023〕6号),责令该公司在2月22日前付清所欠工资,但该公司未履行且存在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2023年3月21日,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至怀宁县公安局立案查处。2023年5月29日,该公司在怀宁县公安局、怀宁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的监督下已付清9人工资26.8万元。
02
太湖县查处巴峰拖欠劳动报酬案
巴峰,身份证号:3705**********2010。
2023年2月,太湖县人社局接钟某、陈某、钟某投诉称巴峰拖欠3人2022年10月、11月、12月工资共计7.02万元。
太湖县人社局立案查处,经商请太湖县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于2023年4月4日太湖县人社局联合太湖县公安局、无锡市滨湖区人社局等单位,在无锡创彩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巴峰工作所在地)向巴峰现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太人社监令〔2023〕4号),但巴峰在限期内未支付。太湖县人社局告知了巴峰逾期不支付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巴峰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解决问题(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巴峰逾期仍不支付。
2023年4月24日,太湖县人社局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当日公安部门受理并立案。目前该案件现正在侦办中,已对巴峰进行网上追逃。
END
————
整理 | 雨相
来源|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务合作 | 15855656055(微信同号)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