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社会保障卡对我们很重要,大部分人只要能够办理社会保障卡都会及时去办理社会保障卡。但是有些时候确实是没有办法亲自去办理,这个时候只能是委托别人代办了。办理时一般需提供:1、参保单位经向地税部门申报审核后证明文件;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一般为1寸)。领取社会保障卡时,须凭《社会保障卡领取通知单》和领卡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二)城镇居民及学生首次办理社会保险卡的,应向所属社居委(村委会)或学校提供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申请表格,即可办理医保卡。由于持卡人不慎,遗失社保卡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社保卡遗失后,一定要办理挂失,之后方可补办。丢失后,须在第一时间先拨打12333进行电话挂失,然后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手续。电话挂失到柜台办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办理新卡时,一般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同时,要在规定的工作日后方能凭收费票据及身份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领取。其它如被盗、损坏等原因造成社保卡无法继续使用的,也应参照以上流程办理挂失及更换手续。二、怎么领取电子社会保障卡打开微信,搜索当地的社保局人社公众号,之后关注此社保局人社公众号进入人社公众号主界面,点击页面右下方的社保通,再点击社会保障卡进入社会保障卡主界面,点击电子社保卡进入卡鉴权校验,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姓名,随机码,然后点击登录;页面弹出电子社保卡签发,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点击签发电子社保卡;如果没有弹出电子社保卡签发,返回到社会保障卡主界面,点击电子社保卡即可进入领取电子社保卡,页面会弹出自己的身份信息,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界面,再次勾选阅读并同意,然后再点下一步进入人脸识别录像界面,记住页面底下的四个数字,点击进入录制,录制的时候需要朗读此页面的四个数字;页面弹出认证成功,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就完成了,点击下一步;进入电子社保卡密码设置界面,输入电子社保卡的密码,然后点击页面下方的完成页面弹出:您已成功领取电子社保卡,这样自己的电子社保卡就开通并领取成功了。
三、社保卡可以当银行卡用吗社会保障卡可以当银行卡用的。前提是必须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以完成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支付,这部分钱是可以取出来的,但医疗保险中个人帐号的钱是无法取出来的。社保卡都有ATM的标记,社保卡一卡两个账户,前者是社保卡里的钱不能取出来,金融账户则可当普通银行卡使用。但是需要拿身份证到卡片上相应的银行激活。社保卡也能当身份证使用,因为社保卡是一种双芯片、带信息的磁卡,也就相当于持卡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就光从卡面就能看到姓名,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在视读方面与身份证相同,在机读方面可以通过后台系统确认身份,有了它,就省了拿身份证和户口本的麻烦。
法律客观:
社会保障卡如何使用、报销问题解答指南:问:门诊挂号诊疗费用不按比例报销了?答:自2009年6月1日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值得说明的是,无论患者今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超过门诊起付线,医疗保险基金同样定额支付2元。问:外购药品医疗费用是否持卡实时结算?答:因外购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进行持卡实时结算,仍按原结算方式操作。问: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要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问: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答: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门诊大额医疗,退休人员补充保险,残疾军人补助。“本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1、自付一:按比例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和超封顶线以上金额;2、自付二:乙类目录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金额(如乙类药品中个人自付的10%的医疗费用;3、自费: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问:在职转退休人员应如何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答:持卡人信息,可到发卡单位所在区县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数据同步。问:在职转退休人员没有及时变更社保卡信息会出现哪些问题?答:在职职工退休后没有及时变更信息,在持卡就医时,仍将按照在职职工的门诊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这可能会损害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问:持卡就医是否需要选定医院?答: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问: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起付线有变化吗?答:持卡就医后起付线标准不变: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问:持卡就医后,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有何调整?答:目前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没有调整。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帐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不慎将医保手册(蓝本)丢失,如何处理?如社保卡丢失,如何补办?答: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医保手册(蓝本)手续,在补办医保手册(蓝本)时,单位需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社保卡丢失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卡手续,单位需同时提供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蓝本),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问:社会保障卡到哪里领取?答:在职人员在参保单位领卡;退休人员在原参保单位领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在参保街道社保所领取;职介、人才存档人员在参保区职介、人才服务中心领卡。问:领到卡后,发现卡内信息有误怎么改?答:发现此种情况,多为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凡属上述情况,持卡人应通过单位将社保卡交回区社保中心。问:领到的社保卡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怎么办?答:将社保卡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给单位,由其上交区县社保中心重新制卡。问:如何查询卡内信息?答:可持卡到卡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帮助查询,或持卡在自助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自助查询。目前,本市社保卡服务体系主要由社保卡服务网点、社保卡服务热线、社保卡服务网站和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四部分组成。社保卡服务网点设置在全市300多个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和18个区县社保中心及市经济开发区社保中心,方便持卡人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社保卡服务热线是“96102”,提供24小时开通服务;另外通过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可进入社保卡服务网站界面。
社保卡服务网点和本市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内均安装了社保卡服务自助终端机,可实现查询医保信息以及预挂失等功能。问:为什么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答:本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为2009年2月16日零时医疗保险数据库中的时点信息,此后新参保的人员及因信息比对有误需进行二次信息采集的人员不在本次发卡范围。因此,造成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问:参保人领卡后,对持卡就医的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一些单位告知参保人在下半年或年度才能使用社保卡就医结算?答:参保人员在领到社保卡后,即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但在此之前如有个人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应提前办理手工报销手续。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其手中的医保手册(蓝本)是否继续使用?答:本市的社保卡将分期分批发放,在社保卡完全替代医保手册(蓝本)之前,社保卡与医保手册(蓝本)并行使用。医保手册(蓝本)停止使用时,将向全市发布通知予以告知。问:本次看病忘了带卡怎么办?答: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问:初次使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开卡的手续?答: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办理挂号或交费的同时,社保卡即可开通。
问: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问: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同时刷卡结算?答:是。问: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如何看病?答: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持新的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问:持卡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就医?答:持卡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先现金全额交费,由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医疗费用单据,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问:发生工伤事故后就医,如何区分是否应当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如实时结算了,后又被认定工伤,如何解决?答:如果认定确实是工伤事故,应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经由工伤保险报销;如实时结算,后又被认定工伤,参保人员将实时结算的费用办理退费,再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将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申报至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问:哪些情形需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答:(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2)残疾军人新参保;(3)转换医疗保险险种;(4)特殊病种审批;(5)手册丢失补领手册。问:社保卡丢了怎么办?答: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见附件一)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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