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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虹口-南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签订共建协议

长三角区域(虹口-南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签订共建协议上海市虹口区、江苏省南通市两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秉持自愿、友好、协商原则签订框架协议。

为全面贯彻长三角一体化的国家战略,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上海市虹口区、江苏省南通市两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秉持自愿、友好、协商原则签订框架协议,以期进一步加强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化解的协作配合,共同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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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剑峰等一行八人,前往南通市进行共建协议签约仪式。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严红梅、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剑峰,及两地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代表,共同参加签约仪式。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雨生与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高燕(主持工作)代表双方进行正式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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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严红梅副局长表示,虹口-南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战略合作友好共建,为两地携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奠定了基础,也是全面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国际战略,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具体举措。同时表达了对于两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携手共进、融合发展、共创未来的美好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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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剑峰副局长表示,在长三角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虹口、南通两地虽有差异,但也存在共通之处。首先,介绍了虹口区区情以及与南通的历史渊源。其次,结合习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谈到了虹口仲裁院工作中的“四个”强化。最后,就双方共建合作的原则、领域以及机制,在深度谋划、强力推进、勇于挑战等方面分享了三点体会。通过合作共建加强交流与融合,下一步将共建工作做深做实,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推动两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作、共建方式创新迈入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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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南通市就市、区(县)各仲裁院历史变迁、内部建设、业务工作、机制协调等方面情况作了介绍,虹口区就区人社局监察和仲裁工作、街道和工会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区仲裁院办案情况和调解仲裁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介绍;双方探讨和分享了各自区域调解仲裁工作的特色和创新,并就今后的友好共建进行了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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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合作共建,增进了长三角城市间点与点之间的联动,为进一步加强区域优势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和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今后,双方将按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共建机制,有力助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虹口人社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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