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21年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21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审查受理部门
三、审查实施方式:
全面推行书面审查劳动用工数据网上申报,不要求报送纸质材料。用人单位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模块自行申报年度劳动用工信息,访问方式有:1.点击“政务服务”—“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2.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参加申报的用人单位应首先完成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账号注册,用人单位也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扫码登录申报或者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申报。由实际用工所在地综合执法局对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的数据进行审查。
四、审查实施时间:
2021年4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
五、审查业务咨询电话:
常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52778072
虞山街道综合执法局电话:52988206
琴川街道综合执法局电话:52343966
常福街道综合执法局电话:52393391
莫城街道综合执法局电话:52750120
沙家浜镇综合执法局电话:52356110
古里镇综合执法局电话:52959712
海虞镇综合执法局电话:52561179
梅李镇综合执法局电话:52262371
董浜镇综合执法局电话:52688330
尚湖镇综合执法局电话:52400933
支塘镇综合执法局电话:52558110
辛庄镇综合执法局电话:52482110
东南街道综合执法局电话:52969897
碧溪街道综合执法局电话:52699110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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