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会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现面向全大市诚邀一批优秀的社会组织加入我会。入会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社会组织促进会成立于2011年10月,是由宁波市民政局主管的一家枢纽型、复合型、示范性AAAAA级社会团体。促进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打造社会组织交流合作、协同治理的共享平台”为使命,坚持“开放、创新、联合、发展”的工作理念,致力于社会组织发展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动,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促进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引导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繁荣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促进会共有单位会员130多家(截至2022年底),包括市本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以及各区(县、市)的枢纽组织,服务领域涵盖各行各业,集聚社会组织优秀人才。2019年1月,成立了宁波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党支部,成为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首个直属党组织;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信息宣传部、项目管理部三个职能部门,设计并执行了“甬社”系列会客厅、大讲堂、创业创新沙龙等系列社会组织品牌服务;多年承接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修订《宁波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组织实施一年一届的“宁波市公益项目设计大赛”始于2013年,现已成为我市公益事业的一张亮丽名片。
二、会员服务
1.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利。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2.为会员单位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接受会员单位发展意见、提升会员的能力等一系列服务;
3.优先为会员提供各种交流、培训服务;
4.优先为会员提供各类座谈会以及研讨交流会,从中加强和提升会员的知识和技能;
5.定期走访会员单位,掌握和了解会员的诉求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跟踪服务,妥善解决。
三、会员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 按规定自觉交纳会费。
四、会费标准
1.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3.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元;
4.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500元。
五、入会条件
1.注册登记的法人社会组织,且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2.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相关业务及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4.3A及以上等级且在等级有效期内的优先。
六、入会程序
1.提交《宁波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入会申请表》(见附件);
2.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秘书处联系新会员加入我会会员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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