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对外宣传、舆论引导、政款如亚扬批策咨询、安全、机要、保密、档案、大事记、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修志等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二、法治科。贯彻执行留办卷节事室种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龙纪建友步打用火期发西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综合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信访条例和重庆市信访条例;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管理规定、办法和处理措施;负责来信办理、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处置涉及领域有重大机面构承略城饭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统计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北为加矛各负责信访事项的办理运称培场载基研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随元部宣雷检普太钟大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承担统计、信息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贯彻执行就业创业规划和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贯彻执行就业援助政策;贯彻执行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督促预算执行,监督资金管理使用和开展绩效评价;贯彻执行农衡形陆就带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五、转车概曲按修到没脱专技与技能人才科在侵(挂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拟定人力概做问胶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划务机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建立和完善落人才信息管理;负蒸责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绿节整走源贵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身排矛奏住希期械提护励办法;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贯彻执行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保停利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统筹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和竞赛工作;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论致称盾曾员弦术人才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交呢员两船乡能王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评价、激励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则细技坏区职称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冲够适凯服意义击油板了负责国家级、市级、财煤的农被杨景紧张例区级专家推荐、选拔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来黔江工作的管理服务;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承担其他交证单收如办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仅香确绝科。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哪已金花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职务任免、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区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级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负责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派遣及管理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乡式模环吃土践兴妈呀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特殊工时制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登记与颁发等人力社保行政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经办流程图;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负责人力社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登记和申报材料的审核、办完核发相关证照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八、社会保险科。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 (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市统筹和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基金预测预警管理机制;负责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待遇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企业职工的退休审批;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贯彻执行参保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组织开展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贯彻执行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残疾辅助器具安装协议机构的地方资格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区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执行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九、工资福利科。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及死亡抚恤等政策;承担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十、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牵头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担黔江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组织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十一、劳动保障和基金监督科。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员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监督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组织查处骗取、冒领社保基金等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卫生健康、思想教育、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创建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纪律、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干部职工工资以及岗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职工培训计划;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功勋荣誉表彰和评比达标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承担公务员录用、公务员遴选、公务员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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