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是相互交织的,社会工作大部分涉及社会福利,所以要了解中国社会工作就必须了解社会福利制度,同时还必须了解中国的政治史和文化传统。丹麦学者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在《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商务印书馆,2010年)一书中,曾将福利国家体制区分为三种:“自由的”福利国家、“法团主义的”福利国家和“社会民主的”福利国家。在自由的(liberal)福利体制下,国家只提供最低的社会福利。福利主要提供给低收入者,对国家有所依赖的人,其他人则依赖市场。领取者有资格限制。香港综援制度,就要先经过资格审查。尽管这种制度仍然存在问题,领综援者不愿工作,制度变成养懒人,而且骗取综援的事件层出不穷,日见报端。香港的另一项福利政策就是“生果金”(高龄津贴)。生果金原是对长者的敬意、回馈为社会作出贡献的长者,到一定年龄(65岁)即可领取。香港特首曾荫权曾提出要对领取生果金的长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因招到一致反对而作罢。若实行资格审查,则生果金尊敬长者的原旨荡然无存,长者领取等于受侮辱,将会导致更多长者不领取。这里存在“污名化”的问题。在法团主义的福利体制下,传统的家庭关系得以维护。只有在家庭没有能力为家庭成员提供救助和服务时,国家才会进行干预。
实行这种体制的主要是欧洲大陆的奥地利、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在社会民主的福利体制下,工人阶级与白领、公务员享有平等的福利,但同时中产阶级又能够享受差异化的福利和服务。此外,即使家庭仍然具有救助能力,国家也会对家庭成员提供资助。目标不是让家庭成员依赖于家庭,而是让家庭成员能够获得个人独立。这种体制的代表是北欧国家。福利体制涉及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去商品化(decommodifying)?若服务被视作一种权利、并且一个人不必依赖市场就能维持生计,那么这就是去商品化。劳动力本身就应该是去商品化的,因为劳动力不是商品。在这三种体制中,去商品化程度最高的是“社会民主的”福利体制,最低的是“自由的”福利体制。中国是三种体制并存,在不同历史阶段,表现为其中一种模式占据主导地位。与北欧的社会民主国家不同,社会主义新中国是在获得人民支持的暴力革命发生、并取得胜利以后所建立的。中国革命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建国以后,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的福利制度。普通工人和农民的地位提高。政府自觉位高权重,为人民提供父爱式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福利政策是普遍主义的。但中国城乡是分隔的,城市和农村享受不同的福利待遇。1992年以后,中国开启快速的市场化改革,逐渐从“法团主义的”、国家本位的福利国家走向“自由的”福利国家,取消住房、教育和医疗等福利。
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进入社会转型的新阶段,城市、农村一体化需要逐步实现,也就是需要实现真正普遍主义的社会福利,全部人口平等享有,消除城乡、地位、特权的差别。中国正在从“自由的”福利国家往回退缩,而向“社会民主的”福利国家迈进。中国有一些自由主义者很反对搞福利,一直主张强化“自由的”福利体制。但他们的主张没有获得支持。这是因为中国的中产阶级不够强大。中产阶级一般都会反对平等化的福利政策,因为他们真正享受得到的福利很少。以香港中产阶级为例(家庭月收入4万港币以上),他们缴纳税收、但基本享受不到社会福利。他们没有领取综援的资格,也没有住房福利(底层人士可申请公屋或夹屋)。子女的教育福利也不多,因为他们的子女一般要接受更好的教育,就读学费不菲的私立学校。他们实际上也享受不到医疗保险,因为他们没有时间排队等候,去公立医院甚少。香港一直奉行自由竞争,如果要搞福利,则会遇到很大阻力。但中国大陆的中产阶级声音甚小,对社会起不到主导作用。只有中国大陆中产阶级强大起来,建设“自由的”福利国家才有可能成功。中产阶级需要的是差别对待的、而不是一视同仁的福利政策,能享受的社会福利必须是不平等的,而这才有可能阻止市场力量的进入。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大陆私营部门所适用的福利制度逐步走向市场导向,劳动力也重新商品化。但是公营部门的福利制度并未受到市场改革的太多冲击,特权实际上保留了下来,比如公务员。公营部门的福利制度是不依赖于市场的“法团主义”,私营部门的福利制度是“自由的”,过度依赖市场。福利是不平等的。在公营部门,劳动力还是“去商品化”的,是受到保护的。公营部门享受的福利已经过度。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进行的市场化改革中,私营部门高速发展,私营部门的劳动力完全商品化,福利基本为零(近几年稍好)。此后,必然面临社会的反向运动。社会矛盾多发。社工只能成为化解社会冲突的“救火队员”,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同理,“企业社会工作”(比如关于劳工权利、劳工纠纷的研究)也将成为社会工作的重点。社会工作起源于英国,伊丽莎白时期颁布《济贫法》,当时需要社会工作者来协助完成社会救济工作,为贫困者提供服务。但福利政策是会变化的,社会救济迟早要发展到社会福利,香港从20世纪40年代以后开始至今都在经历这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工作的日益专业化、职业化就是大势所趋了。中国的福利政策也是随时代而变,从毛泽东时代的“权威主义”、“法团主义的”福利体制,走向邓小平时代的“自由的”福利体制,再走入后邓小平时代的“普遍主义”、“社会民主的”的福利体制。
在毛泽东时代,不需要社会工作者。在邓小平时代,社会工作以扶贫、脱贫为重点。后邓小平时代的一系列问题其实是邓小平时代所延续下来的。在后邓小平时代,社会矛盾更加凸显,需要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在中国的现实情境下,社会工作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国家主导难以改变。国家主导社会工作服务是不可避免的,比如说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家。香港社会工作者实际上居于政府和个人之间,在政府面前可以为个人说话,在个人面前可以为政府说话,起到缓冲作用。中国大陆目前还无法采用香港模式。二、公共权力的扩张。这里说的公共权力不是狭义的政府权力。中国传统历来是皇权不入家门。政府不介入家庭纠纷,家庭领域保留给家庭成员。比如警察介入家庭暴力问题实际上是与中国文化传统不相吻合的。政府的干预固然是保护了受害者,但政府的权力也由此深入到私人领域中。保护和压迫其实是一体两面,政府权力强大到足以保护个体,其实也就是强大到足以压迫个体。三、志愿难以取代亲情。社会工作者的使命就是协助有需要的人士,但这些人士其实更需要的是家人关照,因为凝聚其间的是亲情。社工难以解决社会传统所带来的亲情淡漠。尽管如此,有困难找社工还是很难实现,因为有困难一般想到的是找亲戚、找朋友解决,亲情和友情因稀缺而显得更为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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