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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社会福利中心(新乡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新乡市社会福利中心(新乡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新乡市地名事务中心隶属新乡市民政局,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编制11人。 职责是:负责做好全市地名服务工作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地名调查、收集、整

新乡市社会福利中心(新乡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是新乡市唯一一所由政府兴办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始建于1950年8月,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区“三无”老人、孤残儿童和社会弃婴的收养、医疗工作;承担孤残儿童和社会弃婴的脑瘫康复、特殊教育,支持智力低下大龄儿童参加技能培训、协调就业安置等工作;为社会困境家庭中的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治疗及对家长进行康复技术培训指导工作;为需要集中供养的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以及需要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提供养护工作;对市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多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业的关心、支持下,市社会福利中心深入贯彻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坚持“把孝心奉献给老年人、把爱心奉献给孤残儿童”的服务意识,以“爱岗敬业、温馨和谐、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为主要目标,用爱心、耐心、细心,努力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孤残儿童构建更加全面、更加专业、更高质量的“养护、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为一体化的多功能养育模式。

市社会福利中心采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方法,领导班子团结一心、全体职工齐心协力,有效突出兜底保障公益职能,着力推动服务扩面提质增效,扎实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先后获得了“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河南省一级社会福利机构”、“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今后,市社会福利中心将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综合技能水平,传承和发扬行业精神,努力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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