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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几个基本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几个基本问题作者简介:陈锋(1965-),男,广西浦北人,钦州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摘 要:当前,学术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气氛越来越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几个基本问题

作者简介:陈锋(1965-),男,广西浦北人,钦州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摘 要:当前,学术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气氛越来越浓,成果越来越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发展、基本内涵、重大意义、特点优势、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梳理,有助于推动这一研究的深化。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内涵;重大意义;特点优势;发展前景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1)11-0019-04

当前,国内学术界掀起了学习研究胡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下简称“七一”讲话)的热潮,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其所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行阐述、解读。其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气氛越来越浓,成果越来越多。笔者尝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发展、基本内涵、重大意义、特点优势、发展前景等问题进行简单疏理,旨在把这一研究引向深入。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胡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首次把“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我们党和中国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三大成就之一,并强调指出,这个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这一论断对这个制度在当代中国的历史地位和巨大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科学的制度安排是让一项事业从理念走向实践,从理论变为行动的关键。道路、理论、制度三足鼎立,共同支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推进呼唤制度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在物质与观念和社会关系层面取得了一系列伟大成果。要想把6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和事业发展中取得的这些观念和社会关系方面的成果很好地保持巩固下来,使它“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146,就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把它们固定下来。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奠定制度基础。发展道路和理论体系我们已经讲了很长时间,确立制度还是第一次被阐述。这是因为制度形成需要条件和积累,实践深化是制度成型的基础。90年的艰辛探索和凯歌突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个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形成这个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2]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性质、基本国情和具体历史文化条件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和发展,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凝聚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艰辛探索的智慧和心血。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走向成熟,必然有一个历史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以巨大的政治、理论和实践勇气进行了体制改革的伟大创造,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3]从“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到“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长期奋斗、逐步积累的成果。一个国家所走的道路,首先是社会制度问题,也就是坚持哪一种社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4]提出“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一个标志。90年的沧桑,见证了一个民族化蛹成蝶的历程,也见证了一个国家制度变迁的历程。“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应当把它看成是一个经常变化、需要不断完善和改革的社会。改革开放30多年,不仅使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得到了坚持,而且使各方面体制得到了改善,增强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活力和生机。[5]经过30多年的实践探索和不懈努力,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了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三个形态:一是实践形态: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理论形态: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是制度形态: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6]胡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初步地作了规范性表述,明确了这一概念的基本要义、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7]“七一”讲话把我们经过50年代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经过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地丰富、发展,使它更具中国特色。因此,把它作为我们90年奋斗、创造所积累起来的一种社会制度来加以表述,我们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一个很丰厚的果实,一个物化的东西,或者一个实体,这不仅仅是道路,它是一个动态型的表述。[8]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选择社会主义方向、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始,我国的社会主义就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概念的提出和内涵的界定,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制度创新领域丰富实践成果的科学总结和理论提升。[9]“七一”讲话中根据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的丰富和拓展,增加了“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论述,明确了它的基本要义、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指导原则,则提出“两个前提”和“五个有利于”。[10]

关于这个制度的基本内涵,胡总书记讲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从社会主义建立以来就已经建立了,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有一个很好的框架和规范化的要求。所以,我们对这个层次的制度要坚信,它是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的。第二个层次制度,就是建立在这些根本的、基本的政治经济制度基础之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个方面的具体制度。这些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不但需要坚持,而且需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第三个层次制度,就是确认和保障这些制度实现的法律体系建立起来了。[11]制度的创新,一定意义上比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的创新更重要。我们已经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的有机结合,是综合集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构成这个制度体系的几个方面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其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这一制度体系的“内核”和“底色”。因为只有党的领导才能够保证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行,才能最广泛地调动、组织和协调各种资源。因此,党的领导是“中国制度”在各个领域延展的核心力量。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对不同层次的制度区别对待。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根本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制度,积极改革创新具体制度。制度体系的形成,意味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有了必须坚持和依循的整体规范。[5]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意义

我们党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结合中国的实际,创造性地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中又逐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学说的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史的又一个创举。[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五个有利于”是: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这“五个有利于”既体现了它的五个优越性,又明确了它的重大意义。一方面,我们要在继续深化改革过程中,继续发挥它“五个有利于”的优越性;另一方面,要按照“五个有利于”的方向去规范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1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提出,既为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坚定了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7]胡总书记首次提出这一概念,具有现实和长远意义,这就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统一起来,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进一步成熟和升华,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表明了我们党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巩固任重道远。改革开放仍然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动力。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躲不开、绕不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我们要继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继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从而继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和基本框架的形成,并不意味着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改革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发展需要破解的主题,归根到底始终是共产党能不能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完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从而最终形成相互配套、相对稳定的制度体系。[14]邓小平曾经强调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体现出的生命力和优越性表明,中国不仅已经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制度体系,并且已经形成了可以长期发生规范、激励和保障效应的制度机制。[14]1992年邓小平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个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15]372党的十六大提出:“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党的十七大把“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之中。在我们党成立90周年之际,胡总书记宣告“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非同寻常的历史“节点”意义。它标志着经过我们党长期奋斗、创造、积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成型,反映了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也体现出我们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自信和行动自觉。从“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到“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历史性进步,[5]而后者则是在不断的探索中发展、完善和巩固的。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发展起来的,它又是为了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保驾护航的。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制度哲学告诉我们,制度是非中性的,不同的制度有其不同的优势群体,不同的制度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关注是很不相同的。中国社会是有着13亿人口而且其中绝大多数是普通工人、农民的国度,制度设计必须让最大多数的人能掌握、使用和运用这一制度来保障自己的权利、行使自己的权力。排斥最广大群众在外的、少数精英群体自娱自乐的制度安排不具有政治合法性,也注定得不到最大多数群众的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的性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原则,它的制度逻辑究其本质是有利于保证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此外,这个制度还从主体动员、动力源泉、价值指向、运行模式、奋斗目标等五个方面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势。[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集中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在保障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已经并将继续显示出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它充分体现了几个原则:效率与公平相兼顾、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活力与秩序相统一、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相促进。[3]“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的宣示意义和鲜明的导向价值。“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什么制度”,始终是事关一个国家和民族命运的重大问题。21世纪综合国力的竞争从表层上看是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的竞争,从深层上看则是制度的竞争。因为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的竞争,最终都要落实到制度竞争的“公共点”上。现代国家制度是现代社会的核心元素。作为建立在科学理论指导基础上的先进社会制度,不仅奠定了今日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基础,而且是决定中国前途命运和历史走向的制度保障;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统一思想的根基。它能够给全体人民以共同信仰、共同理想和民族复兴的共同希望,为推进伟大事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模板”。它表明我国改革开放已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状态,过渡到把握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规律的制度形态,为改革、建设提供了可行的依据和准则,可以避免左右摇摆的不确定性;是维护社会关系、协调和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章法。在处理公平与效率、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上,“中国制度”能够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做得更好,可以有效地整合社会力量、配置社会资源、规范社会行为,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5]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

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伟大成就的充分肯定,更是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这一制度的号召和要求。[7]这个制度是一个发展的、开放的制度。实践发展、理论创新、制度完善永无止境。理论的与时俱进催生制度的与时俱进,道路的不断拓展需要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个制度是在不断改革、探索中巩固完善的,只有通过持续深化改革,才能不断培育生长点、释放生命力、展示优越性。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才能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5]

在世界进入“世界历史”的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中国制度”既打破了现代化即西方制度主导的神话,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独特模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借鉴,又吸收借鉴了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包括资本主义制度的有益成果和经验做法,在不同文明交融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这个制度是与时代同行、与世界同行的制度。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仍然需要积极借鉴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另起炉灶,削足适履,照抄照搬西方多党执政、“三权分立”那一套。[5]这个制度只有通过持续的深化改革,才能不断增强生命力,培育新的增长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让我们有了一个大体的制度框架与制度轮廓,让我们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方面迈出了至关重要的第一步。但制度的确立并不等于制度的定型。首先,这个制度依然在不断变革过程中。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6]443社会主义社会尚且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是如此,今日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依然在探索过程中。不断变革的社会状态当然需要制度的不断变革与创新。其次,制度的不断变革意味着一些已经成形的制度体制还要进一步变革,意味着要对既定利益结构进行与时俱进、顺应历史潮流和民意的调整。正如邓小平所说:“这个任务,我们这一代人也许不能全部完成,但是,至少我们有责任为它的完成奠定巩固的基础,确立正确的方向。”[1]343我们必须拿出一往无前的勇气,不断用好的制度来革除不好的制度,用好的制度环境来取代不好的制度环境,用好的制度变迁路径来替代不好的制度变迁路径,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科学、健康、规范、进步的制度保障。最后,制度的真正完善依赖于社会经济关系的根本进步。马克思认为制度是“具有规定和管理一切特殊物的、带有普遍意义的特殊物”。[17]15但这一“特殊物”并不是人们想当然的自我选择与设计的,而是基于客观的社会历史形态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决定制度形态的深层次原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并不是我们想完善就能完善的,而要在中国社会经济关系进一步社会主义化的前提下展开。没有社会主义的不断成熟,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一过程任重道远,没有止境。[2]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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