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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合肥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

[合肥市]合肥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一、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四)《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五)《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六)《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70号)。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

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范围是: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单位。如果贵单位系2020年1月1日后办理社会保险开户登记缴费,则不在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范围之内。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三)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四)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一)缴费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20年度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二)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2020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0年1月1日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温馨提示: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不需要考虑2020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届时,将由社保信息系统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调整。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为更好地服务缴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推进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巩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成果,各缴费单位通过互联网进行2020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缴费单位通过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rsj.hefei.gov.cn/)下载申报相关资料。填制后的《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于2020年5月28日至6月24日期间通过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rsj.hefei.gov.cn/)申报。

五、申报要求

缴费单位须据实填报《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填报后的缴费基数须打印成纸质花名册由职工本人亲笔签名并由单位长期保存备查。缴费单位应如实申报,对提交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单位,瞒报职工人数或者工资总额的,业经查实,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外,根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合肥市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公布暂行办法》(合人社〔2017〕347号)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本期缴费基数暂按该单位上期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六、申报计算机程序使用说明

(一)缴费基数申报表下载步骤如下:

1.登陆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rsj.hefei.gov.cn/)(如下图);

2.点击“网上办事”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栏目(如下图);

3.点击“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如下图);

4.点击“确定”链接跳转(如下图);

5.点击“使用单位原入口登录”(如下图);

6.在“单位用户登录”界面中正确输入单位编码和密码(如下图);

7.选择“我要办理”、“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的“模板下载”项目(如下图);

8、点击“查询”可以查看需申报缴费人员的信息(数据获取时间点为2019年12月31日所在单位的在职员工信息),点击“下载模板”,下载《2020年度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表》(如下图)。

温馨提示:

1.“单位用户登录”界面中如果登录密码遗忘或丢失,缴费单位可以持单位介绍信至市社保征缴中心(或征缴分中心)重置单位用户登录初始密码。

2.下载的《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为excel表,除“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栏需填报该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收入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如下图)。

对于申报时已办理社保缴费减少或已办理离、退休的参保职工可以填报零。其余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个人编号”、“已参加险种”等项信息均不允许修改(如下图),

《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中“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个人编号”、“已参加险种”等项有错误的,请参保单位记录下来,持相关有效资料到市征缴中心(或征缴分中心)修改,切勿强行在《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修改提交,以免因下载与上传信息不符,造成错误。

3.一张《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所含最大人员数为2000人,超过2000人的单位在下载时,会下载若干信息表在一起的压缩包(如下图),

单位需解压后分别填报,填报完后统一上传。

(二)申报承诺书与表格上传步骤如下:申报单位在上传缴费基数时,需先填写提交承诺书后,方可上传表格。

1.登陆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rsj.hefei.gov.cn/);

2.点击“网上办事”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栏目;

3.点击“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确定”链接跳转,点击“使用单位原入口登录”;

4.在“单位用户登录”界面中正确输入单位编码和密码;

5.选择“我要办理”、“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的“申报承诺书与表格上传”项目(如下图),

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后,点击打印,可以打印出制式的承诺书(如下图)

点击“同意并提交”按钮,保存成功后,(才会)出现“上传表格”界面(如下图),

点击“浏览”按钮,找到已填写申报工资数的《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如下图),

点击“excel导入”按钮(如下图),

点击上传成功后的确定按钮(如下图),

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

准备进行提交时,需先点击“查询”按钮(如下图),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如下图),

在提示“数据上传成功”,按钮上点击“确定”即可,完成数据上传和提交(如下图),

请次日至审核界面查询审核结果(如下图)。

温馨提示:《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上传后,但在未提交前,如单位发现有员工申报工资数错误,可以修改重新填写《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然后进入“申报承诺书与表格上传、提交”界面,点击“同意并提交”承诺书按钮,在“上传表格”界面中将修改后的《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重新上传(即覆盖原来提交有误的申报花名册),提交即可,修改完成。如《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上传后,且已提交,则无法通过网上自行修改,确需修改,请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保征缴中心(或征缴分中心)窗口办理修改。

(三)申报审核结果查询步骤如下。

申报单位在上传提交《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次日后,

1.可登陆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rsj.hefei.gov.cn/);

2.点击“网上办事”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栏目;

3.点击“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确定”链接跳转,点击“使用单位原入口登录”;

4.在“单位用户登录”界面中正确输入单位编码和密码;5.选择“我要办理”、“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的“申报审核结果查询”项目(如下图),

点击“查询”按钮(如下图),

查询申报审核结果(如下图)。

温馨提示: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咨询电话12333。

感谢大家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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