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有地方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可办转职工社保”政策,引发关注。
很多灵活就业的朋友心里是不是犯起了嘀咕:
灵活就业究竟该怎么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是不是跟有单位的人参加的不一样?待遇水平会不会打折扣?
个人参保麻烦不?找个地方“挂靠”社保是不是省心省事?
……
别急!
这篇都为您说清楚
灵活就业,参保不愁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哪些人可以称作“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其实很简单,有两种制度可供选择:
这也是多数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参保方式。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
第二种 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政策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按档次缴费,各地有所不同,个人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暂时选择低一点的缴费档次也不要紧,每年缴费之前可以变更当年缴费档次,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参保地怎么选?
不用迷茫,户籍限制已放开。
目前,除极个别地方外,各地均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手续麻烦不?
不用担心,很方便。
拿上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线上服务渠道,轻松办理参保登记。
不仅如此,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还可申领社保补贴,具体标准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有的灵活就业人员,为了图省事,也为了防止社保中断,花钱找机构代缴社保,当心钱财、权益两空!
领取待遇怎么办理?
不用发愁,手续同样简单。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分男女,在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法定最低缴费年限后,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社保服务窗口或通过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退休和待遇领取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与“企业职工参加社保”不一样?误解!
经常会有谣传,收费可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为职工社保。
千万别信!
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存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和“职工社保”的说法,更不存在两者互转的问题。即便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不存在收费跨制度转移的情况。
那么,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与有单位的人参保有什么不一样?是不是真的不如单位参保划算呢?
当然不是!
待遇计发方式相同——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缴费由个人承担。虽然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确定办法与单位职工不同,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养老待遇计发方式相同。也就是说,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待遇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待遇水平并不会打折扣!
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缴费基数越高、缴的年限越久,退休后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越多。
转移接续方便——
有朋友问,现在灵活就业,以后又去企事业单位工作怎么办?或目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以后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会中断吗?
别担心!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关系可以“无缝衔接”。
之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之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流动就业的,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可按国家规定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之前有单位,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年限不够、缴费中断可以一次性“买够”?别信!
“一次补缴3万元每月领700元”,“没交过或者社保断了无所谓,都能补缴”……灵活就业的小伙伴可能都收到过这类“广告宣传”。快敲响警钟、别上当!
按照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应按期缴费,符合条件的,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那些所谓“有门路花钱帮您补缴社保费”的谎话,千万别信!
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领不了失业金?别急,待遇不影响!
《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如果失业者满足参保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即使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目前灵活就业人口大约有2亿人。解决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问题,不仅重要,而且意义深远。
相信随着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会越来越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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