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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一、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

一、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劳动保障的统计工作。

2、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博士后和来永工作专家、留学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合理配置。

3、负责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5、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以及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

8、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9、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包含局机关、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息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工伤认定中心、干部培训站、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7个单位,以及市政府设在我局的职改办、考评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5个常设机构)、局属永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永康市就业管理服务处、永康市劳动监察大队等4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3家。

二、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3551.94万元。

(二)关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6775.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88.48万元,占5.7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87.49万元,占94.27%。

(三)关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支出预算6775.9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2.42万元,教育支出14.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2.3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4.3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8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6.6万元,项目支出3506.87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63.4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87.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2.42万元,教育支出14.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2.3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4.37万元。

(五)关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387.4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69.44万元,与去年相比计算减少了5.47%,原因是医保局成立,职能划转后将部分预算划转医保局。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2.41万元,占22.74%;教育(类)支出14.09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38.6万元,占69.49%;卫生健康(类)支出482.39万元,占7.5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97.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555.3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费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费用、金保工程软件改造费用、人事档案管理及库房改造费用、人事工资软件开发费用等。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4.09万元,主要行政及监察部门人员继续教育及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2.0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人员经费开支及商品服务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50.64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办公经费及办公场地租用费用,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构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办案、书审、网格化建设等业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支出(项)523.38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动力引进专项经费、物业费以及业务经费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360.2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项)3.82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费用、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维护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573.5万元,主要用于副处以上退休干部专项经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慰问费用、用于社区管理专项经费,离休人员专项经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大政协副主席生活待遇补助发放。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50万元,主要用于国企、职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发放。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10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安置。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3.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单位医疗补助。

(六)关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其中:

人员经费283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定额公用经费。

(七)关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1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 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出国行为。我局无此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5%。主要用于接待日常工作事务、公开录用招聘考试接待费用、举办全市校企洽谈会及人才劳务合作接待等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力社保领域各县市交流工作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辆公务用车(我局无此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大队所需的公务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依据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出车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永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永康市劳动监察大队、永康市就业管理服务处等3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34.49万元。

比2018年预算增加362.89万元,增长12.64%,主要是因为业务量增大,且为了实现“最多跑一次”,所需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费等费用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办案用车2辆、专业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接待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或 100%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75.9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行政事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社会保险也无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其他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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