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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东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东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登记时间:全年皆可

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登记证书_社会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作用_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东莞市社会工作

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

通 知

各社会工作者及各社会服务机构: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社会工作者职业地位、保障服务对象权益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有关要求,为保证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受市民政局委托,现就2023年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单位

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

二、登记时间

全年皆可

三、登记范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次登记。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后当年进行登记。

(一)首次登记范围

具有东莞市户籍或在东莞市有工作单位,并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

(二)再次登记范围

已进行首次登记满三年且未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四、登记流程

(一)注册申请

1.社会工作者按照个人所属类别进入中国社会工作网()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社工账户注册。

2.进入社会工作者账户注册页面,填写注册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系统后台自动验证,验证通过,自动填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管理号,无需社工手动填写。

3.如果在注册过程中自己输入的身份证号正确无误,但是系统一致提示“请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则说明现在系统社工库暂时没有申请人的信息。此时需要点击反馈按钮,将自己的信息反馈给相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反馈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有短信通知,接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方可注册账户。

(二)社会工作者登记证书申请

社会工作者在提交《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信息表》和《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表》前,需要先完善个人信息表。

1.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

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需提交《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信息表》。社工在提交《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信息表》之前需完善个人信息表后,完善个人信息表后无需填写《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信息表》,系统自动从个人信息表同步信息,只需勾选承诺声明,然后点击申请登记证书即可。

2.社会工作者再登记

社会工作者再登记需提交《社会工作者再登记信息表》《社会工作者再登记信息表》包括登记信息、工作经历、个人荣誉、继续教育和继续教育证明五部分内容。其中登记信息、工作经历、个人荣誉信息会自动从个人信息表同步,如果期间有新的工作经历和个人荣誉,可以在个人信息表新增,新增信息后系统自动做同步操作。

(三)资料审核

我会网上审核社会工作者提交的登记资料,对符合条件者通过初审,对不符合条件者指导其更改和完善信息后通过初审。

(四)领取证书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终审受理机构制作的登记证书后,社会工作者可在个人信息模块下方点击查看证书查看社工电子登记证(如需纸质版社工登记证请自行下载打印)。

(五)继续教育

社会工作者完成登记后,可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社会工作网系统中的继续教育子系统,接受在线继续教育,同时也可参加各地组织的线上或线下的继续教育,并在三年登记有效期内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习。助理社会工作师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于“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线上完成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请我市各镇街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登录社工信息系统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报、系统运用、证书登记等工作。

(二)如申请人对“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存在相关疑问,可下载附件《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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