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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关于申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的通知关于申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的通知各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组织、相关单位:为健全社会工作专

关于申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各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组织、相关单位:

为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根据新区组织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兰州新区社会工作发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奖励对象

在新区工作满一年,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在中国社会工作网注册登记的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是指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

●奖励标准

(一)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二)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3000元。

奖励发放采取“就高”原则,本次申请初级、中级奖励的人员,后期取得中级、高级职业水平证书后,可申请差额奖励。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兰州新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申请表》、所在单位或者所居住社区工作证明。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

●其他要求

申请人存在“挂证”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资金的,除追回有关款项,不得再申领一次性奖励外,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兰州新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申请表.docx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8日

国家社会职业工作者水平证书_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_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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