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谷办发〔2020〕34号),南昌市红谷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区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全区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区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承担全区绩效管理职责。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做好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专家人才服务等工作。
(八)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九)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的调研、宣传、统计和科研工作,组织建设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络。
(十一)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区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区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区直单位科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 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信息宣 传、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财务、后勤保障、 安全保密、综治等工作;负责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 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受 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工作业务基础建设, 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做好12345 热线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 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负责局 机关日常财务管理;负责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 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二)人力资源股。按权限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相 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承办区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奖励 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参与拟定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有关人才工作综 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 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法管理 全区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承担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博士 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负责区 直单位科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承办全区深化 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指导监督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 作;负责区职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机关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工作。拟定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 施;负责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区直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区事业单位 工资总额;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 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审核;负责事业单位新 招录(聘)用人员及调动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新参加工作 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审批工作;负责正常晋升职务及岗位变动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技术工人晋升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审批 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 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离退休、提前退休、退职、遗属困 难补助待遇的审核审批;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负 责全区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三)社会保障股。拟订全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 度计划;承担综合统计管理工作;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 金预决算。拟订全区就业、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 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相 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 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贯彻落实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全区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国家有关国(境)外 人员(不含专家)入区就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 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 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建立职业培训 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 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分类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 定政策;综合管理职业技术等级评定及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 拟订全区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指导相关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执行全区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 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指 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指导本区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 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企业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企业 职工出国(境)政审工作;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 裁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 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拟订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 施;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区统筹单位职工离 退休、提前退休初审;贯彻落实企业非因公及因病死亡职工遗 属和非因公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养老保险社 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 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被征地农 民养老保险方案的审批;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拟订完善 全区工伤保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伤保险经办业务, 贯彻落实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政策;负责工伤医疗和康复机构监 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负责组织工伤预 防工作。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就业、 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 调节和控制。负责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就业基地、职业见习单位、劳动 密集型小企业初审申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情况审核,承 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认定,职业介绍组织管理、失 业保险管理、劳动力管理职能。参与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 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并负责 内部审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 金监督制度,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监督相 关部门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 的情况,并组织及配合查处重大案件;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咨 询、项目申报、要件材料审查、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办理结 果的反馈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督促、检查工作。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 维护;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 社会保障卡的数据釆集、确认、发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 组织做好“多险合一”系统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的数据采 集、整理与整合工作;指导街(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的网络建设、维护。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 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 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红霞
电话:0791-8387272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方大中心(赣江北大道1516号)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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