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扎实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宣传引导,确保全县干部群众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够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真实反映石棉县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石棉县法院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提高重视度。
成立石棉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院党组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社会评价工作。县级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社会评价工作的指导,每年到所联系的乡镇、村(社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不少于5次。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社会评价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采取会议传达、短信、微信公从号、审务公开栏、LED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在群众办事网点公示我院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电话号码、举报网址、来信邮寄地址等信访举报渠道,公示《廉政监督卡》主要监督事项。使人民群众了解信访举报的渠道和信访举报的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信访举报工作的积极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困难。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增加便民设施,切实抓好司法便民活动,开通涉及民生案件绿色通道,设立群众来信信箱,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焦点。严格落实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建立信访台账和化解台账,努力做到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纪检组监察室要及时处理涉及本院的信访件和社会评价反馈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回应群众诉求。
(四)强化公开透明,推动社会监督。
全面优质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公开建设。开展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廉洁。让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律,让法律贴近民生,进而更好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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