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我县于20**年7月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至20**年7月,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7.23万人,占应参保人数18.93万人的9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4年来累计征缴参保金3750万元,发放基础养老金1.08亿元,惠及60周岁以上人员5.67万人,发放率100%。
﹙一﹚县委政府重视,组织保障到位。一是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级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出台了《**自治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实施方案》,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各乡镇“民生工程”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二是充实了工作队伍,各乡镇人社中心配备了3名以上工作人员,形成了县、乡两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办网络。三是加强了办公设施配置,县政府研究解决了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运行过程规范,制度建立到位。参保费的收缴和待遇的领取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在缴费工作中,制定了《**自治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项制度》及《**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对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所收基金专款储存、专帐管理、专户封闭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在养老金发放工作中,采取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的办法,各乡镇及时收集上报申领人员资料,县经办中心快速审核批复,经办银行及时办理兑付手续;同时对在领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社保所严格审核领待遇人员变动情况,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
(三)多方合作联动,部门协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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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基金的监管职责,加强与银行的对接,做好对账工作,建立基金收缴和养老金发放财务台账,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做好基金监督和审计工作,注重加强村干部基金收缴和待遇领取银行卡发放的跟踪监督与管理。通过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六)进一步关注特殊对象,建立困难群体帮扶机制。针对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困难的情况,统筹解决好3-4级残疾人及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等特殊困难群体保费问题。民政、残联等部门应动态掌握帮扶救助对象,以保证这部分特殊群体能够参加新农保,全面体现党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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