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弥渡县2022年度个体形式参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根据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大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大理州2021年至2025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保障政策调整意见的通知》(大医保规[2021]1号)文件规定,弥渡县于2022年1月12日起开始办理2022年度城镇职工个体形式参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日期
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2月20日(节假日不办理)
二、缴费费款所属日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以个体形式参保的人员(在职和退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340元/年。
四、缴费方式
(一)以个体形式参保的在职人员持身份证或金融社保卡到弥渡县政务中心四楼医保中心开具缴费通知后,再到政务中心一楼税务缴费。
(二)以个体形式参保的退休人员
1、已签订《委托代扣代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协议书》的退休人员无需办理,由县医保局直接从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
2、未签订《委托代扣代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协议书》的退休人员,持身份证或金融社保卡到弥渡县政务中心四楼医保中心开具缴费通知后,再到政务中心一楼缴费。
五、相关事项
(一)在缴费期内未按时缴费人员将影响2022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二)银行存折不能缴费。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0872—3074515
县医保局:0872-3074298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弥渡县税务局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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