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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二届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二届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力社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办事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经研究,天台县人力资源

(一)年满18周岁(70周岁以下),在天台县生活或工作5年以上,自愿参加人力社保系统政风行监督检查。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三)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工作中责任感强、履职尽责,具有从事政风行风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和精力。

(四)具有一定的学识水平和文字表述能力,掌握一定的网络办公能力,在履职中能够对相关问题作出客观翔实的书面剖析和书面建议。

(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六)其他条件:近5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担任监督员:

1. 因触犯党纪政纪规定,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 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 存在其它具有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道德失范行为的。

二、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0日—5月23日。

三、选聘人数

统筹考虑报名人员学识水平、工作领域、行业特点等情况,择优选聘15名作为政风行风监督员。

四、聘期

聘期为2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如受聘人不能正常参加政风行风监督活动、或不宜继续履行政风行风监督工作职责的,经县人社局研究,可提前解聘。聘期届满的,根据任期内工作情况,如受聘人申请继续从事人力社保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工作,经县人社局研究,可以续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有意报名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人员需填写《天台县人力社保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申请表》,表格可在天台县人力资源网下载或到人力社保系统各窗口领取;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或照片电子底版),并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直接交至县人社局监察法制科,也可将有关材料直接交至县人社局各窗口单位。

地址: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中心17楼1705室

联系人:梅健彬 电话:83930813 传真:83930587。

电子邮箱:ttjcfzk@163.com。

(二)资格审核。县人社局将专门组织人员,了解报名人员的有关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资格审核。经县人社局党委会讨论,决定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聘任发证。对公示无异议者,县人社局颁发天台人力社保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聘用证书,并组织相关培训。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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