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11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面向有关高校开展主题案例征集工作,共立项支持246个主题案例项目。根据《关于面向有关单位开展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的邀请函》(学位中心〔2021〕34号)及相关工作安排,将于近期进行2021年主题案例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相关材料通过“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网址:)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1. 2023年2月20日至3月5日,项目首席专家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参照《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收录规范(试行)》,提交《2021年主题案例结项报告》以及案例成果、教学指导手册、作者授权书、单位授权书、文字查重报告等材料。
2.2023年2月25日至3月10日,各单位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审核本单位所有结项材料,生成《2021年主题案例结项项目汇总表》并盖章上传。
二、成果评审
成果评审工作采用“单位审核”“专家交叉评议”“案例专家委审定”的三级评审机制开展。结项材料经单位审核提交后,学位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交叉评议,各项目首席专家作为评审专家共同参与评审,初评工作计划于2023年4月至5月进行。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项目结项建议意见及成果入库建议名单,报中国专业学位案例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位中心对通过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对通过评审的案例成果收录入库,并视情况对优秀成果进行资助奖励。
三、成果推广
学位中心将在“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设立主题案例专栏,集中展示主题案例项目成果,并从收录成果中选树典型成果、汇编成集。同时,推荐优秀案例研究成果至中国案例研究期刊联盟成员期刊,邀请相关项目首席专家在案例建设研讨会等作专题报告,并将部分案例成果制作形成“精品案例课堂”等,大力推动优质主题案例成果宣传推广和教学使用。
四、相关说明
1.首席专家须对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交的案例成果应未被任何案例机构收录、未在任何期刊发表,且与已发表成果(含本次提交的其他案例)的文字重合率不得超过20%。
2.案例一经收录,除署名权外,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摄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均归属学位中心所有。案例研究成果确有发表需求的,须事先取得学位中心授权许可,并在相关发表渠道注明“本文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21年主题案例项目《XXX》(项目编号XXX)的研究成果”。
3.每个教学型案例(含文字案例、小微案例、视频案例)配套提交教学指导手册、作者授权书、单位授权书及查重报告,每个研究型案例配套提交作者授权书、单位授权书及查重报告。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单位授权书的,须由首席专家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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