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是什么意思
旧时,童养媳是什么意思,童养媳在我国甚为流行。所谓童养媳,就是从小被人抱养,长大成年后,就要成为那家的儿媳妇。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
童养媳是什么意思
在旧社会,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待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儿子“圆房”。这一天,童养媳和新郎只须换上一套乾净的衣服,办几桌简单的酒菜应酬亲朋好友就行了。这样的操办婚事,童养媳是什么意思,既省事又省钱。
贫民家里收养的童养媳,大部分都是从外地或灾区抱养来的,再一个就是从道旁路边拣回来的女弃婴,还有的是从街上插草标卖儿卖女的灾民手中用贱价买回的幼女。这些女孩被抱养回来后,不送去上学读书,整天待在家里做家务。如遇上恶婆,就要经常遭到百般打骂,受尽虐待,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等到长大要“圆房”时,如小女孩不肯,就采取强迫手段“圆房”。所以这些童养媳,从小就被迫扮演了一个小媳妇的角色。
养子除了后妻带来其前夫之子,通常包括过房子和过继子。过房于是从同姓同宗的亲族小孩中抱养,抱养者多是无子女的寡妇,其目的在于“招小弟”或为了防老。这种过房子并非用金钱买来,因此被抱养的小孩仍与其亲生父母保持来往,仍为亲生父母家的成员;只是平时要照顾养母,养母老死时要当孝男,主持丧事,即做为养母家的继承人。也有以己子充为夭折而未婚之兄弟为过房子,为夭折的兄弟祭祀,并继承其家产。过继于则多从妻族中乞养,乞养者多是因同姓同房中没有亲族小孩可以抱养,只好从妻族中抱养小孩。因为小孩也并非用金钱买来,也不与亲生父母割断关系,有的甚至平时不与养父母同居住,童养媳是什么意思,只是在养父母有事时前来帮助料理。广义的养子还包括义子。义子就不一定要同姓同宗的亲族小孩,也不一定是妻族中的小孩,只要收养和被收养双方同意,便可成为义子。有的互相倚借,胜似亲生。义子平时可与义父义母共同生活,也可只是名义上的,即仍与其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
我国童养媳习俗最初始于宋代,在清代成为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童养媳的别称有很多,北方有“孩养媳”“小接”等;南方有“养媳妇”“新妇仔”等。贫穷之家的父母将幼小的女儿送到男方家养育,等到婚龄之时,女孩与男方拜堂成亲。这就是童养媳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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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汉卿的剧作《窦娥冤》中,窦天章因为时运不济,落得家破人亡,只剩下了七岁的女儿瑞云。窦天章曾向蔡婆婆借了四十两银子,因无力偿还,便把瑞云卖给了蔡婆婆当童养媳。由窦娥的例子可以看出,童养媳的出身家庭是贫苦之家。鲁迅的小说《祥林嫂》里的祥林嫂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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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媳婚姻的出现,除了女方家贫困之外,还有以下原因:
1.男尊女卑这种传统根深蒂固,女性是家庭中的负担。贫穷人家生下了女儿,便把女儿送到男方家,童养媳是什么意思,由男方家养大成人。这是导致童养婚姻出现的经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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