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读到第七十二回,回目标题是“王熙凤恃强羞说病,来旺妇倚势霸成亲”。
如果把这一回总结成一句话,就是:贾府经济状况日益艰难!贾琏找鸳鸯借当是经济紧张,凤姐支应小太监典当金项圈也是经济紧张,办中秋节礼也需要典当来支应也是经济紧张,贾琏应付周太监的索拿艰难也是经济紧张(当然也说明元春在宫内失宠)……但这些我们都可以暂时放开不提,我们来讨论一下《红楼梦》最有争议的一个问题:
林如海到底有没有遗产,贾琏到底有没有侵吞林如海留给黛玉的遗产?
钟鼎之家什么意思(钟鼎之家与书香之族)
之所以有这个问题,是因为在这一回,贾琏私下对王熙凤说了一句话:“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这句话的重点在于有个“再”字,既然是“再”,就说明贾琏曾经发过一次“三二百万的财”。
(王熙凤恃强羞说病)
考量贾琏生平,他发“三二百万的财”的机会在哪儿呢?其实只有两件事他有可能获得“三二百万的财”:1、处理林黛玉家的遗产;2、修建大观园。
再思量,修建大观园有贾赦、贾珍的参与,贾琏从中获得“三二百万”的可能性不大(贾赦、贾珍虽然好色,但他们并不笨),但并不排除他发“一定数量”的财,因为贾琏是直接经手人。
那么,贾琏的“三二百万的财”最有可能的机会,就是他去处置黛玉父亲林如海遗产时从中侵吞。
这里面有三个问题:1、林家的遗产,能达到三二百万的巨额数量吗?2、黛玉有没有继承权?3、贾琏到底有没有侵吞林如海留给黛玉的遗产?
(贾琏与王熙凤)
首先,林家累世积攒,林家有遗产是肯定的。毕竟到林如海死后,林家已经“绝户”,而林家累世的积累,最终都积累在林如海这里。我们看:
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第二回)
林如海是探花出身,但他的家族是“钟鼎之家”,累世积累,有一定的财富量是可能的,也正是这个原因,当贾雨村有机会复职的时候,林如海直接提出要帮忙,帮忙的幅度可以从他的话里看出来:
即有所费用之例,弟于内兄信中已注明白,亦不劳尊兄多虑矣。(第三回)
贾雨村复职,除了贾家的所谓的“关系”之外,一定是需要“费用”的,实际上就是“买官”费,如果细查明清两代买官的行情,略略估算,贾雨村复职的应天知府,大概要花费五千到一万两不等,听林如海的口气,贾政只是帮忙通“关系”,“费用”方面,林如海不会让贾政出这笔钱,而林如海更不可能倾家荡产帮孩子的老师买一个官,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个数额,对于林家来说应该是小钱。
(林如海)
那么,林家的遗产,在林如海去世之时,加上变卖房产田亩等收入,金额应当不小。
其次,贾敏的嫁妆。依照当时的“门当户对”概念,林家如果家资地位不符,贾敏也不会嫁给林如海。而依照王熙凤和王夫人出嫁的嫁妆数量,王熙凤说:
作为参照,贾敏作为贾母最心疼的女儿(甚至王夫人都嫉妒),嫁妆的丰厚程度可想而知,更何况,贾敏出嫁之时,贾家还是兴旺之家。
(贾母和黛玉)
再有,林如海的俸禄以及他的职务可能带来的“灰色”收入。林如海探花出身,后升至兰台寺大夫,然后钦点为巡盐御史,黛玉进京之前,林如海已在巡盐御史任上一年,到去世为止,他任职至少在五年以上(因为任职情况不详,我们只能这样推算),在这样一个“肥差”位置上,林如海的收入应当相当丰厚,明清时代,“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更何况,林如海是在天下最富庶的地方,担任最“肥”的官职,就算他足够清廉,也必然积累相应巨量的财富。
综上三点:林家是有足够量遗产的,至于能不能达到“三二百万”或者远大于这个数额,我们暂时无法细致量化。
很多人会说,按照封建旧制,女儿没有遗产继承权,但请注意,那是指出嫁了的女儿,黛玉还没有出嫁,而且,她是林家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或者说这里所说的林如海遗产,该有黛玉的抚养费和嫁妆,我们用“遗产”二字代替表述更为方便。
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第二回)
即便林家另有旁支(其实没有),黛玉也能拿到份额不小的抚养费和嫁妆,何况还是本家无继,外姓出头治丧。贾琏出面去处理这件事,黛玉这边是吃不了亏的,林如海的堂族与姬妾们的势力是争不过贾琏的,因为黛玉尚未成年,而贾家是黛玉合法监护人,所以这份资产由贾家代管了。
更何况上述三类遗产里,至少贾敏(也就是黛玉的妈妈)从娘家带的嫁妆是一定会留给黛玉的。
林黛玉到了贾府,其实大家都知道她有丰厚的嫁妆,所以王熙凤才会把宝玉推到黛玉面前的玩笑:
(凤姐开黛玉玩笑)
通常情况下,男方聘女方,肯定是不会刻意提到自己的家私比女方强的,但王熙凤却偏偏强调贾宝玉的家私,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黛玉身家太高了,她的身家就算放在贾府,仍然是个不小的数目。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黛玉在每月二两“月银”的情况下,可以随手赏人,毫不吝啬,佳蕙送茶叶……
佳蕙听了跑进来,就坐在床上,笑道:“我好造化!……林姑娘就抓了两把给我,也不知多少。你替我收着。”便把手帕子打开,把钱倒了出来,红玉替他一五一十地数了收起来。(二十六回)
薛家婆婆送燕窝……
黛玉听说笑道:“难为你。误了你发财,冒雨送来。”命人给他几百钱,打些酒吃,避避雨气。那婆子笑道:“又破费姑娘赏酒吃。”说着,磕了一个头……,打伞去了。(四十五回)
注意,这里有个“又”,说明黛玉不是第一次这样一出手就是“几百钱”。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黛玉继承了巨额遗产(或者说抚养费和嫁妆),不但大家知道,黛玉自己也知道,只是这份遗产,并不全部都放在黛玉手上,黛玉在成家之前,是没有处置权的。
(锦衣黛玉)
贾琏在获得林家的遗产之后,很快得知了元春封妃的消息,因此,他急急赶回家——
本该出月到家,因闻得元春喜信,遂昼夜兼程而进,……(十六回)
为什么要昼夜兼程呢,最大的原因就是急着用本该属于黛玉的这笔钱,因为要盖大观园和应付相应的来往人情。建“大观园”这个庞大的工程,对于“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冷子兴语,第二回)的贾府来说,实在有点力不从心,而林如海留给黛玉的遗产这份钱,来得恰是时候,为了应急,本属于黛玉的财产,被紧急派上了修建大观园的用场。
大观园的修建,费用出处很可能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贾家官中的家底(这个数额不大,因为贾家经济很紧张了);二是林如海留给黛玉的遗产;三是皇家的补贴,这个数目不会多,象征性有这笔钱罢了。这三笔钱合在一起不是小数,作为经手人的贾琏从中私瞒不少,这就是一笔大钱,也就是贾琏所说的“三二百万”的数额。
这个数额里并非全部是林如海留给黛玉的遗产,但却一定包含有相应比例,在贾琏手中,雁过拔毛,官中的钱,黛玉的钱,他都会打埋伏,但论操作难度,黛玉的钱,他侵吞起来更方便些(因为他就是直接经手人,并且归京之后再无监管)。但对于贾琏来说,这笔钱基本上属于同时到手的,在他的意识是,这是“同一笔”横财!
(贾琏)
有人会说,黛玉那么冰雪聪明,她难道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财产?她为什么会说自己“一无所有”呢!其实这个原因很简单:一方面黛玉入贾府后,对钱财无所谓,也不愁吃穿用度,所以没必要主张权利;另一方面,也是主要原因,就是这个钱黛玉本来就控制不了,贾母是她的合法监护人,林家的财产既然都由贾琏变成银票交由贾母保管,那么贾家挪用它用来修建大观园合情合理,不能说贾家侵吞了这笔银子,贾家的本意应该是借用,但后来贾家破败,无力归还,再后来,黛玉早亡,就更不需要归还了。
(【跟着布丁读《红楼》】之147,图片源自网络,版权归原版权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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