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一位年纪75岁的陈阿奶看着房产证上自己的名字,脸上浮现出久违的笑容。
重修于好(重修于好什么意思)
1月30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执行了一起由房屋买卖引发的家庭纠纷案件,让三个家庭重修于好。
张某(系陈阿奶女儿)个人家庭殷实,经常自发地帮助自家的兄弟姐妹。28年前,考虑到同父异母的姐妹李某毕业工作后没有住所,便以李某的名义购买了一处房产,供李某居住、使用,直至李某在2011年成家才收回。之后,家住东兴的张某为缓解哥哥戴某生活困难的状况,便将该处房产过户到戴某名下,由戴某收取租金增加收入,顺便照顾下居住在防城的陈阿奶。不久,张某决定以半卖半送的方式将房产卖给陈阿奶养老,象征性地收取了陈阿奶购房款几万元。2021年,张某想过户至陈阿奶名下,但戴某的妻子谢某得知此事了,明确表示不愿办理过户手续。此后戴某推诿不予协助,该房产一直未能过户到陈阿奶名下。
情非得已的陈阿奶诉至法院,但戴某却在庭审结束后几天擅自将其妻谢某加入了房产共有人。法院在不知情情况下,判决将戴某名下的上述房产过户至陈阿奶名下。陈阿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强制过户时却被告知无法协助过户,原因便是房产证载有共有人谢某。于是,执行法官派人多次联系戴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规定、人伦道德、家庭关系等多个方面做戴某及其妻子的思想工作,同时书面通知其如不履行过户义务便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甚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刑事法律责任。几番释法说理,戴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主动与陈阿奶一同前去过户房产。
就在除夕头一天即1月30日下午,戴某及其妻子谢某与陈阿奶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至此一起家庭纠纷得以在春节前夕圆满化解。
图丨执行局
文丨张银凤
编丨张银凤
审丨黄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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