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窗闲笔》的辨伪与脂砚斋的“存在”
作者|欧阳健
林清弄(林清弄个人资料)
《枣窗闲笔》的文献属性,是红学论争的焦点之一。20世纪90年代初我对脂砚斋提出质疑后,《红楼梦学刊》为了“不让这种观点再扩散下去”,在1993年第3期组织了五篇专稿“进行全面批驳”,所恃的“撒手锏”,便是《枣窗闲笔》。蔡义江先生调侃说:“欧阳健没有读过裕瑞的《枣窗闲笔》吧?或者即便读过,在创作‘作伪说’时也想不起来了吧?”他甚至料定我必定无言以对,幸灾乐祸道:“欧阳健现在发现自己的奇谈原来有这么大的漏洞,他准备做怎样的辩解呢?我也能猜到几分:他大概会说,‘刘铨福化名脂砚斋’,就是受到那个胡编乱造的裕瑞的启示呀!”[1]宋谋玚先生更义愤填膺地责问:“难道爱新觉罗·裕瑞是1927年以后的人吗?难道欧阳健同志连《枣窗闲笔》这种红学常见书都没有读过吗?”[2]
可当我通过《红楼新辨》《红学辨伪论》《还原脂砚斋》等著述,对《枣窗闲笔》做系统辨证之后,倏忽过去了二十年,《红楼梦学刊》只刊出了唐顺贤《裕瑞曾见脂批甲戌本浅考——条辨〈枣窗闲笔〉“伪书”说》(1994年第4期)和赵建忠《清人裕瑞书斋名“萋香轩”误刻“凄香轩”释疑——兼谈〈枣窗闲笔〉的稿本笔迹问题》(2012年第5期)两篇文章以回应。唐顺贤命笔之时,并没有直面我的论据和论述,只自说自话地讲《枣窗闲笔》的“矛盾”,虽承认“由于裕瑞同曹雪芹不同时,只能听闻于‘前辈姻戚’的谈话之中,也未做深入的调查考证,有其偏差失实之处”,又强调不能因“道听失实之事的不足而全盘否定《枣窗闲笔》的真实和价值,甚至否定裕瑞亲眼所见的东西”;赵建忠则涉及若干枝节,对核心论题却语焉不详。这种由咄咄逼人到群体噤声的尴尬局面,网友“扫花斋”有极形象的描绘:
《枣窗闲笔》是新红学关于脂砚斋与脂批的唯一历史文献,其珍贵程度不亚于基督徒之于圣经。任何一位认可脂批的聪明红学家,是绝不会把毫无退路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拿出来做“有”与“无”的探讨。把这个问题放在阳光下,对于本就有所犹豫的主流红学家们来讲,并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当下,最聪明的做法就是径把“其叔脂研斋”作为不需要证明的公理直接使用即可,同样的,脂砚斋是否为历史真实人物,脂批是否为历史真实记录,从来就不是当下主流红学的讨论范畴与治学方向,径做“公理”使用即可。
蔡义江、宋谋玚是聪明的,不“把这个问题放在阳光下”,继续假装“没事人”,“径把‘其叔脂研斋’作为不需要证明的公理直接使用”。唯有不识深浅的后来者,尝试着“把毫无退路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拿出来做‘有’与‘无’的探讨”。可惜在他们的“探讨”中,好些重要关目或被忽略,或被歪曲,故不得不重新梳理其来龙去脉,以求得完整的贯通与共识。
一、《枣窗闲笔》来历辩证
《枣窗闲笔》的来历,最早见于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的著录:“《枣窗闲笔》一卷,存。余藏作者手稿本,已捐赠北京图书馆。”198l年,朱南铣在《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七辑发表《〈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问题札记》,中说:“一九一二年东四牌楼八条胡同三十一号裕颂庭藏,后归孙楷第,现归北京图书馆。”“1912年”云云,我以为当系售书者对孙楷第的表白,则此本的来历,可追溯至民国以后。
2012年11月19日,崔虎刚和胡刚的博文《〈枣窗闲笔〉出处重要证据被发现》,公布了杜邦拍得的一枚“洪宪快信票”,与另一邮友发现的英文红色戳记,考定为满清皇族裕颂庭的个人名章:裕颂庭(YüSungTing),地址北平东四牌楼(TungSsuPaiLou)八条胡同(PaTiaoHuT’ung)31号。洪宪为袁世凯所创“中华帝国”年号,自1915年12月25日至1916年3月22日,文章得出结论道:
这一来自集邮界的历史证据,(因看不清邮戳是洪宪几年)证明了一九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宣布第二年改元“洪宪”,到一九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这期间,北平东四牌楼(TungSsuPaiLou)八条胡同(PaTiaoHuT’ung)31号,确有裕颂庭其人。
因此,可证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的著录:“《枣窗闲笔》一卷,存。余藏作者手稿本,已捐赠北京图书馆。”及朱南铣《〈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问题札记》一文介绍:此书“一九一二年东四牌楼八条胡同三十一号裕颂庭藏,后归孙楷第,现归北京图书馆”所言准确。
《枣窗闲笔》确实是出现于胡适新红学产生之前!
发现了新的旁证,总是好事。由于“洪宪快信票”与裕颂庭(YuSungTing)英文红色戳记的出现,我的第一感觉是:确实言之有据!1915年12月25日到1916年3月22日间,东四牌楼八条胡同三十一号裕颂庭的存在,可证孙楷第、朱南铣所言不虚,遂转贴在自己的博客上。
不想几天后(2012年12月3日),博友“醉里轻歌”留言:“请注意红色印章的年代至少比洪宪年间晚十二年,因为北京直到1928年才改称北平。而印章上刻的是‘PEPING’。”
我惊叹“醉里轻歌”的细心,注意到这一重要的历史背景:蒋介石于1928年定都南京,为了淡化北京传统政治中心概念,将其改称北平。于是悟到“洪宪快信票”与YüSungTing英文红色戳记,并未共存同一邮件;而将两个互不相关的邮品牵扯一起,则是为了抬高其商品价值。按照网址,查到“华邮网”杜邦2012年2月9日的帖子:“多谢兄台惠让好东西,我只是爱瞎琢磨,刨根问底了!有幸能搞清后面红色戳记真相,证实不是伪品,已经很开心了。此戳记主人据说与红楼公案有牵连,晚清皇族内也算知名人士,当然是在学术界而不是在集邮界知名了”,“网上找的,与红楼后四十回是否曹雪芹所写争论有关,欢迎红学家也来洽谈高价购买我此票”。
其后,“古代小说研究网”发表曹震先生《邓之诚论〈红楼梦〉及其他》,据凤凰出版社2012年4月版《邓之诚文史札记》,摘录有关裕瑞《枣窗闲笔》的文字有: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作书致高名凯,托其向孙楷第借裕瑞《枣窗闲笔》。
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三日孙楷第来,以《枣窗闲笔》送阅,为《跋百廿回本〈红楼梦〉》一首、《跋〈续红楼梦〉七种》各一首、《跋〈镜花缘〉》一首。道光时裕府思元主人所撰。胡适辈视为秘笈者,其实无甚足取,文笔尤滞。唯有闻之先辈言:“曹雪芹。其人肥黑广额,每言只须人以南酒烧鸭享我,即可作佳小说报之。作《红楼梦》预计百二十回,仅成八十回而逝,先后已改过五次矣。书中所言俱家中事,元、迎、探、惜四春者,寓‘原应叹息’四字,皆其姑辈,与平郡王有亲。所谓‘脂砚斋批本’者,其叔所为,宝玉指别一叔,非自道也。后四十回有目无书云云”皆尚可取。校中议推院士,予何暇问此矣!
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草《裕瑞〈枣窗闲笔〉书后》一首,亦以遣病也。
一九五六年六月初七日致书吴恩裕,托代钞《枣窗闲笔》中曹雪芹一则。
一九五七年冬月初五日朱南铣寄赠《枣窗闲笔》,未印予所作跋。
然后评论道:
邓之诚先生提到的“草《裕瑞〈枣窗闲笔〉书后》”“予所作跋”,指的就是1948年发表于《图书季刊》新第九卷第三、四合期的《〈枣窗闲笔〉跋》一文,其中说“孙子书先生得《枣窗闲笔》,偶出以相示,问平郡王事,因书所及知者以归之。时戊子十月朔十日。”据日记可知,孙楷第先生得到《枣窗闲笔》不迟于1946年11月,曾在胡适等友朋辈中传阅,邓之诚闻讯托人借阅,但直到两年后的1948年11月才如愿。
据邓之诚札记,孙楷第得《枣窗闲笔》在1946年,但未点明出自裕颂庭藏。此本为胡适辈视为秘笈,故孙楷第破格收入专录通俗小说的《书目》。“一九一二年东四牌楼八条胡同三十一号裕颂庭藏”,只是朱南铣198l年的说法。博友“飞福州”2012年12月5日留言:“朱南铣是1916生的,没有文献记载,哪里知道1912年的事?必须是裕颂庭的朋友在没有文献记载的情况下说这句话才有意义(一九一二年东四牌楼八条胡同三十一号裕颂庭藏,后归孙楷第,现归北京图书馆)。朱南铣说的是骗人的假话,没有引用文献作为证据,不符合学术规范。”
《枣窗闲笔》出于“裕颂庭藏”的说法,有利于《枣窗闲笔》为“作者手稿本”的判断;赵建忠先生就说:“从其所冠姓氏看,似为裕瑞后人,至少该是同族。”裕颂庭既是裕瑞后人,他保存的《枣窗闲笔》应是家族旧藏的手稿。因了裕颂庭(YüSungTing)英文红色戳记的出现,裕颂庭其人得到确认,更加深了这种印象。
这样一来,《枣窗闲笔》是不是如孙楷第所说,是裕瑞的手稿本,就成了关键中的关键。我当年的辩证,是从手迹与印章两点入手的。
对于后一点,我是这样说的:“裕瑞著有《萋香轩吟草》《萋香轩文稿》,其书斋当名‘萋香轩’,而《闲笔》自序下所钤之印章竟刻成‘凄香轩’,错的未免有点离奇。据此推知‘闲笔’不惟出于‘抄胥之手’,且抄手非受裕瑞之请托,而系后人之作伪,谅亦不为太过。”赵建忠先生的《释疑》,首先对“萋香轩”误为“凄香轩”做了辩解:
一般情形下,抄手将“萋”误写成“凄”,常情难免,但篆刻家为人家治印,姓名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差错的,刻闲文印章尤其是书斋、轩馆之类印章,也不该有错字。如果裕瑞书斋名确系“萋香轩”竟误刻成“凄香轩”,当然是不可原谅的错误,诚如欧阳健所云“错的未免有点离奇”,但问题的关键是,“萋”与“凄”这两个字有些情况下可以通用,如今本《诗经》“小雅”中的“大田”篇“有渰萋萋”,《说文解字》及《汉书》“食货志”均引作“有渰凄凄”,段玉裁对“凄凄”两字的解释为“雨云起貌”,这与《毛传》对“萋萋”的释义“云行貌”是一致的;又如《诗经》“秦风”中的“蒹葭”篇,中学语文教材中北方“人教版”的选字是“蒹葭萋萋”,而南方“苏教版”“浙教版”教材均作“蒹葭凄凄”,这都不能算错,因为汉字有同源字、异体字,就如红学人物中人们熟知的“脂砚斋”也可写成“脂研斋”,不足为奇。其实我们换个角度想一下,一般来说,作伪者都会尽量做得像才能骗得信任,制一方“凄香轩”或“萋香轩”印章花费的精力一样,何必刻错一个字而授人以柄呢?况且裕瑞未刊稿或未发现的手稿尚多,怎么就断定没有“凄香轩”字样的书名呢?
赵建忠先生承认:“刻家为人家治印,姓名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差错的”,“如果裕瑞书斋名确系‘萋香轩’竟误刻成‘凄香轩’,当然是不可原谅的错误”,在前提上与我一致;却欲以“‘萋’与‘凄’这两个字有些情况下可以通用”,来为“凄香轩”印章辩解。殊不知通假字实际上就是古人所写的别字(白字),因后人纷纷效仿,遂尔积非成是。即便如此,通假也是有条件的。“萋”本义是盛,《汉书·班婕妤》云:“华殿尘兮玉阶菭,中庭萋兮绿草生。”张协《杂诗》之一云:“房栊无行迹,庭草萋以绿。”“凄”的本义是寒,如“寒风凄其”,又同“悽”,如“凄切”。一盛一衰,词义正好相反,在这种情况下,二者是不能互通的。
“萋萋”连用,为草木茂盛貌,如“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为华丽貌,如“掩萋萋之众色,挺袅袅之修茎”;为衰飒貌,如“衰草萋萋一径通,丹枫索索满林红”。“凄凄”连用,唯衰飒一义与“萋萋”可以互通,如“衰草萋萋”可作“衰草凄凄”;他义皆不能互通,“芳草萋萋鹦鹉洲”,不能写作“芳草凄凄鹦鹉洲”;“掩萋萋之众色”,不能写作“掩凄凄之众色”。裕瑞以“萋”“香”二字相连名其书斋,花木既然有香,无疑是取茂盛、华丽之义,是不应与“凄其”“凄切”相混,误为“凄香”的。至于搬出中学语文教材中北方“人教版”,南方“苏教版”“浙教版”来证明己说,与文献考证的学术规范,是差得太远了。
对于前一点——《枣窗闲笔》是否裕瑞手迹,我当时说:“此点本来无人加以怀疑,直到潘重规于海外偶得裕瑞手书《萋香轩文稿》(按:孙楷第《书目》误作《萋秀轩文稿》),于1966年在香港影印出版,才开始被提了出来。”按,潘重规指《萋香轩文稿》为裕瑞自书手稿的理由有三:
一、此稿首载《风雨游记》,复有《书风雨游记后》一文,所叙内容正与瑛宝所绘《风雨游图》书有《风雨游记》及诸名家题跋的情形相吻合;
二、此稿真行书颇具晋唐人笔意;
三、所附评语均同时名士手笔。
相形之下,《枣窗闲笔》“字体颇拙”,且有“怪谬笔误”,故潘氏以为“显出于抄胥之手,谓为原稿,似尚可疑”。
赵建忠先生是这样反驳的:
潘重规的看法本来就值得商榷,从中国书法发展史上看,晋代的书法潇洒飘逸,王羲之《兰亭序》可为代表,而唐代尤重法度,如欧阳询的气象森严,这是就大的区别说;但无论晋还是唐,其书法又都有朴拙的一面,可见“拙”未必都是贬义,如唐颜真卿的朴厚雄浑、大巧若拙,晋人沿魏碑一路形成的结体严谨、朴拙险峻书风。需要指出的是,面世的王羲之行书,不少系虞世南、褚遂良摹本,这就难免有“唐人”笔意糅合其间。问题是《枣窗闲笔》的稿本是否真的“字体颇拙”或“稚子涂鸦”?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吴恩裕《曹雪芹佚著浅探》,书影中收录了裕瑞《风雨游记》手稿一页,欧阳健也承认“其为裕瑞之真迹,当无可疑”,我仔细对照了北图《枣窗闲笔》手稿,感觉相同的字如出一辙,不同的字在运笔特点上也反映出书写习惯的同一,个别文字起、收笔虽稍有异,然承嬗之迹显而易见。从《风雨游记》到《枣窗闲笔》,时间跨度近二十年,此间裕瑞宦海浮沉、阅尽沧桑,虽尚在中年,但已心境凄凉,可谓“人书俱老”,这从《枣窗闲笔》手稿字体的老辣、间架结构的更加圆熟可窥一斑。好在这些文献都已面世,研究者自可目验去印证。又据吴恩裕书中自述,他在1954年为文化部洽购恩华氏所藏两千四百多册满洲人的著作时,看到了很多装订成册、成套的裕瑞手稿,笔迹都与《枣窗闲笔》相同。除此之外,还有一幅存世的名为《墨菊条幅》的画,上有题字“长幅写菊,下衬以石,殊难布置,此则低昂其丛,用实空白而已”,此画为裕瑞所绘向无争议,文物鉴定专家史树青对比后得出结论“细审《枣窗闲笔》书法与此画题字,完全一致”,这就为裕瑞稿本的真实性补充了有力的旁证,而潘重规得到的《萋香轩文稿》只是“孤证”,我们当然更应该相信可以互证的包括《枣窗闲笔》在内的大量裕瑞手稿的可靠性。
至于所谓《枣窗闲笔》的“笔误”问题,如前所述,常情难免,裕瑞以失察之咎革职,到盛京后仍放荡不羁,“文如其人”,可以推想他并非那种一笔不苟的严谨学者,这从《枣窗闲笔》文风的随意性也可看出,况且有些也不能都看做是“笔误”,如欧阳健文中提到的将“原委”写成“原尾”,就如同今天将“原意”写成“原义”,“优美”写成“幽美”一样,取意角度不同,选字自然有别。
赵建忠先生大谈晋唐书风,既谓“‘拙’未必都是贬义”,又称扬“《枣窗闲笔》手稿字体的老辣、间架结构的更加圆熟”,用语游移乃尔,何以驳正前人。
《萋香轩文稿》为嘉庆八年(1803)裕瑞手书,首有其自书文稿序,有石禅、思元主人、裕瑞之印,梦曦主人藏佳书之印,又有法式善、杨芳灿、张问陶、吴鼎、谢振定多条跋文,自为珍贵之物;而《枣窗闲笔》所钤唯两枚印章,“萋香轩”竟误刻成“凄香轩”,“当然是不可原谅的错误”,潘重规认为出“抄胥之手”,可谓言之有据。
赵建忠先生又抬出史树青来,以为为“裕瑞稿本的真实性补充了有力的旁证,而潘重规得到的《萋香轩文稿》只是‘孤证’,我们当然更应该相信可以互证的包括《枣窗闲笔》在内的大量裕瑞手稿的可靠性。”其实,裕瑞保留下来的真迹不止《风雨游记》,已刊专集《东行吟草》《瀋居杂咏》《再刻枣窗文稿》中,有他写于嘉庆癸酉(1813)、道光戊子(1828)、道光庚寅(1830)的自序,自序系据裕瑞之手书写刻,虽留有刀工痕迹,然仍不失其书法之固有特征,验之《萋香轩文稿》,可谓如出一辙。
张广文先生在《红楼》2012年第2期发表《〈枣窗闲笔〉真伪辨》,指责我“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所列《东行吟草》《瀋居杂咏》《再刻枣窗文稿》刻本裕瑞自序,“乃雕刻版(欧阳健先生也承认‘有刀工痕迹’),与裕瑞本人的笔迹根本就不是一码子事。欧阳健先生用雕版字体与手写本的字体进行比较,以此来证明手写本系真迹或系伪造,是非常荒唐可笑的”。按,写刻乃刻版之一法,由善书法者写样上版,细心雕刻。写刻之精本,传世甚多,如乾隆原刻初印善本《草字汇》,收录汉章帝、晋武帝、梁武帝、唐太宗等十帝墨迹,及王铎、张瑞图、米芾、苏轼等名家草书字样,字迹皆从真摹写,神形兼备,印制清晰,清代书家张廷济赞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写刻保存的裕瑞书法,不失其固有特征,与《萋香轩文稿》相较,断其为裕瑞之自书手稿,有何不可?
“文物鉴定专家”史树青的名气,近年来是越来越大了。张广文先生信奉他之断定《枣窗闲笔》为裕瑞手写稿、可作红学研究“可靠的史料”的,尽管亦知道史树青卷入谢根荣“金缕玉衣”骗贷案的丑闻,仍坚持认为:“就目前的社会风气而言,也不能完全排除史树青先生因丰厚的鉴定费或碍于朋友情面而在‘金缕玉衣’鉴定书上签下自己名字的可能性。但这并不能代表史树青先生对《枣窗闲笔》和《萋香轩文稿》的鉴定也存在问题。因为1977年还是计划经济时期,文物市场还没有开放,文物鉴定工作比较严谨,完全是从学术方面考量,因此史树青先生1977年对《枣窗闲笔》和《萋香轩文稿》的鉴定结论应该是可信的。”这就涉及社会风气与个人动机,不妨来“认真”一下。
据张广文先生说,《枣窗闲笔》是史树青1943年在北京隆福寺街青云斋书店发现,后为孙楷第购得的。这一信息是人们以往没有注意的,它将《枣窗闲笔》发现定为1943年,而“发现者”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史树青!这就回答了赵建忠“从时间上判断,当时‘新红学’尚未诞生,因此不存在为‘迎合胡适’而作伪问题”。已经难以弄清史树青将隆福寺街青云斋书店这部《枣窗闲笔》推荐给孙楷第时,有没有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但他一定信誓旦旦地向他保证:这是裕瑞的后人——住在东四牌楼八条胡同三十一号的裕颂庭旧藏的“稿本”,从而让胡适辈视为秘笈的。三十年后,忽然得潘重规发现裕瑞《萋香轩文稿》,断定《枣窗闲笔》乃出抄胥之手的信息,《枣窗闲笔》之事即将穿帮,岂能不加反应?于是借鉴定裕瑞《墨菊条幅》笔迹之机,在《文物》1978年第2期撰文道:“细审《枣窗闲笔》书法与此画题字,完全一致;而此画题字与《萋香轩文稿》书法,颇有不同。知《枣窗闲笔》乃真裕瑞亲笔,而《萋香轩文稿》‘殆出抄胥之手’。非但如此,今所见裕瑞所撰写刻本《萋香轩诗草》《樊学斋诗集》《清艳堂近稿》等,除《清艳堂近稿》写有‘此卷自录’外,其他两种字体清秀,楷法端庄,与此画题字及《枣窗闲笔》书体皆不相类,显然也出自抄胥之手。益证《萋香轩文稿》非裕瑞亲笔。《文稿》中各篇之后,张问陶、法式善、吴鼒、杨芳灿、谢振定诸人所书跋语(实为评语)与传世各家书迹不类。”通篇是“文物鉴定专家”霸道用语,断定“《枣窗闲笔》乃真裕瑞亲笔”,几无商量余地,岂能以“计划经济时期,文物市场还没有开放,文物鉴定工作比较严谨”回护吗?
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批与裕瑞相关的书法材料,又有站立着两位鉴定专家——潘重规和史树青。我们是相信自己的眼光,还是相信鉴定者的结论?自然都有可做的文章。撇开裕瑞书法的“标准”与鉴定者的人品学问,但就裕瑞本人而论,有一点应该是有共识的:即裕瑞工诗善画,且具相当学识。据《清史稿》卷四八四《文苑传》:“裕瑞,字思元,豫通亲王多铎裔,封辅国公。工诗善画,通西蕃语,常画鹦鹉地图(即西洋地球图)。又以佛经自唐时流入西藏,近日佛藏皆出一本,无可校雠,乃取唐古特字译校,以复佛经唐本之旧凡数百卷。著有《思元斋集》。”这样的人写字,会不会有不应该出的错?赵建忠先生为“笔误”所作“常情难免”之辩护,说:“将‘原委’写成‘原尾’,就如同今天将‘原意’写成‘原义’,‘优美’写成‘幽美’一样,取意角度不同,选字自然有别”,尤为强词夺理。“原意”与“原义”,“优美”与“幽美”,皆为既有之词汇;将“原委”写作“原尾”,将“服毒以狥之”写作“服毒以狗之”,其一为音近而误,一为形近而误,是裕瑞本人不可能犯的低级的错误。足以证明《枣窗闲笔》不但不是手稿,而且也不是受裕瑞请托抄写的。抄手既不认识裕瑞,对他又不甚了了,无非是想借其名以表达某种意思而已。
赵建忠先生说:“退一步说,即使确证了稿本并非裕瑞手迹,也不能否定《枣窗闲笔》内容的真实性,这就如同潘重规发现的那部《萋香轩文稿》,笔迹与传世的大部分裕瑞手稿有异,但我们却不能据此就认为其内容与裕瑞无关,因为那部文稿中的某些思想恰与裕瑞一致,如反对‘华夷之辨’以及对名节、食色和男女的独特看法等,并且文稿所载《风雨游记》内容与嘉庆五年瑛宝为裕瑞所绘《风雨游图》画境相契合,文稿的成书时间‘嘉庆八年’与之也很接近,此外,还有张船山、法式善等同时代名士的评语为佐证,这就大体能确定《萋香轩文稿》为裕瑞所作,但却不一定是他本人亲笔。”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适足以反映他的不自信。
二、《枣窗闲笔》史事辩证
1996年,第三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召开前夕,林辰先生嘱我就红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写成提要,以供与会专家切磋指正,遂成《红学ABC25问求答》,以为“当务之急,恰好是回到红学研究的正确起点即ABC上来。只有正视那些构成红学体系基础的版本、史料的辨伪考订,才称得上是对红学的ABC的尊重”。第22问是:“《枣窗闲笔》为什么没能提供程伟元、高鹗任何一点第一手材料?”我所作的说明是:
裕瑞因曹纶一案,与高鹗、程伟元二人建立了联系,然而《枣窗闲笔》并没有提供任何有关的第一手材料。当林清案发时,高鹗正担任刑科给事中,在处分失察科道官员中,高鹗名列第一,与裕瑞可算是同案处分之官员,对于高鹗的种种行止,裕瑞是不应该毫不知情的。嘉庆十八年十月,裕瑞获谴,发往盛京派令管束居住,幸好嘉庆十九年晋昌第二次任盛京将军,裕瑞的情况大有改善。程伟元其时亦在盛京,正受晋昌的倚重。裕瑞的身份是永不叙用、严密圈禁的罪臣,他要得晋昌的庇护,势不能不走程伟元的门子;他又是一个与晋昌唱和的诗友,在种种把酒赋诗的场合,也不能不与程伟元交游。《枣窗闲笔》对高鹗、程伟元却力加诋斥,诸如“伟元臆见”“遂获赝鼎”“不能鉴别燕石之假”“故意捏造以欺人者”等等,屡见于笔端。《枣窗闲笔》评及的续书中,最晚者为《红楼圆梦》,其最早版本为嘉庆十九年甲戌(1814)红蔷阁写刻本,《镜花缘》的最早刻本江宁桃花镇坊刻本刊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下半年或二十三年(1818)春,故《闲笔》成书之上限,必在嘉庆二十三年之后。若此书真出于裕瑞手笔,则必不至于对高鹗、程伟元如此不近人情,更不至于只说些尽人皆知的旧话而毫不提供有关“程高汇而刻之”的任何一点非得自“传闻”而得自“亲闻目睹”的材料。
2007年10月,曹震先生(署名cao)在“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网”刊出《红学ABC25问拟答》,针对此问作答曰:
裕瑞乃豫良亲王修龄次子,嘉庆十七年任管理正白旗护军统领,嘉庆十八年十月因失察之咎革职,仍加恩赏给宗室四品顶戴,以宗人府七品笔帖式用。之后又被加重处罚,革去顶戴官职,发往盛京,派令管束,永不叙用。裕瑞到了盛京以后,因为买妾被参荡检逾闲、无耻妄为,嘉庆十九年四月被严密圈禁不据年限。
“走门子”云云纯属瞎猜;是否有交游或者是否交恶,也均囿于材料所限。而《枣窗闲笔》只是裕瑞一部文稿,因为其中未见关于程高“提供任何有关的第一手材料”,就断为伪书,逻辑上也是犯了“默证”的毛病。
此答只简述裕瑞革职经过,又以犯“默证”的毛病指责我“纯属瞎猜”。按“默证”说出于张荫麟,他说:“凡欲证明某时代无某某历史观念,贵能指出其时代中有与此历史观念相反之证据。若因某书或今存某时代之书无某史事之称述,遂断定某时代无此观念,此种方法谓之‘默证’。”讨论裕瑞与高鹗、程伟元“是否有交游或者是否交恶”,回避不了林清一案,故有必要回述相关之史实。
林清,直隶宛平人,嘉庆十八年(1813)九月十四日,乘嘉庆皇帝承德围猎,派天理教徒一百多人潜入北京,于次日在信教太监接应下分两路攻入皇宫,后被禁军捕杀干净,林清于十七日被捕,史称“癸酉之变”。林清案是清朝著名大案,嘉庆皇帝叹为“汉唐宋明未有之事”,下诏罪己,并严厉惩治罪犯与失职官员。
林清余党、时任都司的曹纶与子曹福昌,俱磔于市。其时舆论,多将曹纶说成是雪芹后裔。毛庆臻《一亭考古杂记》云:“嘉庆癸酉,以林清逆案牵都司曹某,凌迟覆族,乃汉军雪芹家也。”汪堃《寄蜗残赘》云:“相传其书出于汉军曹雪芹之手。嘉庆年间,逆犯曹纶,即其孙也。灭族之祸,实基于此。”陈其元《庸闲斋笔记》云:“至嘉庆年间,其曾孙曹勋以贫故,入林清天理教。林为逆,勋被诛,覆其宗,世以为撰是书之果报焉。”其实这些传说,都是误会。据兰簃外史《靖逆记》卷六记载:“曹纶,汉军正黄旗人。曾祖金铎,官骁骑校;伯祖瑛历官工部侍郎;祖城,云南顺宁府知府;父廷奎,贵州安顺府同知。”与传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一支,毫无关系。
此案发生时,裕瑞为正黄旗汉军副都统,曹纶、曹福昌适归其统辖,以“失察之咎”,受到严厉处置。嘉庆十八年十月己未谕:“前因正黄旗汉军兵丁曹福昌从习邪教,与知逆谋,该管都统等均有失察之咎,降旨将禄康、裕瑞革去都统、副都统,仍加恩赏给宗室四品顶戴,禄康以宗人府副理事官用,裕瑞以宗人府笔帖式用。兹据讯明,曹福昌之父曹纶听从林清入教,经刘四等告知逆谋,欠为收众接应,曹纶身为都司,以四品职官习教从逆,实属猪狗不如,罪大恶极。该管都统、副都统漫无觉察,其咎尤重。禄康、裕瑞著革去宗室四品顶戴副理事官、笔帖式,即日俱发往盛京,派令管束移居宗室各户,即在小东门外新建公所居住,永不叙用,以示惩儆。”
高鹗时任刑科给事中,亦因林清一案受到牵连。《平定教匪方略》卷十七载:“吏部奏:遵旨议处失察林清、曹纶谋逆不奏之汉军直隶各科道,按其在任年月分别降调留任。得旨:所有失察谋逆在任一年以上,议以降二级调用之给事中高鹗、御史今任江安粮道魏元煜、常州知府朱澄,俱著改为降三级调用。”在处分失察科道官员之中,高鹗名列第一。吏部原议降二级调用,嘉庆皇帝嫌处分太轻,御旨改为降三级调用。
“癸酉之变”,让高鹗和裕瑞成了“同案犯”。从法律上讲,同案犯指二人以上实施同一犯罪的行为;由于某种原因,将并无关连的人牵扯进同一案件,也就成了“同案犯”。“同案犯”间的感情,没有一定人生体验,是很难感知的。文化大革命中,我因日记之故,在淮阴县看守所拘留四年,虽然没有“同案犯”,却相伴了好些“同犯”(犯人间不能称“同志”,只能称“同犯”),时间过去了四十多年,和好些“同犯”之间,依然有着感情上的维系。
如果百年之后,忽然出现一本我的“闲笔”,说到他们的名号、里居、交游,皆以“想系”“不得知”“亦不知”“皆不可考”等语含糊出之,甚至充斥“不能鉴别燕石之假”“故意捏造以欺人者”一类的话,你会相信是我的手稿吗?这里涉及的不是“默证”,而是对世情的洞明。裕瑞与高鹗的关系,亦可作如是观。
好些老干部对“文革”的回忆,都写到落难之时因得某人看顾,少遭了不少罪,字里行间,充满感恩之情,这也是人情世态。裕瑞因与程伟元的联系,中介就是晋昌。晋昌,字戬斋,号红梨主人,太宗皇太极之后,恭亲王常宁五世孙。他于嘉庆十九年(1814)第二次出任盛京将军,使发往盛京派令管束的裕瑞,处境大有改善。裕瑞《晋斋自书〈牡丹再荣〉诗见赠属和》有句云:“应感上公曾护惜,芳情重奉一枝春。”对晋昌的“护惜”,充满感激。晋昌《西域虫鸣草》诗集卷首,还有裕瑞所作序言。可见因得晋昌保护,裕瑞的日子过得还是比较舒心的。
其时程伟元亦在盛京,且正受到晋昌的倚重。“文章妙手称君最,我早闻名信不虚”,是晋昌称赞程伟元的诗句。早在嘉庆五年(1800)初任盛京将军时,晋昌即延请程伟元入幕,为晋府主要幕僚,将军衙门的最重要的“奏牍”工作,是由程伟元一人佐理。嘉庆二十五年(1820),程伟元将晋昌《戎旃遣兴集》与《西域虫鸣草》整理编次,合刻为《且住草堂诗稿》,有程伟元所写的跋,位置居裕瑞“前辈姻戚”明义跋前。据胡文彬、周雷《红学丛谭》统计,晋昌《且住草堂诗稿》共收诗七十三题一百五十四首,其中直接与程伟元唱和的占九题四十首,间接与程伟元有关的有一题十二首,总计达十题五十二首,几占全书的三分之一,二人的关系到了“忘形莫辨谁宾主”的程度。在那个当儿,裕瑞是奉严旨“永不叙用、严密圈禁”的罪臣。他要得晋昌的庇护,势不能不依托程伟元;他又是与晋昌唱和的诗友,在种种把酒赋诗的场合,也不能不与程伟元交游(晋昌《西域虫鸣草》亦有程伟元序)。程伟元看在晋昌面上,也必定对裕瑞有所关照,在一定程度上于裕瑞应是有恩有义的。
裕瑞和程伟元的结识,时在程甲本问世二十二年之后,出于对《红楼梦》的爱好和关注,两人应该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即便见解不同,也可揭示他所了解的内情。但在《枣窗闲笔》中,读到的却是对高鹗、程伟元的无知和诋毁:“伟元臆见,谓世间当必有全本者在,无处不留心搜求,遂有闻故生心思谋利者,伪续四十回,同原八十回抄成一部,用以贻人。伟元遂获赝鼎于鼓担,竟是百二十回全装者。不能鉴别燕石之假,谬称连城之珍,高鹗又从而刻之”。裕瑞是有学识的人,不该如此不近人情,更不会只说些尽人皆知的旧话,而毫不提供有关“程高汇而刻之”的任何一点得自“亲闻目睹”的材料,仿佛根本就不认识高鹗、程伟元似的。这些,都不是用“纯属瞎猜”“犯了‘默证’的毛病”所能勾销的。
三、《枣窗闲笔》时代辩证
张广文先生在评论“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时说:
一个“闻”字表明,所谓宝玉是曹雪芹的叔辈,也是裕瑞听人传说。脂砚斋在批语中屡以“石兄”相称,称元春为“先姊”,应是与宝玉一辈的,因此裕瑞就想当然地认为脂砚斋也是曹雪芹的叔叔。
我认为,裕瑞自己已经声明关于宝玉为曹雪芹叔辈的记述是听信传闻,自己并没有予以核实,裕瑞关于脂砚斋为曹雪芹叔辈的推论是否正确,有待进一步分析考证。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贾宝玉是曹雪芹的叔叔之前,裕瑞根据传闻的记述和推论只能存疑。
这一慎重态度是可取的。只是他没有想到,这段话其实提供了查明《枣窗闲笔》时代印记的线索。由于这一问题为所有的辩护者所回避,故不避重复再予提示。这段话的意思是:《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是作者的“叔辈某人”;在做了这一“正面认定”之后,又补了一句“非自己写照也”,——想从反面对某种说法予以否定,马脚就露出来了。
熟悉红学史的人都知道,胡适1921年撰《红楼梦考证》,力排种种“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第一次提出“《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的观点,从而奠定了“新红学”的基础。他直到1952年还说:“我的假设就是说,《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是写他亲自看见的家庭,贾宝玉就是曹雪芹;《红楼梦》写的就是曹家的历史。”“自叙传”这一“新红学”的基本理念,是胡适首创的专利;在胡适之前,不曾有人说过“贾宝玉就是曹雪芹”,若有,胡适——连同整个“新红学”,就不可能有如此显赫的地位。然而,生在胡适一百多年前的裕瑞,居然跑出来对“自传说”加以“批判”,说贾宝玉不是作者的“自己写照”(自传),而是“叔辈某人”,简直不可思议。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说:“他说脂砚是雪芹的叔叔,其立说之因,大约在于他所说的:‘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他既然相信了这个传‘闻’,又见脂砚与‘宝玉’同口气同辈数,故此才说脂砚也是雪芹的叔辈。他这个‘闻’本身也不过是‘自传说’的一种变相(可称之为‘叔传说’),小小转换,本质无殊,因此思元斋的推论说脂砚是‘其叔’也不过是附会之谈。”话中“变相”“转换”“附会”等提法,用得都很贴切。《枣窗闲笔》要以“叔传说”自作聪明地转换“自传说”,说明它只是“自传说”的一种变相,它之不可能产生于胡适之前,是不容置疑的。售书者在史树青一类专家的“指导”下,特意表白《枣窗闲笔》为1912年某人所藏,就是要将其超前于1921年,用心可谓良苦矣。
《枣窗闲笔》还有一段绘声绘影的描写,向为红学家所乐道:“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殊不知这种“传闻”,分明是对《红楼梦》写作与传播隔膜者的信口杜撰,打上了近代的鲜明烙印。如晚清小报鼻祖李伯元,1899年主办《游戏报》,刊载小说《海天鸿雪记》,按期排印,逢一、六出书,随报附送,不取分文。1901年主办《世界繁华报》,连载自撰《庚子国变弹词》与《官场现形记》,往往是一回一回地写作,一回一回地发表,写完若干回便后汇集成书。这种写作发表方式,拉近了作者与读者的距离,酿成了作者现作现卖、读者先睹为快的心态,“小说家”才有社会地位,并有可能以作品夸示读者。《红楼梦》非报章连载之小说,岂能一回一回地写作,一回一回地传抄,以致“红迷”们竟要用南酒烧鸭相馈赠,方能得作者现作现卖、先睹为快乎?红学家多相信,有关曹雪芹的情况,是裕瑞从明兴、明仁、明义等“前辈姻戚”处听来的,借给永忠《红楼梦》读的墨香,又是作《题红楼梦二十首》的明义的堂姐夫;然永忠《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说:“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弘旿眉批云:“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永忠尚且与曹雪芹不相识,弘旿恐《红楼梦》“有碍语”“而终不欲一见”,尤证明“若有人欲快睹我书”戏语之妄诞。
四、关于脂砚斋的“存在”
赵建忠先生的题目是《清人裕瑞书斋名“萋香轩”误刻“凄香轩”释疑——兼谈〈枣窗闲笔〉的稿本笔迹问题》,要说的仿佛是枝节问题,文章最后却归结说:
红学形成、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几个分支如“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等,目前看“脂学”的建构最为薄弱,这虽有多重因素,但“脂砚斋”其人的难以确定,恐怕算是最重要的原因。明清小说评点史上,曾出现过评点大家如金圣叹、毛宗岗、张竹坡和李贽那样“导夫先路”式的前驱,当代小说理论批评研究者也出版了相关学术成果,实绩颇丰,尽管学界对个别评点大家如毛宗岗的著作权问题也存在争议,可他的身世轮廓还是清楚的,并且不影响我们将其放在具体特定的时空中去考察,均署名为李卓吾的《水浒传》“容与堂”“袁无涯”两种评点本的关系也不难厘清,但“脂砚斋”可就不同了,此人究竟是与曹雪芹同时还是晚出,这个问题不同的答案会直接影响到某些研究结论是否可采信。因此,确定了《枣窗闲笔》为裕瑞所作,也就确定了“脂砚斋”其人及其批语在清代的真实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等于确定了“脂本”在“程本”之前的客观存在,因裕瑞明确提到“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的话,这就是争论的实质所在。
将意思说得非常显豁:“确定了《枣窗闲笔》为裕瑞所作,也就确定了‘脂砚斋’其人及其批语在清代的真实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等于确定了‘脂本’在‘程本’之前的客观存在。”
张广文先生的“简单的小结”,则比较客观地承认:“由于有关曹雪芹、脂砚斋及红楼梦创作的文献资料缺乏,裕瑞对曹雪芹、脂砚斋及红楼梦创作的了解只能根据传闻。因裕瑞听到的这些传闻没有经过认真核实,捕风捉影的成分较多,因此裕瑞《枣窗闲笔》关于曹雪芹、脂砚斋及红楼梦创作情况的记述可信度较低,因此不能盲目相信。”但依然强调:“这并不等于说《枣窗闲笔》里的所有内容都是根据传闻,其中关于红楼梦抄本和续书内容的记述,是裕瑞亲眼所见的,应该是事实。因为裕瑞既然要将各种红楼梦续书的内容与曹雪芹的原著进行比较分析,必然会搜集并阅读一些抄本和续书。裕瑞说他曾看到过有脂砚斋批语的红楼梦抄本,也应该是可信的。”
一句话,赵建忠、张广文先生要做的,就是对冯其庸先生二十年前断定《枣窗闲笔》是“乾隆时期的文献纪录”,是“脂本和脂评可信的铁证”的“捍卫”;是对《枣窗闲笔》作为脂砚斋“存在”的第一份“证言”的“捍卫”。连当初力诋《枣窗闲笔》、以为“不免望风捕影,不尽靠得住”的周汝昌先生,也察觉《枣窗闲笔》对于“捍卫”脂砚斋的重要性,在北京文学馆的讲演中改口说:
裕王多铎的后人有一位叫裕瑞,他写了一部书叫《枣窗闲笔》。可能他窗外有一棵大枣树,他在那里写随笔,所以他的书名叫《枣窗闲笔》。他是宗室,可以不做事,可以拿钱两,有饭吃。书里边大量地记载有关《红楼梦》的情况,提到曹雪芹其人,曹雪芹的长相、脾气、性格,只有裕瑞给我们留下了几句话,很生动,这个太宝贵了。我现在还没有说它具体内容,就是说我首先要告诉大家,你看一看,给我们留下史料的是这些人,这个惊奇不惊奇,这不是一般人。
又说:
曹雪芹这个人到底有什么特点?他有很多不寻常的特点,真是与众不同。先说一说他的为人,我刚说那个《枣窗闲笔》,裕瑞记下来的,他有个亲戚就是富察氏,富察家跟曹家有千丝万缕的亲友关系。曹雪芹生前给富察家做过师爷。裕瑞的长亲是富察家的人,亲眼见过曹雪芹。你听听裕瑞怎么描写曹雪芹,裕瑞说,头广,脑袋大,色黑。这个很奇怪,曹雪芹长得不像书里面贾宝玉,面如秋月,色如春花。说他色黑,我想大概裕瑞的那个长亲看到曹雪芹的时候,曹雪芹已经又贫又困,无衣无食,受风霜饥饿大概就黑了。善谈,能讲故事,讲起来是娓娓然终日。他讲一天,让你不倦。大家都围着他,你讲啊,你的《红楼梦》最后怎么样了。我们想象就是这个情景。曹雪芹就说了,我给你们讲,你们得给我弄点好吃的。他喜欢吃什么呢?南酒,就是绍兴酒——黄酒,他喜欢喝那个酒。吃什么呢?烧鸭。我也不知道曹雪芹吃的烧鸭是怎么做的?是否就是北京全聚德的烤鸭?不一定,他没钱吃啊。所以他才说,你们要给我弄南酒烧鸭,我给你们讲。讲条件,我想那个烧鸭一定是非常好吃。那时候做菜,特别是旗人,那简直考究到万分。这是裕瑞记下来的,从来没有第二个人能够亲眼亲闻知道曹雪芹的这些细节,这是真实的,这个很宝贵,所以我先说它。
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促使他们不顾一切,一定要力保《枣窗闲笔》之为脂砚斋“存在”的“证言”资格,但所有这些尝试都徒劳的。“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不过短短三十一字,张广文先生以为“应该是可信的”,赵建忠先生以为“这就是争论的实质所在”,细分起来,包含了下列三层信息:
一、脂砚斋(《枣窗闲笔》作“脂研斋”)的身份——《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之叔。
二、脂砚斋在《红楼梦》抄本上作过批语——这里又包含两个要点:
1.批语的位置:在“抄本卷额”,且“本本”都有;
2.批语的内容:“引其当年事甚确”。
三、脂砚斋为小说改了书名——“易其名(《石头记》)曰《红楼梦》”。
第一条,涉及脂砚斋与曹雪芹之关系,但曹雪芹是“谁”,连《枣窗闲笔》也不清楚,只朦胧地说:“‘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连曹雪芹是谁的儿子,红学家迄无定论,脂砚斋是否曹雪芹之叔,就更无从稽核了。
第二条说,《红楼梦》抄本有脂砚斋的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似可与现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相印证:1.脂本都是抄本;2.脂本确有一些“引其当年事甚确”的批语;3.脂本有的批语还有“脂砚”“脂研”或“脂砚斋”的署名。但如果再仔细核查,又会发现细节上诸多不合:1.“卷额”指书页的天头,卷额上的批语称作眉批,己卯本没有一条眉批,庚辰本的眉批集中在二、三两册,并非“本本”皆有;2.庚辰本的眉批署的是“畸笏”“畸笏叟”“畸笏老人”之名,没有一条署作脂砚斋。署有“脂砚”“脂研”或“脂砚斋”的批语都不是眉批,而是文中的双行夹批。
第三条说,脂研斋主张将《石头记》“易名”为《红楼梦》;但甲戌本第一回正文明白写道:“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可知《枣窗闲笔》说“易其名曰《红楼梦》”的说法,完全是信口开河。赵建忠先生不是也承认:“裕瑞以失察之咎革职,到盛京后仍放荡不羁,‘文如其人’,可以推想他并非那种一笔不苟的严谨学者,这从《枣窗闲笔》文风的随意性也可看出。”
总之,由《枣窗闲笔》的来源,《枣窗闲笔》的史事,《枣窗闲笔》的时代,与《枣窗闲笔》同现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实物的矛盾,都只能导出一个结论:《枣窗闲笔》不出于裕瑞之手,不能支持脂砚斋的“存在”。对有些人来说,它也许是有用的;但在考证的层面上讲,却是无效的,因而是不能采信的。
《枣窗闲笔》作为脂砚斋唯一“证言”的合法性有效性被排除之后,有关脂砚斋“存在”的证明,便归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来了。脂砚斋的“存在”,要通过《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自身来证明,这种局面对于红学家来说,是绝对尴尬的。
近年来,出现了“发现”新脂本的浪潮,什么“卞藏本”“庚寅本”,闹得沸反盈天,让脂砚斋的信奉者兴奋了好一阵,其热度至今不衰。出版商忙着赶制影印本,以供“深入研究”为名牟财;收藏者购买者忙着讲清“递藏过程”,一跃而成为红学专家;一二权威忙着“鉴别真伪”,进一步加重其权威的筹码;数字化更有了用武空间,我的朋友周文业先生,已经将“庚寅本”写到了“十四探”;更多的老实人看得眼花缭乱,在茫茫“本海”中耗费着宝贵的时光。对此,我只想来泼一点冷水。
为什么热衷于“脂本”?就是为了求得接近作者原稿的本子。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最初应是没有加批的白文本;有人出来加批,也应是先有初评,再有重评、三评、四评的。换句话说,最有身价的本子,应该是曹雪芹的稿本,其次是某某的“初评本”。但为什么没有出现这种本子呢?因为路子已被祖师爷胡适堵死。胡适早就说过:“这个脂砚斋甲戌本的重要性就是:在此本发见之前,我们还不知道《红楼梦》的‘原本’是什么样子;自从此本发见之后,我们方才有一个认识《红楼梦》‘原本’的标准,方才知道怎样访寻那种本子。”他规定的原本的“标准”是:“《红楼梦》的最初底本就是有评注的”,而且必定题着“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个“标准”既引导胡适们“走上了搜集研究《红楼梦》的‘原本’‘底本’的新时代”,也为书贾制造伪本制定了遵循的规格。既然绝不会有“初评”的本子,就只能一律标“重评”了。
如果世间只有一个甲戌本就好了,就不会有后来的麻烦了;因为只要咬定胡适甲戌本是“曹雪芹自己”本子的论断,一时还真难厘清是非。可奈无餍之欲,难以抵御。罗马废墟偶然“发现”的一枚古金币,能瞒得美国游客;转眼间有更多古金币兜售,又怎能不发觉是上当受骗?有一个甲戌本还不够,又炮制出己卯本、庚辰本,为显示其“独特价值”,不得不在数量上由甲戌本的十六回,增到己卯本的三十八回,再增到庚辰本的七十八回;由甲戌本的“再评”,进到“己卯冬月定本”“庚辰秋月定本”的“四阅评过”。怎奈己卯本、庚辰本虽称“定本”,文字不仅没有后来居上,反而越弄越糟;甲戌本称“重评”,己卯、庚辰本称“四评”,批语数量大为减少,文字谬误反大为增加了。这些,都是自乱阵脚,自己添乱。
前些年“发现”北师大本,张俊先生电话说到有陶洙和周绍良笔迹,且得到周绍良的指认。我说:“张兄,‘发现’新的脂本,千万不要高兴,那都是给你们帮倒忙。‘发现’越多,倒忙就帮得越厉害。”“卞藏本”“庚寅本”的新出,更印证了这一预见。“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是拥脂派的命根,胡适因此判定:“甲戌为乾隆十九年(1754),那时曹雪芹还没有死。”后来的本子都不敢定在甲戌本之前,上头哪怕有一万条异文,都不值一文。道理很简单:曹雪芹已经死了,请问谁有权利、有资格,来改动曹雪芹的哪怕一个字?要从“卞藏本”“庚寅本”寻找曹雪芹原稿的印迹,无异于缘木求鱼。
为什么热衷于“脂批”?就是企图借助“与曹雪芹有亲密关系”的脂砚斋批语,了解曹雪芹的家世生平与《红楼梦》的成书过程。脂批存有数千条,俞平伯先生精辟地概括为“极关紧要之评”与“全没相干之评”两类。所谓“极关紧要之评”,是与曹雪芹家世生平、《红楼梦》素材来源与修改过程有关的,诸如“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等等。这些“极关紧要之评”,总数不超过五十条,充其量占全部三千七百八十八条的1.32%。而占总数98.68%的脂批,只能归进“全没相干”的箩筐之中。请问,后出的“卞藏本”“庚寅本”,有过哪怕一条“极关紧要之评”吗?没有,因为他们没有那水平和胆量。对于它们,只管弃如敝屣可也。
最后要问:脂砚斋是否“存在”?当然是存在的。“他”就是1927年以后,为迎合胡适的“新红学”的需要而炮制脂本、脂批的角色。
让我用网友“江海红狐”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
新红学在解释脂本的时候,理论已经是修补得太厉害了。新红学的九十年就是一部不断修补的历史,可以说就是一部补锅匠修补新红学这口大铁锅的历史。
为什么不承认你们对红学其实是一无所知呢?为什么还要作毫无获胜希望的抵抗呢?
为什么不真正地好好读点书,然后再来谈红学呢?
(《红楼》2013年第1期)
【注释】
[1]蔡义江.《史记》抄袭《汉书》之类的奇谈——评欧阳健脂本作伪说[J].红楼梦学刊,1993.
[2]宋谋玚.脂砚斋能出于刘铨福的伪托吗[J].红楼梦学刊,1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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