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6年8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毕业升级应急预案上报情况
已上报毕业升级应急预案的省份24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
二、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业务完成情况
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跨省转学(转入)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重庆,跨省转学(转出)省内核办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浙江、山东、江苏、兵团,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上海、安徽、江苏、浙江、天津。部分省份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较多,其中上海、广东、河南、北京、湖南跨省转学(转出)数量超过500例,上海、广东与上期相比增幅明显;广东、四川、北京、河南、湖南、湖北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调档的数量多于200例,北京、广东、四川与上期相比增幅明显。
毕业后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入)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西藏、兵团,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出)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天津、安徽、山东、贵州、甘肃、宁夏、兵团、新疆,毕业后跨省就学调档完成率为100%的是: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兵团。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有3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4。各省份在2016年7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20253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14626名,查重未通过的5627名。
三、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全国待处理问题学籍共计664392例,比上期通报数减少3.89%。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455577例,身份证号不存在51659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157156例,以上三项相对上期通报数分别减少3.82%、4.34%和3.94%。
四、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全部完成的省份12个: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安徽、福建、湖北、海南、重庆、四川、宁夏、新疆。
2.正在进行测评的省份7个: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江西、湖南、贵州。
3.已定级、备案,尚未开始测评的省份11个:天津、山西、吉林、山东、河南、广东、云南、陕西、西藏、甘肃、兵团。
4.已定级,尚未备案的省份1个:广西。
5.尚未定级的省份1个:青海。
五、自建系统对接情况
各对接省份正在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资助系统)反馈的问题线索,分析处理系统对接问题。
六、省级数据中心和网络等系统运行环境问题
1.海南省级学籍系统曾因机房停电,导致系统无法访问,目前问题已解决。
2.青海省级学籍系统发生运维跳板机连接不上调度服务器,导致运维工作受到影响,目前问题已解决。
七、各地群众反映问题受理情况
2016年7月11日至8月10日,受理各地群众反映问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根据部分省份反馈的意见,从本期通报起,对问题分类进行了微调,并增加了问题“已解决”数量情况。教育部受理问题总数为110个,已解决104个。其中,涉及学籍查询类型的问题最多,数目为37个。
八、工作要求
1.做好秋季入学和新生注册建籍工作。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各地要结合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有序组织好相关工作。一是要提高新生学籍数据质量,学校要严把数据录入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数据审核关;二是按照今年学籍接续工作相关要求,做好与学前、中职的接续工作,尤其要利用好学籍系统提供的高中和中职学校重复招生的提醒功能,避免重复招生。三是要按时操作,学校应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为其注册学籍,各省应在201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本地中小学新生注册工作。四是要做好针对学籍系统升级后提供的批量补录功能的培训工作,若学籍管理员发生变化,务必要安排好交接和培训。
2.做好转学、就学业务办理工作。跨省转学、省内转学、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的申请发起已于8月14日24时开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业务办理需求情况,加强保障,做好应对,确保业务办理顺利开展。对于各省毕业升级前被清理的毕业年级业务,需按《关于做好全国学籍系统2016年毕业年级学生被清理业务核办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51号)要求,逐一确认并视情况发起新的业务申请,并跟踪发起和办理情况,逐一销号。从9月开始将把此项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月度通报。
3.加大系统运行技术保障力度。为更好地应对开学高峰,各省须加强系统运行环境日常巡检,及时排查解决省级学籍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存在的运维问题,需要教育部协助解决的请及时沟通,确保省级系统运行顺畅。今后,对于因故确需暂停省级系统运行的,应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省级系统因故暂停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49号)要求,提前报备,做好全面准备和应急预案。
4.抓紧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继续抓紧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需要教育部协调处理的,要及时沟通协商。上海、广东、河南、北京、湖南需加大力度减少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广东、四川、北京、河南、湖南、湖北需加强督促减少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调档的数量。
5.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6年7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工作。对查重发现已在其他学校建立学籍的学生,上报名单的省份要督促学生实际在读学校通过转学方式调取已有学籍,并告知家长。
6.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各地要继续推动问题学籍处理,做好佐证材料的审核把关,需要教育部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涉及正式学籍号问题学籍的处理,可参照规范学籍管理通知的相关要求。浙江、广东、山东身份证重复问题学籍总量均超过5万个,需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减少问题学籍存量。
7.推进自建系统对接工作。请各对接省份根据资助系统反馈的问题线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经确认是省级自建系统产生的,务必及时解决;经确认是其他问题的,需尽快与相关方面沟通,协商问题解决办法。
8.加快开展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尚未定级的青海,以及尚未备案的广西,要加快工作进度,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尚未开始测评的11个省份,要抓紧安排实施。
9.贯彻落实处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各省份要按照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今年秋季开学前我部将通过教育部微信、网站等渠道发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解读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请各省参照做法,汇总更新并逐级公布地市、县级、学校投诉受理电话和邮箱,通过多种方式对本省投诉渠道和《问题及解答》进行宣传,确保家喻户晓。
附件:
1.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
2.毕业后跨省就学完成情况统计表
3.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4.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统计表
5.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
6.教育部受理群众反映问题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8月29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