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功能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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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将涉及全国1.9亿名中小学生,遵循“一个也不能少”的原则,实现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全面覆盖。系统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包括对全国范围内的学生注册、学生信息维护、毕业升级、学籍异动的信息化管理,及时跟踪全国的学生流动,全面掌握全国中小学生的真实情况,为教育管理和决策、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学生资助等提供帮助。
教育部从2009年开始规划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小学数据库。作为4个试点省份之一的贵州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该系统自2013年春季学期在贵州全省运行,有效解决了过去多头统计、学生数据不准等问题,教育部门能及时掌握学生的真实信息,包括每天全省有多少名中小学生未到校上课等。 [1]
有关消息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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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 袁勃)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有关部门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各地从2014年1月10日起,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试运行办理跨省转学等日常学籍管理业务,省内转学也应按此办理。学生转学仅需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其他流程均在网上进行,这将极大方便学生和家长。
据悉,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全国学籍系统已经在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署完毕,学生信息入库工作进入收官阶段,除对接省份外已实现全国联网,待学生核心数据与公安部身份证管理系统比对工作完成后,教育部即为学生配发全国统一的正式学籍号。在此之前全国学籍系统联网试运行,已为学生分配了临时学籍号(贵州学生已获正式学籍号)。使用正式或临时学籍号均可办理跨省转学等日常学籍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了跨省转学的流程和办法,并要求将其它各类学籍变动也应纳入全国学籍系统管理。对于使用自建系统和全国学籍系统对接的省份(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安徽、陕西、辽宁(仅高中)、湖北(仅高中)),通知要求尽快完成跨省转学功能的对接,实现全国跨省转学操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实现全国跨省转学操作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开向社会作出说明并明确承诺的时间。
通知强调,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跨省转学的具体管理权限在省级及以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地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做好跨省转学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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