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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教体卫艺〔2021〕58号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和落实学校体育工作三个办法的通知

柳教体卫艺〔2021〕58号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和落实学校体育工作三个办法的通知广西柳州市教育局网站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高中段学校、柳州城市职业学院附属中专部、柳州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柳州市机械电子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及配合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测试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67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做好本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测试上报以及落实学校体育工作《三个办法》,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一)全员测试、应报必报

2021年,我市公、民办中小学校及中等、高等职业院校全面实施《标准》,测试项目按《标准》开展并覆盖本校全体学生。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数据上报平台”中有名单的学校必须在系统上报,名单不在“数据上报平台”的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开展测试并将数据上报市教育局。

(二)做好视力监测

测试项目在满足《标准》中规定的测试项目外,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需测试视力项目,视力项目共分为:左/右眼裸眼视力、左/右眼屈光球镜S、左/右眼屈光柱镜C、左/右屈光轴位A。本次视力监测指标均为必测指标。

(三)做到三个确保

一是确保100%按时完成数据测试及数据上报,同步完成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年度报告;二是确保系统上报数据优良率达50%;三是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二、工作措施及任务

(一)成立2021年柳州市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专班(另文下发),建议县区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局属学校指定专人与市级工作专班对接工作。

市级专班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负责统计全市或辖区应上报学校数量、学生数量,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按时、保质完成测试和测试数据整理、收集和数据审核、负责局属学校统一上报(将各学校账号、密码统一管理)。

2.做好督促各学校、各县区编制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年度报告工作,要做到数据准确、真实,填写规范,支撑材料齐全。

3.开展检查指导,检查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的建档存档情况,抽测部分学生,检查支撑材料、对学生进行访谈。检查文件精神落实情况(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二)《标准》测试上报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组织测试、数据采集、数据审核、统一上报四个方面,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市教育局已于2021年9月组织工作推进会和全市教师骨干培训班,各县区相应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工作。

2.全市各学校要在10月30日前完成第一次全员测试,补测工作在11月15前完成,凡优良率未达50%的学校,各县区组织工作小组到校指导帮扶,县区优良率达50%后可提前申请开展市级抽检复核,复核通过的县区由专人统一协调上报数据,市教育局10月起不定期对相对薄弱地区、学校开展指导工作,各学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项目的测试、数据上报工作。

3.遗失密码学校及“数据上报平台”新增学校按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提示路径递交申请找回,如仍未找回可递交书面申请得,由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盖章后于2021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逾期不再受理。

4.各类学校测试工作结束后,按年级、班级、性别等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将测试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22年3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所辖中小学《标准》(含视力)测试结果。

(三)落实学校体育工作三个办法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1.各学校网上填报《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辖区各学校《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和本单位《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22年1月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科。

3.局属高中段学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科。

4.以上各项表格填报的数据采集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

5.各县区(新区)辖区内国家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和国家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校(名单见附件2)的《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于2022年1月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科。

联系人及电话:张玮,2812869,邮箱:lzsjyjtwy@163.com。

三、其他事项

我局将组织人员在2021年11—12月对各县区(新区)学校及局属学校测试、数据上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对体育工作三个办法落实情况的开展进行督导,并对全市测试工作和数据上报情况及三个文件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注:三个办法相关表格可到教育部网站

下载。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学生体

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及配合做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测试

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677号)

2.柳州市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和监测点校名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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