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隐公本想趁春暖花开之际去到棠地观看渔民捕鱼,他的伯父、时任大臣臧僖伯却滔滔不绝跟隐公讲了一番大道理,劝阻他前往。臧僖伯认为,劳师动众大老远跑到棠地去观鱼,不合乎礼仪(轨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如果屡屡“乱政”,就会导致国家的败亡。没办法,隐公只好以巡视棠地为由遂了自己的愿。
鲁隐公元年(鲁隐公被谁所杀)
轨物,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制度、法律。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一字之差体现了治国理念的巨大进步。法制只是制度,只是条文,只是文件,有钱有势者可以有法不依,孙小果之流可以死而复活,继续为非作歹。“治”是在法律制约下的科学有效治理,它突出了实施、监督、保障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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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春秋五霸之首的齐桓公,因为喜欢紫色衣服,国民纷纷仿效,“一国尽服紫”,一时间5匹生绢也换不到一匹紫色的布,严重影响了经济秩序和社会风气。齐桓公听从宰相管仲的建议,带头不穿紫衣,结果没过多长时间,这种以穿紫衣为贵的坏风气就被刹住了。
在崇尚等级、价值评判标准单一的中国社会,上行下效尤为常见。大至扫黑除恶、小至学生减负,如果没有动真格的“上行”,各个地方、各个层面的“下效”必然停留于形式主义。记得有位领导人曾经说过,很多社会问题“根子在上面”,如果上梁不正,下梁岂能不歪?由此,窃以为,要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宏伟目标,最重要的是“上行”“法治”。
附:前3篇链接
《古文观止》卷一:《郑伯克段于鄢》
《古文观止》卷一:《周郑交质》
《古文观止》卷一:《石碏谏宠州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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