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体系相关知识问题及解答
资助机构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什么?它的职责是什么?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统一领导全校的奖、贷、助、补、减等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学校开展资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及奖惩措施,明确相关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协调各部门、院(系)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关系,并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的机构是什么?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贫困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学校(或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或儿童,以下统称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指什么?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本意见所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指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根据扶贫、民政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配资助名额和安排资助资金的主要依据,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主要参考因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机构和职责是什么?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全面指导教育部门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面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及不同等级,建立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
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审核所属学校上报的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向上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上报下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答复学生(或监护人)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复议请求。建立本行政区划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
学校负责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落实告知、组织学生(或监护人)申请、进行认定、公示、建档等工作,向上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学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建立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协助乡(镇)或街道对户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对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审核盖章。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什么?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负责人及各系(校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科长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检查、监督学生资助经费、学生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纪委监察室科员为成员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监察小组监督各项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院(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由哪些成员组成?
各系(校区)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系认定工作组),由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学生科长任副组长、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中学生代表的人数是多少?
认定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专业)、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专业)、班级总人数的5%。
国家助学贷款有哪些种类?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的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分别是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高校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高校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高校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申请材料
1)首次申请的学生
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⑵证件复印件。
①本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一式三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复印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②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两份),家庭户口本首页、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单页、学生本人户口本单面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是指有当地公安局盖章、有家庭住址的单页。由学生本人在此复印件下方注明“本人保证户口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按模板使用A4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①必须加盖户口所在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②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⑷《家长承诺书》
①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②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③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④申请贷款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并按指印承诺。
⑸《学生承诺书》
⑹《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
2)续贷的学生
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⑵本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一式三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复印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⑶《家长承诺书》(按模板使用A4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①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②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③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④申请贷款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并按指印承诺。
⑷《学生承诺书》(由学院下发并组织培训填写)。
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院下发并组织培训填写)。
申请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支付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贷款额度按照在校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按照8000元确定。
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贷款发放
高校助学贷款实行一年一次申请、一次授信、一次发放的方式,即学生与银行一年一签高校助学贷款合同,银行一次性发放学生所申请的贷款学费和住宿费总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贷款利息
高校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高校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还款日期
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能超过20年、最短6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高校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出还款计划变更书面证明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贷款到期日原则为9月20日。
违约后果
①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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