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国学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1.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可以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查询2

1.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

可以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查询

2.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登录

四川省资助学生官网登陆步骤如下:

1、登录系统

打开“四川学生资助网”(网址:),点击“四川省建档立卡资助在线申请”。

2、注册登录

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以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

密码重置办法:

1、输入身份证号码,并点击发送验证码,验证码会发送到学生注册时所填的手机号码。输入验证码后,学生可直接重设登录密码。

2、若忘记注册时所填的手机号码,可点击页面右上角“修改绑定手机”,验证码会发送到学生申请时所填的邮箱,收到验证码后可更换手机号码。

3、若以上方法均无法找回密码,需要联系户籍所在地区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密码重置。

3.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入口

登录中行网站,打开点击贷款,然后找到助学贷款点击进去申请

4.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入口

将“建档立卡学生未资助原因征询表”电子表发给他们,让学生家长填写、签名后拍照传回,班主任、学校审核后保存备查,并在4月15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建档立卡学生未资助原因”的填报工作。

对勾选“符合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尚未执行资助”的学生,本次除传“征询表”电子稿外,不收其他证明材料。

“征询表”原件等学校正式开学后交给学校,学校将其与其他资助材料一起送区资助中心审核。

5.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

1、学生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后,交班级辅导员处

2、学院审批及公示: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的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在本单位名额额度内评选候选人,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登录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3、学院复核及公示:学生处对各院系审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整理复核,在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以及校园教学园区和生活园区宣传窗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审批并报上海市教委: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整理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批准后的各项奖助学金获得者报本市教委审定

5、奖金发放:学院收到本市教委关于国家奖学金、本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拨款后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助学金按10个月逐月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

6.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

查询网站是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网址是:。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年的平均资助额度为3000元,分三档,每档分别是2000元、3000元、4000元。

2、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3、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7.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公众号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学生;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有危重病人,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或身患残疾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3.除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4.家庭年收入为家庭所在地居民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以下的城市下岗职工子女,下岗职工应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单位效益不好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5.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6.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7.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提前告知

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各地省属高校应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

3.学校认定

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资助档次。学校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4.结果公示

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5.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技工院校按要求录入技工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上一篇: 我国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总体改善 达标优良率逐渐上升
下一篇: 中国期刊网CNKI数字图书馆!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