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祖国的未来,
上图为全国学籍查询界面
为确保学籍系统(二期)如期顺利运行,教育部近期正在福建、四川开展第一阶段试点工作。内容包括:
无居民身份证号学生注册
港澳台和外籍学生注册
全国学籍查询
问题学籍处理
学籍二期在系统一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开发了全国学籍查询功能,改进和优化学籍注册与查重认证功能、问题学籍处理功能,并将改进学校管理、招生结果管理、关键数据变更、异动管理、数据权限控制、业务流程配置、学校管理、日常管理、业务监控、综合查询和统计报表等其他业务功能。
功能流程说明
学籍注册主要变化
学籍注册引入准实时查重与认证手段。其中,有居民身份证学生,进行全国身份证号查重和人口信息库身份认证;港澳台和外籍学生进行全国证件号查重。
无身份证件学生需单个录入,逐级一直到省级进行核办。要求至少有1名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信息。
对小学新生注册和非小学注册,分别区分居民身份证学生、港澳台和外籍学生、无身份证件学生,提供了不同的学籍注册入口(6个)。
小学新生注册
小学新生注册受入学年龄和班额控制。
居民身份证学生注册。学籍注册过程中,通过准实时查重认证后即获得正式学籍号。时机成熟后,查重与认证不通过的,不允许注册学籍。目前核办流程不变,但后续将支持核办流程可配置。
港澳台和外籍学生注册。必须先通过全国证件号查重,才能注册学籍。目前核办流程不变,但后续将支持核办流程可配置。
无身份证件学生注册。学校单个录入学生信息,包括至少1名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并需上传证明材料。然后依次经过学校核办、区县教育局核办、地市教育局核办和省级教育部门核办(以主管教育局是区县级为例)。
非小学新生注册(仅受班额控制)
居民身份证学生注册。学籍注册过程中,通过基础数据库进行准实时查重与认证,查重与认证不通过的,不允许注册学籍。目前核办流程不变,但后续将支持核办流程可配置。
港澳台和外籍学生注册。必须先通过全国证件号查重,才能注册学籍。目前核办流程不变,但后续将支持核办流程可配置。
无身份证件学生注册。学校单个录入学生信息,包括至少1名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并需上传证明材料。然后依次经过学校核办、区县教育局核办、地市教育局核办和省级教育部门核办(以主管教育局是区县级为例)。
问题学籍处理主要变化
问题学籍处理强调了后注册学籍或后关键数据变更的问题学籍学生先处理的原则。
问题学籍变更的控制,参照相应证件类型的学籍注册要求,
若问题学籍学生是正式学籍号,申请将身份证件号变更为港澳台和外籍,或变更为无身份证件的,经过查重后将重新分配临时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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