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已波及28个省份,奥密克戎变异株已成为主要流行株。截至3月16日7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19个,中风险地区340个。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隐匿、传染性强、病毒传代间隔短、传播速度快,早期难于发现,易形成社区传播,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相关信息。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中高风险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人员,发生1例及以上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分中高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人员,与近期国内公布的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城市社区)、村(社区)和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凡瞒报、谎报活动轨迹、自身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泾川县属于哪个市(甘肃省泾川县属于哪个市)
二、严格人员出行管控。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全国各地疫情信息,如无必须,近期不要前往有感染风险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3日向所属乡镇(城市社区)、村(社区)、单位报备,外出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前需主动向居住辖区及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和健康状况,返泾后要持续关注自己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如需离开我市的,须提前报单位审批,对拟前往高中风险地区的,非必要一律不予批准,对未经许可擅自前往的,对当事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对近期涉疫地区计划来泾返泾人员,做好劝导工作,非必要不来泾,确需来泾的,务必提前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把牢外防输入关口。高速公路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和县际交通检疫点要24小时不间断对进入我县的车辆和人员,逐人测温、查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详细询问近14天旅居史,做到“逢车必查,逢客必检”,坚决守住“外防输入”第一道关口。对近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地市来泾返泾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县所有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都要张贴场所码,督促乘客扫场所码,对不扫场所码、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一律不准搭乘,对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报告,落实管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或街道来泾返泾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费用自理)。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中风险地区所在乡镇或街道来泾返泾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一律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由属地乡镇、城市社区负责,指派工作人员会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人员在第1、4、7、14天上门采样,进行4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其他乡镇或街道行程卡绿码带“*”的来泾返泾人员,来泾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来泾后第1、4、7天自行开展3次核酸检测;近14天发生本土疫情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域的地市、直辖市县(区)来泾返泾人员,来泾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来泾后第7天自行开展1次核酸检测。来(返)泾后14天内,之前所驻留区域风险等级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外,其他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五、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药店、医疗机构、景区景点、培训机构、餐饮门店、电影院、足疗洗浴、KTV、网吧、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监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及各类市场主体,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落实环境消杀、人员限流、“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发现的“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向所在乡镇(城市社区)报告,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对发现行程卡绿码带“*”的人员,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限制进入公共场所。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未设置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的患者。对拒不落实防控措施的各类经营场所,由公安、商务、市场监管、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强制停业整顿。
六、严格“四类”药品管控。全县所有零售药店销售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必须在APP系统中实名登记,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购买人基本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并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各涉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若发现患者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要立即就地隔离管控,并报告所属乡镇(城市社区),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持续加强网格化管理。各乡(镇)、城市社区要持续加强网格化管理,靠实网格长、网格员的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风险人员排查管控、配合开展上门采样等工作;严格落实乡镇(城市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村(社区)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五包一”责任制,加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控,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严防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失管;充分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对涉疫地区来泾返泾人员不报备行程信息、不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擅自外出、超规模举办红白事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构筑起人人参与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
八、严控各类聚集活动。严控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上的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县防控办备案。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向属地乡镇(城市社区)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
九、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广大群众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或所在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能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减缓并阻断疾病流行,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3岁以上人员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尽快完成全程(两剂次)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的人员,要尽快按程序完成加强免疫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十一、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乡(镇)、城市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督促村委会(社区)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防控措施不留空白。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消除疫情防控漏洞。各部门(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各自承担的联防联控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好各项防控要求,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本行业、本系统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个人和家庭要落实防控责任,主动协助、配合、服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工作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法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隔离观察等预防控制措施。
之前所发通告相关管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县疾控中心电话:3321003
县防控办电话:3321250
党原镇电话:3530566
玉都镇电话:3383217
丰台镇电话:3550139
红河乡电话:3520076
荔堡镇电话:3410107
窑店镇电话:3371517
飞云镇电话:3361006
高平镇电话:3381217
太平镇电话:3460106
汭丰镇电话:3470103
城关镇电话:3304900
王村镇电话:3480308
泾明乡电话:3430130
罗汉洞乡电话:3440147
城市社区电话:3329889
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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