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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结果推翻了1973年自己关于“罗诉韦德案”的裁决,将堕胎权问题交由美国各州自行决定。
至此,美国的保守主义力量经过近半个世纪的蛰伏和布局,打响了对自由派全面宣战的第一枪,拉开了第三次塑造美国国家属性的历史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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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知秋,为什么这次判决会震动整个西方?它是美国的社会问题还是国家问题?这些问题的发展趋势是走向和解还是走向分裂?对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又有哪些值得取鉴的地方?
今天我们分成三部分来把这个问题讲透:
1、堕胎权等民权问题的本质;
2、国本危机:“美国究竟是谁的美国?”
3、对我们的取鉴意义。
1
民权问题本身
针对堕胎权问题,首先我们来纠正一个误会比较多的地方,就是认为这次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否决了美国女性的堕胎权,其实并不是——
保守派是采用了一种更高明的方式来推翻当年自由派主导的判决,从而实现了对自由派的降维打击:
不纠缠美国女性是否享有堕胎权的问题,只理论联邦最高法院有没有审理堕胎权问题的权限的问题。
一句话,转移战场,跳过复杂的权利问题,直接进入简单的权限问题,然后快刀斩乱麻结束战斗。
这次判决,投推翻票的五个保守派大法官的判断逻辑和法律依据是这样的:
1、美国宪法中并没有关于堕胎的明文条款,因此1973年美最高法院援引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自由权条款来支持对堕胎权的声索,是没有宪法基础的;
2、在宪法基础缺失的情况下,其进行的判决结果自然不符合法理,因此必须推翻;
3、堕胎问题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宪政问题,而是一种社会发展问题;
4、由于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属于非民选官员,所以没有裁决社会发展问题的决定权,因此这个决定权应该交还美国人民及其选出的代表,最高法院不能越俎代庖代为决定。
5、综上所述,1973年最高法关于各州不得限制堕胎权的判决无效,各州政府仍应享有自行决定是否限制堕胎权的权力。
客观来看,这个推导过程从逻辑、法理和政治思想上无懈可击,因此是成立的。
它比自由派的高明之处在哪?或者说,保守派的历史性胜利体现在哪?
至少有三层。
第一层胜利:
它是保守派执掌下的美国最高法院以“自废武功”的方式宣告自己在堕胎问题上并没有决定权,相关权力只在各州政府,不在联邦最高法院,从而封死了自由派将来在最高法院卷土重来之后“反攻倒算”的可能性。
负责起草最终意见书的大法官阿利托写道:
“我们回到最初的起点终结了一个观点。堕胎是一个深刻的道德问题,宪法并未对各州公民约束或禁止堕胎的行为加以限制。罗和凯西(注,分别是两个标志性堕胎权案件的起诉者)僭越了这一权力,我们现在推翻这些决定,并将这一权力交还给人民及其选出的代表”。
也就是说,保守派通过把问题上升到对他们更有利的【联邦最高法院究竟有没有堕胎权问题的裁决权】的高度,然后以自我解权的方式,摧毁了1973年自由派的自我赋权。
这也就意味着,自由派未来要再次推翻这次决定,就必须先重新证明其最高法院拥有这项已经被保守派宣示并不存在的权力,而这在其《宪法》上是很难站得住脚的。
因此,自由派未来再推翻这个判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怎么样,这个打法是不是很精妙?
而这正是特朗普敢于自夸其“历史性贡献”的底气,因为他不仅实现了把三个保守派大法官送进最高法的目标,更重要的是,这些“意志坚定的斗士们”还找到了从根本上摧毁自由派的法律武器并大胆运用,从而给予自由派一次致命打击。
经此一役,说懂王不懂政治的人都应该刷新自己的认知,他是不太懂国际政治,但如果说他不懂美国国内政治,就显然低估了这个白人种族主义者的野心和手腕。
但是,懂王要的就是这个胜利而已吗?
当然不是,他,包括推他出来的力量,要的不是一个堕胎权问题上的具体胜利,毕竟最高法院只是把决定权还给各州,而至少会有24个州在短期内不会制定反堕胎的法律。
他们要的是更多的胜利。
第二层胜利:
保守派将以此为起点,继续推翻最高法院关于避孕权、同性恋权利等一系列民权案件的判决,全面完成特朗普所说的“拨乱反正”。
和堕胎权一样,避孕权、同性恋权利也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重要成果。
这两个问题上的标志性案件分别是:
1965年,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案,美最高法判定康州依据1849年反避孕法律禁止使用和开具避孕药具的做法属于违宪,宣布全国范围内已婚夫妇有权避孕;
2003年,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案,美最高法判定德州依据1973年《性悖轨法》禁止同性性行为的做法属于违宪,宣布全国范围内将同性性行为合法化;
2015年,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美最高法判定俄亥俄州卫生部长霍奇斯依据该州同性婚姻禁令拒绝承认奥贝格费尔及其同性伴侣亚瑟婚姻有效性的做法属于违宪,宣布全国范围内同性伴侣婚姻合法化。
以上三个重大判决,和1973年的堕胎权判决一样,全部都是各自时间的最高法院援引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条款所做出的决定。
尤其是1965年的避孕权判决,直接就是1973年堕胎权判决的先声。
因此,当堕胎权判决被推翻之后,顺理成章的问题就来了:
既然堕胎权判决已经被推翻,那么建立在同一基础上的上述多项权利的判决是不是也要推翻?
从这次堕胎权判决看,这就是下一步双方斗争的焦点。
比如在上周判决中投下推翻票的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就直接说了:
“根据周五意见的逻辑,法院应该继续否决三个明显错误的决定——关于同性婚姻、同性恋亲密关系和避孕”。
这种公开宣战的冲劲,甚至让同为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都瑟瑟发抖。
这里就有一个细节,目前美高院内保守派和自由派法官的比例是6:3,但上周的判决票数却是5:4。
为什么会这样呢?
就因为罗伯茨这次站在了自由派一边,投出了具有象征性但没有决定性的一票。
而在此之前,罗伯茨一直在苦口婆心劝阻新的保守派同僚们在堕胎权问题上的“暴力革命”,希望保守派能循序渐进,结果一点用都没有。
用《纽约时报》的话说:
“首席大法官现在在许多方面都是一个边缘人物,其他五位保守派不耐烦且雄心勃勃,他们不需要他的投票来实现他们的目标。从去年12月案件辩论时精心策划的提问开始,他已经用了七个月来尝试说服一位同事支持他的渐进式方案,但彻底失败了”。
也就是说,美高院内保守派大法官们的飙车冲动已经高到让同为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都产生了畏惧,只能用自己来当刹车皮,但还是不起作用。
所以现在的局面是:
只要保守派们愿意,他们就能随时发动并赢得关于上述其他民权的法律战争,让自由派彻底一败涂地。
那么,他们会愿意发动这场战争吗?
这就涉及到我们要说的保守派的第三层胜利,也是让保守派这么不惜自我解权、这么快刀斩乱麻、这么战斗意志高涨的根本动力:
争国本!
2
“美国是谁的美国”
保守派执掌的美高院为什么要采用自我解权这种极端方式来推翻不符合其理念的法律?
原因只有一个:无奈。
为什么无奈?
因为美国的自由派,如今已十分强大了。
在这个现实面前,美国的保守派深知自己掌握联邦最高法院很可能是历史长河中一次短暂回潮,因此选择了改变策略,不再追求在国家层面实现其主张,而是采用往回走的方式把这个问题交回给各州。
其目的就是固守红州这条最后的底线。
也就是说,这次判决从现象看是保守派的全面进攻,从本质来看却是针对全局的重点防御。
在这一层,保守派胜了,但属于惨胜。
这是对美国现实的无奈妥协。
无主体民族,或者弱主体民族的现代国家普遍面临一个方向困境:
“这个国家究竟是谁的?要走什么道路?”
美国现在最根本和最迫切的难题,不是其主导的世界秩序逐渐崩塌的历史变局问题,而是这个一百多年来越来越深的心腹之患。
大家知道,美国有一个给其本土公民的效忠誓词,小孩子从小就要在其国旗下进行宣誓。
那它的内容是什么呢?
就是“我宣誓效忠美利坚合众国的旗帜及它所代表的共和国,上帝之下的国度,不可分割,所有人都享有自由和正义”。
"IpledgeallegiancetotheflagoftheUnitedStatesofAmerica,andtotherepublicforwhichitstands,onenationunderGod,indivisible,withlibertyandjusticeforall."
而实际上,这个誓词从1892年诞生到1954年修改之前的两个版本都没有提到上帝。
上帝这句是艾森豪威尔1954年敦促国会加进去的。
美国政府加这句话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和当时崛起的共产主义力量做区分,强调其基督教属性,以此团结其内部和西方世界。
这就叫国家属性,宗教是体现这种属性的一个维度。
现在,美国这个国家属性就是遇到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作为一个以基督教为信仰的国家,当教义和世俗发生碰撞时,美国应当以哪个为根本?
举个今天的主题为例子,反堕胎、反同性恋、反避孕等问题之所以曾在美国历史上保持相当长时间的政治正确,就是因为这些都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
而支持堕胎、支持同性恋、支持避孕等诉求之所以会成功实现,则是因为这些是世俗的基本人权。
现在,基本教义和基本人权迎头相撞了,而且双方势成水火、不共戴天。
在这种局面下,美国人及其三权分立的国家机器应该如何选择?
在美国早中期高速扩张的时候,这个问题不是问题,因为广阔的北美洲容纳得下各种诉求,加上新移民们的根基也还不稳,因此国家的主导权牢牢掌握在传统基督教白人手里。
在美国称霸直至冷战结束初期,这个问题也不是问题,因为直线上升的生产力和物质条件足以支撑国家做大蛋糕、消解各种矛盾,加上此时人口比例也还稳定,国家的主导权依旧是牢牢掌握在传统基督教白人手里。
但是,进入新千年之后,美国外部矛盾集中爆发、战略扩张持续受挫、内部贫富分化日益严重、政治斗争急剧恶化,这一切都使得美国的国家力量左支右绌,进而导致诸多原本被发展所掩盖的社会问题开始迅速暴露出来。
在这些问题中,美国国家属性定位的模糊和摇摆就成为一个核心难题。
比如现在愈演愈烈的种族歧视、反移民、反全球化、身份政治等诸多现象,最终都归结到这个问题。
那么,什么叫国家属性定位?
简单来说,以美国为例,就是阐述【美国究竟是谁的美国】?
这个问题在美国不长的历史中,有过不同的回答。
在美国建国初期,关于“美利坚人民”的定义是:
“居住在美国的、拥有一定财产并且信奉基督教的成年白人男性”。
这是美国对其国家属性的第一次定义。
这个在开国元勋、《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的亚当斯看来“不言自明”的定义,把妇女、没有财产的人、非白人以及非基督徒全部排除在“人民”之外,成为“合法”剥夺这些群体公民权利的理论依据。
因此,这个阶段的美国国家属性是清晰的,那就是基督教白人国家。
如果要更精确的定义,那就是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国家。
这种定义一直持续到内战,南北的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们由于经济利益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终于在1861年爆发内讧了。
这场死亡75万人、伤残40万人的惨烈内战,迫使美国北方的白人不得不调动包括黑人在内的少数族裔参与其战争,在这种情况下,内战之后再继续按种族和肤色来定义公民显然从现实和道义上站不住脚,也不利于重新统一后国家的长治久安。
因此,美国不得不通过宪法第十四、十五条修正案,确立了不分种族和肤色的公民权。
其中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
第十五条修正案规定“合众国公民的投票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曾被强迫服劳役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和限制”。
这两个修正案,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从法权高度确认了平等公民权。
至此,美国的国家属性变成多种族所共有的国家,而且也不强调宗教信仰。
这对于美国的国家属性而言无疑是一次根本性的变革,因此,第十四修正案等一系列修正法案的制定过程也被称为“第二次制宪”。
但是,这次制宪正是因为其激进,反而仅仅停留在文字层面,此后美国的种族、宗教歧视等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恰恰正是成立于其第二次制宪之后。
这个推行种族暴力的极端组织的初始名称是“白人种族集会”,组建它的,正是内战中被击败的南方邦联军队退伍老兵。
他们对黑人等种族获得和自己一样的法律地位极度不满,发誓要代表基督教白人获得对于黑人、混血白人、犹太人、亚裔及其他移民的优势地位。
于是,从1866年开始,这个组织开始破坏黑人的祈祷会,后来更是演变为直接对黑人进行肉体折磨乃至系统性谋杀。
此后,这个组织虽然屡次被取缔,但依旧阴魂不散、影响巨大,到1920年代巅峰时期甚至拥有400万成员,其中不乏在政府各级机关中的公务员和警察。
其生存的土壤,无疑就是在美国社会根深蒂固的基督教白人至上的观念。
而其这种观念的底层逻辑,就是美国必须是基督教白人国家。
大家看,种族、宗教歧视归根到底还是国家属性的争夺问题。
这个阶段,美国还出现了一个基督教全国改革协会,这个协会由11个全国性教派联合创立,其宗旨就是寻求从宪法层面确立基督教的国教地位。
他们要求制定一个基督教修正案,即在宪法中加入下述表述:
“我们人民将承认全能的上帝是公民政府中所有权威和权力的源泉,主耶稣基督是国家间的统治者,他所启示的旨意是这片土地的最高法律,以建立一个基督教政府”。
1895年,美国最大的妇女组织基督教妇女节制联盟宣布声援这个协会,使得这项运动进入高潮。
那是什么事情阻止了这种修宪努力呢?
就是这个阶段美国的高速发展带来的进步运动。
这个阶段,又被美国人称为“镀金时代”,期间美国由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的阶段,各种各样的财阀、托拉斯及其附庸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形成严密控制,占人口过半的大量工人农民长期处于赤贫状态,城市中产阶级的上升空间也被无限挤压,美国社会由此进入最动荡不安的年代。
用我们的观点,这个阶段美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上升到阶级矛盾。
为了抵御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以老罗斯福为代表的美国政治家开始主动配合和推进社会变革,接连推动了第十六修正案(征收所得税)、第十七修正案(参议员直接选举)、第十八修正案(禁酒令)以及第十九修正案(妇女选举权)的出台。
在这种消解社会矛盾为主要需求的大背景下,保守派的声音暂时被压制下去了。
但同样由于社会改革集中于消解社会矛盾,加上一战、二战的接连爆发,所以种族、宗教歧视的顽疾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对少数族裔、弱势群体的公开、公然歧视一直持续到1960年代。
由此也造成少数族裔、弱势群体的长期抗争,成为后来民权运动的先声。
1964年,在民权运动势成燎原之后,加上与苏联进行世界秩序竞争的战略考量,美国的《民权法案》终于颁行,至此美国在开国近200年之后,总算有了一份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平等法律。
《民权法案》明确禁止一切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籍的就业歧视,禁止在学校、工作场所以及所有公共场所的种族隔离,同时赋予了成年公民平等的投票权。
美国的钟摆,终于摆到了左边。
这种“离经叛道”的局面,极大刺激了愿意坚守美国传统的基督教白人,于是,在钟摆向左的同时,一股名为新基督教右翼的政治势力崛起了。
这个阶段,以法维尔领导的“道德大多数”、格兰特领导的“基督教之声”、麦卡特尔领导的“宗教圆桌会议”以及罗伯逊领导的“基督教联盟”等宗教势力纷纷崛起,直至最终产生了影响政治的力量。
以法维尔的“道德大多数”为例,其鼎盛时期有将近650万名追随者,为保守派的高级别政客提供了6900万美元的巨额活动经费,用以反对自由派的社会政客。
1983年,法维尔甚至被《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称为美国最有影响力的25位人物之一。
也是在这个历史阶段,一度被民主党带领的自由主义思潮挤压得喘不过气的共和党,敏锐地捕捉到美国传统基督教白人的不满,果断选择了与这股宗教潮流合作,从此成为保守派的政治代言人。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里根的当选,在新基督教右翼的大力助推下,这位言必称“正义与邪恶”、“上帝与恶魔”、“光明与黑暗”的共和党总统顺利上台,开始了对苏联的“末日审判”。
这是美国现代史上保守派最辉煌的时刻。
然而,冷战结束之后,沉浸在霸权红利、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的美国,开始了一系列全球化变革,大量涌入的移民和日新月异的生活迅速稀释了保守派的力量,美国的自由派由此开启了强大的统治时期。
有那么一段时间,包括美国人在内,全世界都几乎不怀疑美国将沿着自由主义的道路继续前进。
这就是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等充满自由主义色彩的思想所诞生的时代背景。
进入新世纪之后,911的爆发、经济的空心化、贫富差距的再次扩大,美国的保守派由于阶级构成,成为首当其冲的被牺牲者,他们在历史上被社会发展和国家胜利所抑制的不满、各种被时代主线所掩盖的矛盾开始集中爆发。
直到最后,他们选出了特朗普,一位敢于公开反全球化、反移民、反平权、集保守主义思想于一身、发誓要推行“美国优先”路线的种族主义总统。
最终,这位总统软硬兼施,创造出一届任期内把三位保守派大法官送进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壮举”,完成了这次以堕胎权为开始的对自由主义的绝地反击。
这就是过去两百多年间,美国保守派和自由派对于国家主导权的争夺历史。
贯穿这段历史的主线,就是对于美国国家属性的争夺。
这一次判决的意义就在于,它是保守派力量以国家最高法律权威的身份宣示了一点:
美国从根本上讲绝对不是一个世俗化的国家,而是以基督教为本的宗教国家。
如果必须在宗教和世俗化之间做选择,他们将有能力、有决心捍卫这一点。
这才是美国保守派民众及其代表真正要表达的东西。
他们要的,是塑造一种根本性的战略态势,让所有人、尤其是美国内部的自由派都明白,这个国家说到底,必须是基督教他们的。
而堕胎权问题,就是他们向自由派宣战的开始。
这才是堕胎权问题的本质。
这种美国由自由主义转向保守主义的态势转变,同时也会深刻影响西方各国教俗之争的走向,就是西方各国政要为什么纷纷站出来反对的原因。
那么,这次胜利是不是就表明保守派取得了主导权,而美国也会回到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国家的定位呢?
并不是。
改变这一切的,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我们去年在美国最新人口普查数据出炉之后梳理的,美国的族裔变化趋势。
下面这张是三十年来美国各族裔人口比例变化图:
红色线代表传统白人:他们占比从三十年前的绝对多数迅速下滑,去年首次低于60%,再过10年就将首次低于一半;
黄色线代表拉丁族裔:他们从不到十分之一起步,凭借超强生育率一路爆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美国开疆辟土,现在已经干到五分之一;
蓝色线代表非洲族裔:和我们多数人想的不一样,黑人居然是三大少数族群中表现最温吞的,占比基本持平,似乎丢失了主场优势;
绿色线代表亚洲族裔:亚洲族裔主要靠移民,上升速度竟然和拉丁裔平分秋色,三十年翻了一倍多,不过总的数量还是太少,才6.1%;
所以竞争的焦点,就是传统白人和拉丁族裔之间的族群赛跑。
按照目前速度发展下去,传统白人的红色线和拉丁族裔的黄色线最迟将于2050年前后出现交叉。
如果考虑到重复生育率,这个时间只会更加提前,大约在2040年前后出现交叉。
因为现在18岁以下群组中,传统白人青少年占比已经低于50%,只有47.3%。
换句话说,在生育潜力上传统白人实际上已经输了,所以占比下降很可能不是直线下降,而是抛物线下降。
这就意味着再过二十年,最多三十年,美国将不再是一个传统白人国家。
而是一个无主体族裔国家。
这种趋势,就注定了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们将在不久的将来,彻底失去在这个国家的优势地位,从构成这个国家的基础族群,转变成一个普通组成部分。
这就是为什么保守派要在现在这个历史阶段采用自我解权的极端方式,把一个已经成为国家法律的问题重新解构成归州级法律管辖的根本原因。
他们唯一能做的,也是最后的希望,就是守住州这个级别,为子孙后代留下最后一点国本。
也就是说,构建起美国这个国家的主体族群,现在已经做好了这个国家将会分裂的心理准备了。
隐藏在宣战背后,是他们对即将失去一个国家的深沉忧虑,和对历史的深刻无奈。
3
对我们的取鉴意义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看懂了美国堕胎权问题背后保守派和自由派对国家属性的争夺历史,我们不得不感叹我们的幸运。
深厚而伟大的中华文明,孕育了我们这个统一和团结的多民族大家庭,而久远的岁月又赋予了我们呵护、保卫这个大家庭的智慧和经验。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从美国的教训中深刻认识到:
一、任何国家和社会都有不足,这些不足需要这个国家的全体一起努力去克服,这就是革新精神的重要性,也是团结的重要性。
二、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但发展也会掩藏矛盾,只要这个矛盾一直存在,就总会有爆发的一天。
发展和时间本身都不能解决矛盾,只能给我们提供解决矛盾的必要条件。
我们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在发展的同时,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事业精神,主动寻找和及时解决存在于我们国家和社会中的矛盾,使之转化为我们前进的不竭动力。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这就是我们必须时刻警醒自己的使命。
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才能行稳致远、再创辉煌。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完成历史交给我们的使命——
创造出每一个中国人共有、共建、共享的美好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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