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破案了,还把我被骗去的钱都追回来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兰溪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徐凌斌将追回的60000元赃款交给受害人聂先生,聂先生握着民警的手不停地道谢。
聂先生到底遭遇了什么?事情还要从今年1月说起。
聂先生在兰溪经营一家不锈钢加工企业,1月初胡某通过微信联系上聂先生,向其兜售不锈钢原材料。很快,双方就谈好了价格以及交货时间,之后通过传真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了60000元不锈钢货款,聂先生需先支付1.5万元定金,15个工作日交付货物,交付后再支付剩余4.5万元货款。聂先生便非常爽快地向胡某支付了1.5万元定金。
敷衍搪塞(敷衍搪塞我的说说)
十几天后,胡某发来消息称,合同约定的货物已全部生产好,马上可以安排发货。“他还把产品重量、总货款等生产清单,还有货物的照片都发给我了。”看到这些“证明”,聂先生当时没有任何怀疑,立刻将剩余4.5万元货款付清了。
然而,在支付了全款后,聂先生却迟迟未收到货物,几次联系胡某,对方都用“已经发货了”“可能物流有些慢,再等等吧”等各种理由敷衍搪塞。直至1月20日,胡某彻底将聂先生拉黑,断绝了联系。聂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当天立马向警方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民警迅速收集固定证据并立案调查。经侦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合同诈骗案件。
原来,嫌疑人胡某一直做着小本生意,去年却因为亏损而背上了债。胡某不想借钱还债,便动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歪脑筋。先是骗取聂先生的信任与其签订销售合同,收到定金后立马挥霍一空,随即又编造产品已生产完成等一系列谎言将货款骗到手后最终逃匿。
通过多维研判,民警确定了嫌疑人胡某的真实身份,并最终锁定其藏匿地点位于江苏省某市。尽管防疫要求给跨省追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秉持“即发即查、快侦快破”的工作理念,2月2日大年初二,民警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依然前往江苏执行抓捕。3天后,经侦大队民警成功抓获嫌疑人胡某并将其带回审讯。嫌疑人胡某对其虚构事实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数退回60000元赃款。
目前,嫌疑人胡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事实为掩盖骗购货物,或先以履约小额合同取得信任后再骗购大额货物,价值达20000元以上的即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企业商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弄清对方的商誉资信、经济能力,并在履约过程中及时跟进,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