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史料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
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第一手史料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运用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
2、意义不同:
第一手史料包括原始文件、档案、信函、日记、回忆录、照片、文物古迹和其它实物等。
有时第一手史料和第二手史料是相对而言的,比如,在发现甲骨文以前,关于殷商的历史一直以《史记》的记载为第一手史料,但甲骨文发现后,甲骨文就是第一手史料,《史记》变为第二手史料了。
司马迁著《史记》,其中有不少司马迁关于历史现象的叙述(因为司马迁并没有亲身经历或以事后追记的方式来描述的,所以司马迁对历史现象的叙述可以看作是我们研究这些历史现象的“第二手史料。 )
史料种类:
20世纪80年代,我国著名历史学家荣孟源把史料分为四大类,一般被认为是较为全面合理的传统史料分类法。
第一类为书报,包括历史记录、历史著作、文献汇编和史部以外的群籍。
第二类为文件,包括政府文件、团体文件和私人文件。
第三类为实物,包括生产工具、生活资料和历史事件的遗迹。
第四类为口碑,包括回忆录、调查记录、群众传说和文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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