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野史 > 点校《虞初志》序

点校《虞初志》序

点校《虞初志》序(1)A.“然未足以绳旷览之士也”中的“绳”,应译作“约束”。句意:但是不足以约束博览群书的人。(2)A.前一个“之”是结构助词,可译作“的”;后一个“之”是助词,用在主谓间

(1)A.“然未足以绳旷览之士也”中的“绳”,应译作“约束”。句意:但是不足以约束博览群书的人。

(2)A.前一个“之”是结构助词,可译作“的”;后一个“之”是助词,用在主谓间,取消句子独立性。B.前一个“而”是连词,表转折关系,可译作“但是”;后一个“而”是连词,表顺承,可译作“然后”。C.两个“然”都是用作形容词或副词的词尾,表示状态,有“如”的意义,译为……的样子。D.前一个“者”是助词,可译作“……的人”;后一个“者”是助词,表停顿。故选C。

(3)C.“《虞初志》一书收录唐人传奇”说法错误,原文中说“《虞初》一书,罗唐人传记百十家,中略引梁沈约十数则”,可见《《虞初志》不仅收录了唐人传奇,还收录了南朝梁沈约的文章十几篇。

(4)句意:读到古人之书就大惊小怪,却不能领会其中的意味,就算整天穿戴朝服,陈列着宝物和肉食,过着富贵荣华的生活,也不过是朝堂上的画匠,一屋子的木偶罢了,哪里能得到真正的意趣啊!本题中,根据“垂衣执筑”和“陈宝列俎”的对称性,可知“筑”和“陈”之间应断开,“殂”后应断开;根据“耳”在句末,表示“罢了”的意思,可知“耳”后要断开;根据“三馆画手”和“一堂木偶”的对称结构,可知“手”和“一”之间应断开;根据“而”字的转折用法,可知“而”前应断开;“即日”的意思是“即使每天”,因此“即”前应断开。故答案为:使咄咄读古/而不知此味/即日垂衣执筑/陈宝列俎/终是三馆画手/一堂木偶耳/何所讨真趣哉

(5)①“然则”:既然这样;“稗官野史”:野史小说;“害”:妨碍;“奚”:什么;“游戏墨花”:轻松活泼的文字;“涵养”:修养;“耶”:呢。译为:既然这样,那么野史小说,对儒家的经典和百家著作、历代史书有什么妨碍呢?轻松活泼的文字,对修身养性有什么妨碍呢?

②“之”:这;“尝”:曾经;“以”:因为;“调笑”:戏谑玩笑;“堕”:毁坏;“妨”:妨碍;“任诞”:放任不受拘束;“贤达”:贤明通达。译为:这三个人,又何曾因为戏谑玩笑而有损气节呢?又怎么会因为喜欢玩耍而毁坏了儒生的品行呢?又怎么会因为放任不受拘束而妨害(自己成为)贤明通达的人呢!

答案:

(1)A

(2)C

(3)C

(4)使咄咄读古/而不知此味/即日垂衣执筑/陈宝列俎/终是三馆画手/一堂木偶耳/何所讨真趣哉

(5)①既然这样,那么野史小说,对儒家的经典和百家著作、历代史书有什么妨碍呢?轻松活泼的文字,对修身养性有什么妨碍呢?

②这三个人,又何曾因为戏谑玩笑而有损气节呢?又怎么会因为喜欢玩耍而毁坏了儒生的品行呢?又怎么会因为放任不受拘束而妨害(自己成为)贤明通达的人呢!

参考译文:

昔日李太白不读不是圣贤写作的书,我朝的李献吉也劝人不要读唐代以后的书。见解不是不高明,但是不足以约束博览群书的人。什么原因呢?大概是野坡石窟,不妨碍五岳四渎的浩大景象;野坟山花,不妨碍茂树细竹的美丽;飞鹰鹘鸠,不妨碍麒麟凤凰的行止。

既然这样,那么野史小说,对儒家的经典和百家著作、历代史书有什么妨碍呢?轻松活泼的文字,对修身养性有什么妨碍呢?东方朔凭借观星进入汉代朝廷,当他极力劝谏的时候,时常夹杂着玩笑;马融不拘泥于儒生的礼节,弹琴吹笛,搭建红纱帐,前面教授学生,后面陈列伎乐;石延年在郊外饮酒狂喊,同巫医衙役交往。这三个人,又何曾因为戏谑玩笑而有损气节呢?又怎么会因为喜欢玩耍而毁坏了儒生的品行呢?又怎么会因为放任不受拘束而妨害(自己成为)贤明通达的人呢!读书可以用来使人明白道理。李太白志气消沉,行为放纵,有戏谑的能力却不采用这种方式,这是上天赐予的才华,不是人力能做到的;而像李献吉这样的人,确实太浅薄了!

《虞初志》这本书,收录了唐代人的传记几十上百篇,书里也简单地记录了南朝梁沈约的文章十几篇,那些奇怪荒诞,似真似假,可喜可惊的故事,读起来让人心胸开朗,神情畅快,眉飞色舞。这些文章虽然雄壮高远比不上《史记》《汉书》,简洁淡雅比不上《世说新语》,但婉约清丽,确实是小说家的珍珠船啊。这本书里讲述飞仙盗贼,则有东方朔的流利;记载美人姝丽,则有马融搭建红纱帐的风流;记载所有的花妖木魅,牛鬼蛇神,则有石延年在野外饮酒的野趣。文意有激荡,语言有寄托,用来训诫风流罪人,他也必定惭愧地不能反驳。读到古人之书就大惊小怪,却不能领会其中的意味,就算整天穿戴朝服,陈列着宝物和肉食,过着富贵荣华的生活,也不过是朝堂上的画匠,一屋子的木偶罢了,哪里能得到真正的意趣啊!

我闲暇的时候特地为《虞初志》点评校对,用来帮助世上那些才智杰出、渊博雅丽的人。

上一篇:
下一篇: 太平广记与夷坚志比较研究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