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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药品临床试验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药品临床试验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公告证券代码:603858证券简称:步长制药公告编号:2021-160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603858证券简称:步长制药公告编号:2021-1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丹红”)的“BC0305胶囊”“BC0306胶囊”临床试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受理,并收到《受理通知书》,现将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一)BC0305胶囊基本情况

(二)BC0306胶囊基本情况

(三)药品其他情况

BC0305是在配合饮食和运动的基础上,拟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的药品。根据米内网数据查询,中国【城市公立,城市社区,县级公立,乡镇卫生】年度销售趋势显示,非胰岛素类降血糖药2018年至2020年销售额依次为2,541,466万元、2,949,007万元、2,614,678万元。

BC0306主要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炎疾病,目前国内外无同靶点上市药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BC0305项目上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2,655.03万元,在BC0306项目上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2,799.84万元。

三、风险提示

药品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后,尚需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后方可按国家药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临床试验。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8证券简称:步长制药公告编号:2021-161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整合及优化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长制药”)现有资源配置,促进公司发展,推动公司“中国的强生,世界的步长”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880万元将所持有的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步长”)2%股权转让给四川天润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润元”),拟以44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1%股权转让给蒲晓平(可由其配偶陈隽平代持),拟以4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0.09%股权转让给王宝才,拟以2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0.045%股权转让给李伟军,拟以2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0.045%股权转让给王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各方于2021年12月20日正式签署了《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李伟军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受让。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四川天润元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1.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天润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杨春、王舸、商承伟、马崇旭、刘建超、赵曦、叶宇、王灼维、姜丽龙、于振杰、曹路君、李晓雯、杨诗明、郭心磊、张林红、付鹏、崔婷、余洪波、毛世平、孙艳梅

2.交易价格

基于目标股权审计、评估价值,各方经协商确定按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同意,目标股权(2%股权)的转让价格为880万元。

四川天润元应于目标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1.5年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步长制药指定的银行账户。

3.交付安排

步长制药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修改泸州步长章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泸州步长主管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将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四川天润元名下。

自步长制药将所持有目标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四川天润元名下之日起,由四川天润元享有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四川天润元按其在泸州步长中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乙方、丙方的保证

乙方、丙方保证,未经步长制药书面同意,乙方、丙方均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以其他方式变更四川天润元注册资本、组织形式,乙方、丙方中在泸州步长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监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不得擅自以股权转让、赠与等方式处置自身所持有的四川天润元及/或泸州步长股权,不得对该等股权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乙方除持有泸州步长股权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对外投资以及业务;丙方中的非董监高及总监人员在泸州步长及其控股子公司工作满5年后可依法以股权转让、赠与等方式处置自身所持有的四川天润元及/或泸州步长股权,受让方应当是步长制药、四川天润元及/或步长制药、泸州步长的人员;

丙方承诺在担任四川天润元股东期间,若从泸州步长或其控股子公司离职(即无论何种原因和方式与泸州步长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的,应根据步长制药的要求,将持有的四川天润元股权按照原始认购价格(1元/股:原始认购价格)全部转让给步长制药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如泸州步长股改成功后,四川天润元可回购作为库存股,可转让给其他新进管理团队成员);

丙方同意在担任四川天润元股东期间,由泸州步长对其进行业绩考核,步长制药、泸州步长有权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对其持有的四川天润元股权进行相应权利限制、回购、处置等处理;

5.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丙方各成员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7.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向步长制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公司与陈隽平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陈隽平

2.交易价格

(1)基于目标股权审计、评估价值,双方经协商确定按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同意,目标股权(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440万元。

(2)乙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1.5年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步长制药指定的银行账户。

3.交付安排

(1)步长制药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修改泸州步长章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泸州步长主管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将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

(2)自步长制药将所持有目标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由乙方享有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乙方按其在泸州步长中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6.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向步长制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公司与王宝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宝才

2.交易价格

(1)基于目标股权审计、评估价值,双方经协商确定按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同意,目标股权(0.09%股权)的转让价格为40万元。

(2)乙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1.5年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步长制药指定的银行账户。

3.交付安排

(1)步长制药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修改泸州步长章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泸州步长主管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将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

(2)自步长制药将所持有目标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由乙方享有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乙方按其在泸州步长中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6.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向步长制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公司与王新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新

2.交易价格

(1)基于目标股权审计、评估价值,双方经协商确定按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同意,目标股权(0.04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0万元。

(2)乙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1.5年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步长制药指定的银行账户。

3.交付安排

(1)步长制药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修改泸州步长章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泸州步长主管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将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

(2)自步长制药将所持有目标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由乙方享有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乙方按其在泸州步长中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6.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向步长制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降低公司股权投资业务风险,强化股权投资相关人员的风险约束和激励,有利于实现经营者与所有者的有机结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仍持有泸州步长96.865%股权,仍是泸州步长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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