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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发现15种冒名假书

高等教育出版社发现15种冒名假书“近日,我社不断接到反映‘高教社出版的各种《手册》、《大全》内容过时、粗制滥造,既无实用性,价格又过高’;或是与我社核实北京某某文化公司、某某交流中心

“近日,我社不断接到反映‘高教社出版的各种《手册》、《大全》内容过时、粗制滥造,既无实用性,价格又过高’;或是与我社核实北京某某文化公司、某某交流中心,尤其一些自称是教育部某某司、某某中心工作人员向其推销的‘高教社出版’的《实务》、《法规汇编》的真实性;还有学生气愤地指责老师发下来的‘高教社出版’的教材错误百出……”高等教育出版社打盗办主任吴勤如是说。

据了解,经过高等教育出版社打盗办深入调查核实,发现14种假书冒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名称、使用伪造或已用过书号。其中,8种盗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名称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实施与项目评审指导手册》、《新时期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与创新经营实务全书》、《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与管理考核实施手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指导与使用手册》、《高等学校国际贸易专业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创新及教育质量考核评估实用手册》、《高校物理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创新及教育质量考核评估实用手册》、《现代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测试指导》、《最新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与思想素质教育及现代道德观培育全书》等;7种盗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名称及已经出版图书的书号的非法出版物:《揭开均线系统的神秘面纱》、《新编计算机基础培训教程》、《高等代数教程》、《抽象代数基础教程》、《当代青年学术论坛》、《民航电子商务基础》等。

以各种名义肆意推销假书

据了解,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国家各级行政部门、权威部门的旗号,假托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大肆征订、推销一些盗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名义出版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实施与项目评审指导手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与管理考核实施手册》、《高等物理精品课程与教学改革创新及教育质量考核评估实用手册》等工具书类假书。并有人向全国各级语委和有关专家学者推销假冒高教社出版的“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中国语言文字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主编”的《最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贯彻实施手册》。经核实,此书子虚乌有,为假书,并于2007年6月13日在教育部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提起警示,避免消费者受骗上当。

钻“出书难”空子大肆兜售假书号

一部分不法分子钻“出书难”的空子,大肆向急于出书者尤其是急于评职称的教师兜售假书号。

据了解,目前各地职改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申请专业职称的教师除“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因此,大专院校在其制定的职称评定细则中均要求申请人提交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作为核定工作业绩的具体标准。社会上某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教师为评职称急于出书的心理,大肆假冒高等教育出版社名义,以协作出版、买卖书号为幌子,以假书号、已使用过的书号为诱饵,实施诈骗活动。在受骗上当的高校教师中,有些“三缄其口”、“将错就错”或者“同流合污”,为利用假书号出书和出版诈骗的不法行径提供了滋长的温床。

法律手段维权

在我国《出版管理条例》里明确规定,“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此类假书、伪书等不法行为已经构成对法人的名称权的侵害。正告那些非法出版活动的参与者,从事盗用国家权威部门名义、严重侵害相关单位声誉的非法出版活动必将受到政府执法部门地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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