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秋末期至秦国统一前,这一阶段的文化活动主体显然是以先秦诸子为代表的士人阶层。诸子各家观不同,学派理念有别,但他们所从事文化活动都以一定的知识、观念为基础,即通过对某类知识、观念的衍生,而提升出学派的立身准则和价值追求,而诸子文献则是这一文化活动的文本化成果。本书力求通过挖掘知识、观念衍生序列背后的文化制度,来展现出先秦诸子著述的基本轨迹。 本书所谓的知识、观念、制度均是取其广义:知识是指一个时代对自然、社会以及人类自身的看法和认识;而观念则是知识的综合和系统化。一定的知识、观念通过某种文化制度、运行途径,又衍生出新的知识、观念,而形成了多种类别的文献体系。与此同时,这一文献体系也会反过来促使新的知识、观念、文献文本的衍生和发展。所谓的文化制度,包括各种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种习惯、风俗、传统等,即它不但指朝廷的纲常政制、刑法律典,而且指民间的家规族法、习俗惯例,乃至百姓日用而不知的风俗习惯。结合这些知识、观念、文化制度的定义,本书把先秦诸子所面对的知识、观念分为礼乐教化、道家谋略、实用技艺、政治综合等四个类别,力求通过这些知识、观念背后的各种文化制度,来呈现先秦诸子著述的基本过程。
【作者】
刘全志,文学博士,哲学博士后,现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主要从事先秦两汉文学、文献与文化研究。曾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哲学史》、《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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