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 1999年第二期 总第七十五期西汉史籍考略杨立平班固《汉书· 艺文志》共收书 38种 ,596家 , 13269卷 ,但他没有将史籍单列 ,因此 ,对西汉史籍加以考订 ,对了解西汉史学的概况以及其在史学史上的地位 ,都是非常有意义的。本文拟分史籍的概念与范围、对一些书籍是否应列入史籍的不同意见、西汉史籍逐部述略等三部分 ,对西汉史籍略加考述 ,不当之处尚请专家指正。一、史籍的概念与范围汉代学者许慎在《说文》中释“史”为“记事者也 ,从又、持中、中正也。”自清人江永至近人章炳麟、王国维都认为“史”即持册持书之人 ,即负责执笔记事、掌管史籍的官 ,后衍生出历史、史籍等义;但也有学者认为“记事者也”是指记事的文字 ,史本义是古代文字的通称。 对“史”的不同理解会导致对史籍的不同理解: 一种认为史籍是由史官或史家根据一定体例编纂而成的历史书籍;另一种则认为史籍应涵盖一切文字材料。我倾向于第二种观点。 且不论许慎对“史”的解释 ,我们从古书中可以明确地知道汉人亦公认史篇为字书通称 ,《汉书· 王莽传》: “徵天下史篇文字。”唐人刘知几亦认为: “况史书者 ,记事之言耳。”清代史学家章学诚说: “古无私门之著述 ,六经皆史也。
后世袭用莫之或废者 ,惟《春秋》、《诗》、《礼》三家之流别耳。纪传正史 ,《春秋》之流别也;掌故典要 ,官《礼》之流别也;文征诸选 ,风《诗》之流别也。”他还在《报孙渊如》中指出: “盈天地间 ,凡涉著作之林 ,皆是史学。”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 “以旧史作史读 ,则现在数万卷之史部书 ,皆可谓为非史;以旧史作史料读 ,则岂惟此数万卷皆史料 ,举凡以文字形诸记录者 ,盖无一而不可于此中得史料也。”张舜徽先生亦认为甲骨铜器、石刻等“几千年以前用文字记事的遗物” ,毫无疑问它们是最重要的史籍的一部分了。”因此我理解史籍应包括历史上的典籍和记述历史的书籍。 那么如何解释上述两种不同的观点呢?我以为历史本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历史即指过去的一切 ,因此凡是记述、评述客观历史发展过程的一切文字材料皆可称为史籍 ,那么西汉史籍则为西汉人所写的一切文字材料 ,不仅包括《太史公书》、《楚汉春秋》; 还应包括汉简、《汜胜之书》等。 狭义的历史则指历史学 ,在此意义上的史籍则是史官、史家所撰写的历史学书籍。 本文仅就狭义的史籍概念来考述西汉史籍。二、对一些书籍是否应列入史籍的不同意见史家多以《汉书· 艺文志》中春秋后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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