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是宋朝史官编修的一部官修史书,题为宋欧阳修、宋祁撰。宋祁,字子京,安州安陆(今湖北安陆)人,辈分高于欧阳修,曾任知制诰、翰林学士等职务,并担任过杭州、成德军、益州等地的地方官。北宋仁宗时期,由于人们不满意刘昫等所编的《旧唐书》,认为其“言简意陋,不足以起其文,而使明君贤臣,俊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祸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恶以动人耳目,诚不可以垂劝戒,示久远,甚可叹也!”(曾公亮《进唐书表》)仁宗乃命宋祁重修《唐书》。宋祁撰写了列传部分,宋仁宗于至和元年(1054年)又名欧阳修主修,欧阳修主持修撰了纪、志、表并审定了全书。《新唐书》从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开始编修,到仁宗嘉佑五年(1060年)完成,前后历时17年。参加编修的人除欧阳修、宋祁外,还有知制诰范镇,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宋敏求,祕书丞吕夏卿,著作郎刘義叟等,由于此书是在欧阳修、宋祁的主持下完成的,他两人出力最多,故题为欧阳修、宋祁撰。
《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计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传一百五十卷。记事的时间大体和《旧唐书》相同,记载了唐朝290年的历史。《新唐书》本纪十卷,除高祖、太宗、高宗三纪各为一卷外,其他均两帝或者两帝以上合为一卷,特别是卷八多至五帝合为一卷,比《旧唐书》一帝二卷,或一帝一卷分上下,显然要简省得多。《旧唐书》帝纪部分总约三十万字,《新唐书》帝纪部分总约九万多字。《新唐书》有志五十卷,其中《仪卫志》、《选举志》、《兵志》是首创,为后世所取法。诸志的内容都比较充实,能够体现唐代经济、文化的发展。如新增的《选举志》系统记载了唐代的科举制度,《兵志》记载了唐朝兵制的演变,为研究唐朝军事制度提供了系统的资料。《地理志》着重记载了有关唐代的地理沿革、军府设置、物产分布、水利兴修、海外交通等情况,不少材料是《旧唐书》所没有的。《食货志》也比《旧唐书》详细得多,比较有系统、有条理地保存了社会经济方面的大量材料,但是关于租庸调制的记述有错误,应以《旧唐书》的记述为准。
魏、晋以来诸纪传体史书都不立表,作史无表,立传不得不多,立传多而文愈繁,事反而有遗漏。《新唐书》承袭《史记》、《汉书》体例而设《宰相表》、《方镇表》、《宗室世系表》和《宰相世系表》,其中《方镇表》特别有价值。唐朝方镇的建置、分割、迁徙比较复杂,有了《方镇表》就可以一目了然,给读史者很大方便。
《新唐书》列传有一百五十卷,大多数是合传,专传只有《陆贽》、《刘蕡》二传,可以说极少。藩镇割据是唐朝政治上特有的现象,《藩镇传》反映了这一特点,它是二十五史独有的。《新唐书》删《旧唐书》六十一传,增三百三十一传。增加这么多传,自然要增加很多新材料,这是优点,但删除那么多传,有些是删得不恰当的。《新唐书》把《方技传》全部删除,使唐代佛教无一记载,特别是一行是我国唐代著名的天文学家,作为唐代断代史,不记载他的事迹是不妥当的。
《新唐书》增加了很多材料。因为北宋统一全国后,过去的残编古籍,以及后人撰述的关于唐朝历史的书不断出现,此时能看到五代时期看不到的大量史料。从组织体例来看,《新唐书》远比《旧唐书》完整。但是《新唐书》的缺点也不少,如本纪文字太略,有时不载年月,以致叙事时间不清楚。欧阳修、宋祁都不喜欢骈体文,而爱好韩愈、柳宗元的古文,所以遇到诏诰、章、疏,四六行文的,必尽删去,以致纪、传中许多重要的富有史料价值的诏令、奏疏都被砍削,这是很可惜的。因此《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仍然不能废除,因为《旧唐书》保存了很多原始材料,《新唐书》不能取代它。《新唐书》行世不久,宋人吴缜著《新唐书纠谬》二十卷,提出四百六十多条意见,涉及《新唐书》各个方面,其中不少意见是很中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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