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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文莉 | 墓志铭中所见宋代婚姻关系中的妻子与长辈

柏文莉 | 墓志铭中所见宋代婚姻关系中的妻子与长辈)姚勉在妻子墓志铭的最后几句表面上是阐述他自己的道德原则,却更明显地体现了他自己的不安:“使某比之匪人,苟不义富贵,为世所笑骂,以此易彼,不惟外舅不欲,二妇亦不欲也。

本文作者柏文莉[Beverly Bossler],译者王楚楚,选自《追怀生命:中国历史上的墓志铭》(伊沛霞 姚平 张聪 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此书为繁体版,简体版将于明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邹一龙(1204—1255)

邹妙庄(1230—1257)

这两篇墓志铭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们让我们得以管窥宋代学者与其家庭的情感和私人生活。除了提供关于作者姚勉婚姻生活的细节、他两任夫人的文学才华和思想、他与岳父母的家庭等信息以外,这两篇文章还如实反映了他自身的性格以及他笔下人物的性格。

导读:

在帝制时期的中国,家庭和亲属关系是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尽管儒家学说重视父系亲属,然而实际情况是,母系亲属对个人与家庭的前程也至关重要。岳父能够点拨甚至提拔女婿。而对于岳父而言,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婿不仅能够保证他女儿和他外孙、外孙女的生活,而且是他儿子以及孙辈的重要助力。同时,因为中国的女性婚后一般从夫居,和丈夫的父母居住在一起,那么一个好儿媳就有助于家庭和谐、管理家庭和养育儿女。基于以上这些原因,中国的父母会慎重选择自己孩子的婚姻伴侣。

这里介绍的两篇墓志铭正帮助了这一点。它们都是由宋代末期入仕的学者姚勉(1216—1262)所撰,记录了他的岳父邹一龙,以及相继成为自己两任妻子的邹妙善(1228—1249)、邹妙庄(1230—1257)姐妹。两篇墓志铭都特别提到了邹一龙因为姚勉的面相而坚信姚勉仕途能够成功。

这两篇墓志铭也细致描述了两个大家庭的环境,同时也介绍了两任妻子的性格、文学才华与思想。一般来说,墓志铭是我们了解女性与家庭生活最好的资料来源之一,而姚勉异常的诚实态度又让他的两篇墓志铭极具史料价值。最后,这两篇墓志铭也从侧面反映了姚勉自己的性格特点:他对自己才华的自信,对功名的渴望,对鬼神志怪的着迷,和他去理解自身所处的将颓之世的挣扎。总之,姚勉的两篇墓志铭让我们得以管窥宋代学者及其家庭的私人感情生活。

姚勉,号雪坡,他的一生传奇而悲情。1216年,他生于一个没落的文人家庭。姚勉的两名先祖在十二世纪早期通过科举考试获得了功名,但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这个家族没有获得功名的记载。姚勉的父亲是庶子,过着地方乡绅的生活。姚勉自身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他的著作(包括他为岳父邹一龙写的墓志铭)都强调了自己家庭的窘迫潦倒。姚勉15岁就参加了地方的解试,但是直至1253年(宝祐元年)他37岁的时候才在廷对中名列第一。然而科举获得第一后不到一个月,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根据丁忧的律法,父母去世后的三年内,儿子不能出仕,因而姚勉在此后三年也未能出仕。直至1256年丁忧结束,姚勉年已40岁,终于可以出仕。但是在他抵达宫廷接受官职之前,一场激烈的党争事件又促使他辞去官职。直至1260年,他再次获封官职,然而仅仅八个月之后他因获罪于当权派而再次被罢黜。这次丢官返乡之后仅两年之内,1262年,他就因病去世。

除了姚勉所作墓志铭,我们对其妻家,即(江西)丰城邹氏家族知之甚少。但是姚勉介绍了(在两篇墓志铭中着墨甚多)邹家与丰城更显赫的李家是姻亲。姚勉两任妻子的外祖父李恕己曾任县官,而李恕己的哥哥李修己曾任朝廷的中级官员。李修己的儿子李义山(即姚勉岳母的堂兄弟)甚至官拜提点淮东刑狱使。由此我们可以推论,邹家尽管没有人获取功名,但仍然(或说曾经一度)富甲一方或者权倾一方,如此才能与地方有功名的家庭门当户对成为姻亲。

姚勉不仅事业失意,而且家庭也有不幸,这两者在两篇墓志铭中都有细致帮助,同时在姚勉的传记也有不少细节。姚勉也说自己并非良配,当邹一龙考虑把女儿嫁给他的时候,姚勉已经29岁了,还从未结过婚,这一情况也印证了他自己的说法。尽管姚勉已是有名的文人,他依旧清贫而且未考取功名。资料中记载,姚勉后来的岳父邹一龙随着邻居众人一起拜访姚勉的时候,就被他的面相吸引。此后邹一龙不顾家族成员的反对,坚信姚勉以后一定会成功而且坚持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几年以后,尽管姚勉两次科举落第,但是在1248年姚勉终于与邹家联姻。不幸的是,仅仅一年以后,姚勉的妻子就因生产去世。他们的女儿也在一年以后夭折。姚勉起初提议续娶发妻的妹妹以延续两家的姻亲关系,但是这一提议被回绝了。直到五年以后姚勉考中进士,邹一龙才将小女儿嫁给姚勉。但是根据姚勉的描述,邹一龙因为相信姚勉能考中,所以在这五年间并没有给小女儿安排其他婚事。在那时,成为一名状元让姚勉在婚姻市场上身价倍增。这时姚勉仍坚持与邹家的联姻,在姚勉的笔下,这是自己恪守承诺的表现,而自己恪守承诺是为了回报岳父对自己科举成功的信心。

姚勉本该是在考中以后当年就结婚的,但是姚勉的父亲在当年的秋天病逝,所以他与邹家女儿的婚事被延迟至1256年初。(让人奇怪的是,尽管姚勉试图掩盖,但是事实是邹一龙在婚礼举行前仅三个月就去世了。而按照礼仪,邹一龙的女儿应该服丧一整年。)和第一段婚姻相似,姚勉的第二段婚姻也是不幸的:就如她姐姐一样,姚勉的第二任妻子也在成婚仅仅一年以后同样因生产去世,而这次生产只留下了一个男孩死胎。

除了关于姚勉生活经历的一些细节,这两篇墓志铭的特别之处还在于人物刻画。姚勉岳父的墓志铭的主旨在于突出邹一龙的知人之能,特别是他对姚勉才华毫不动摇的信心。这一主旨不仅贯穿了墓志铭全文,也主导了墓志铭末尾处的挽歌。墓志铭对邹一龙热心赞助文化与文人的描述也强调了这个主旨。文中描述他对文人的倒履相迎、慷慨款待和厚礼相赠。他为自己的儿子们延聘西席而且专注聆听他们的讲解。虽然他没有直接说,姚勉已在文中暗示了邹一龙款待文人的花费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他承认其他人会笑邹一龙挥霍无度以致入不敷出。而邹一龙未能给自己的两个儿子与一个未出嫁的女儿安排婚事也侧面帮助邹家的入不敷出。尽管姚勉借口邹一龙对于挑选儿媳与女婿十分谨慎,思虑再三,但此事也可能反映了邹家的败落。

姚勉为第二任妻子邹妙庄写的墓志铭也提供了很多细节,不仅有关于妙庄的细节,还提及了他的第一任太太妙善。这篇墓志铭里包含了女性墓志铭里所有的常见修辞手法:妙善安贫乐道,孝敬父母,通《论语》和《孟子》;妙庄恭敬恪守祭祀事宜,待人接物不卑不亢,进退有度,将妾室的孩子视如己出。两任妻子都支持姚勉的学业,勤恳操持家庭,用自己的嫁妆补贴姚家。可是,除了这些常见的描写以外,这样罕见的丈夫给妻子写的墓志铭也能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私人交往信息。姚勉强调了两任妻子的文学才华,包括她们作诗的能力。但是姚勉会小心地证明他的两任妻子都对作诗一事非常谨慎,因为此事被很多人认为是艺妓们在勾栏瓦舍中施展的手段而已。姚勉以别号来称呼他的两任妻子,他称呼妙善为“竹堂”,称呼妙庄为“梅庄”。姚勉还讲到一件往事,他曾经给妙善的弟弟出了一句五言来作对,妙善立刻想起一句绝妙而逗趣的五言来对。他还生动描绘了妙庄在山顶题了一首七言绝句的场景,并将此绝句摘录。他注意到妙庄热衷山水,他俩曾经一起出门欣赏美景。姚勉曾许诺带妙庄一起去庐山游玩,然而妙庄来不及去就殒身了。姚勉也赞美妙庄对富贵毫不在意。他辞去官职时,她乐意地说:“妾愿为贤人妻,不愿徒为贵人妻也。”他还记下了妙庄如何将黄金珍珠发饰换成了平常装饰。

姚勉对于两任妻子的描述也告诉了我们一些在墓志铭里很少出现的家庭交往信息。他强调了妙庄并没有设立一个有别于其他家庭成员的独立厨房,这一描述暗示了作为官员的新身份会使一般人想和他们的兄弟分家。他写道,妙庄宁可和妯娌共饮酒,也不和他共饮。他还说到在妙善死后,他的一个妾室生了一个儿子,于是他把这个儿子立为嫡子。而妙庄不仅将这个儿子当成自己的儿子一样抚养,而且许诺将自己腹中未出生的孩子过继给没有子息的姚勉的大哥,姚勉因此对妙庄感激非常。最后,姚勉还记述了一件事,在他即将赴任的时候,妙庄坚持“子且仕矣”,他们夫妇就应该张罗他弟弟妹妹的婚事和她父亲、祖父的迁葬事宜。读者就会了解到,因为姚勉新的职位给家里带来了新的收入,他们才能承担这一系列原本不能承担的礼仪事项。

然而,不论这两篇墓志铭揭露了多少社交与家庭生活细节,它们更能展现的是姚勉本人的性格与癖好。它们显示了姚勉对自己才华的自信或者说傲慢。姚勉强调岳父知人之能,声称通过自己的赞扬,岳父和两任妻子才得以为后人所知而不朽。姚勉的这些叙述其实都在侧面展现自己的才华。这两篇墓志铭也揭示了姚勉对谶语与预兆的痴迷。由于姚勉第一任妻子去世那天正是第二任妻子的生日,姚勉认为这两姐妹是“一人而二其生”。而两任妻子都是在嫁给他一年左右同样因为生产去世的,这个巧合更是加固了姚勉的看法。他对于预言的痴迷还体现在他认真对待妙庄隐晦的临终遗言,妙庄临终前仍告诫姚勉不要出仕。最后,墓志铭还体现了姚勉傲慢的态度之下隐藏的不安心态和内心的防备。这种不安体现在他出于自己认为的“义”而坚持与邹家联姻。(在第二任妻子去世之后,姚勉立下誓言不再续娶,他与邹家的姻亲关系得以继续保持。)姚勉在妻子墓志铭的最后几句表面上是阐述他自己的道德原则,却更明显地体现了他自己的不安:“使某比之匪人,苟不义富贵,为世所笑骂,以此易彼,不惟外舅不欲,二妇亦不欲也。”

志文:

丰城邹君墓志铭

姚 勉

宝祐四年十月

始某未第时,家徒四壁立,读书声与腹雷并作。过之者弗睨也,孰有以子妻之者。乙巳冬十月,忽晨有数客至,出延之坐,不知中一人乃邹君也。去数日,媒以书来曰:“丰城邹君有息女,不肯与凡子。择名士,欲以为婿。昔者微往,见子则大喜,以为毋论其文,在相法亦当富贵,决意婿子。或有短之者曰:‘姚虽儒,贫也。屋数间且破,瓦不覆椽,日与天日相觌。风旁雨上,何以处君女?’邹君笑之曰:‘之人也,虽无屋,可婿,况犹有椽乎。求士诏近矣,之人且举且第。’邹君之意如此,子以为何如?”

时先君子闻此言,大贤之,即许诺。明年丙午,某试乡举不中选,丁未游太学,复不遇。人皆笑邹君大误,君不之改。戊申,某始受室。己酉,不幸先室人即世。笑邹君误者哄矣,君亦不之顾。又五年癸丑,某始以集英廷唱赐进士第一人。时邹君则留次女未嫁,俟某之成名而继之婚。某亦感君之知己也,罔敢背德义,遂继好。前笑者方止,咸服君有知人之见。某方窃禄斗升,亦愿奉两家翁宦游四方乐也。呜呼,岂料某不孝不天,至自京仅一月,先君子弃我,不两年,妇翁又弃我乎!大德不报,哀哀靡忘,不为之铭,是没其素。

君讳一龙,字伯骧,世为豫章丰城东湖人,后徙邹舍。曾祖某,祖某,父某,皆有德而隐。君和易谦厚,质直谨信。少厪于学,事亲孝,为兄友,田畴室屋皆择取下者,而以华腴让其弟。在乡里,虽田夫野老,待之一以礼。与物无忤,好善急义,每损己济人。姻党间尝有困于讼者,君质田拯援之,后竟不偿贷,君亦不问也。

有横逆必自反,犯而不校,然刚肠嫉恶,有悖于理道者,未尝与之坐,视之如仇,虽请召弗往。及儒士至,则爱之如父母,倒屣迎御,挽留继日,燕觞娱乐,去则餽之赆。他人之门可罗雀,而君门外,日有长者车辙。性不嗜酒,惟喜醖旨以饮客。岁所收仅足厨传,家无赢财,人皆笑君不事产业,务储峙,君则亦鄙其奴事钱粟也。

喜教子,择名师馆之,日夕偕寝食,铿然夜诵,率至明发。君坐其间听之,不翅弹丝吹竹之乐,未尝有欠伸态。好儒嗜书,盖天性如此。女不肯泛嫁,子亦不肯轻娶,以是殁之日,二子皆未婚,幼女亦未有适。

始娶陈氏,早卒,再娶李氏,竹林先生之孙,武冈宰恕己之女,今提点淮东刑狱使者、宗正丞义山之从女兄也,前君二十年卒。某之妇及君长子则其出。三娶周氏,皆儒族。

君生于嘉泰甲子之七月辛巳,殁以宝祐乙卯之十有一月甲午,仅年五十有二。初苦痔,继以喘,知弗可疗,乃却药不御。将属纩,语不及私,惟戒子读书,属某与师以改葬其父及教子而已。余问者皆弗答,麾家人使去,曰:“吾不死妇人手。”沐頮已,正枕衾,逝于正寝。闻者皆悼叹。于虖!如君者,当求之古人也,今人盖不多见。犯姗笑,择寒士为子婿,一不止,又继之。虽不获飨有其报,其事则可书矣。天虽不假之寿,殁而有称,即寿也。况所积者遐,其后必昌欤。

有子二,成大、可大。女子子三,妙善、妙庄,则婿某者也,妙端在室。岁丙辰,君殁且期年矣。宅兆未协卜,某误恩得召,虽以禄养弗及不忍仕辞,亦念君未葬,不敢负所托。改外太舅葬,既有远日,十月庚申,迺克相二孤奉襄事,葬君于归德乡之栗田,附先墓,且乐丘也。碣之阡以诏后。铭曰:

呜呼邹君室此区,其生之年雅好儒。教子以经志勤渠,择婿一事最可书。若此婿者世岂无,识之未遇则罕如。天啬其年人所吁,积善之庆必有余。山中峨峨墓之庐,过贤者墓当下车。

梅庄夫人墓志铭

姚 勉

宝祐六年三月

梅庄夫人邹氏,讳妙庄,字美文,丰城县兴仁乡邹舍里人,高安雪坡姚某之妇也。曾祖讳某,祖讳某。父春谷先生讳某,字伯骧。母李氏,知武冈恕己之女,邕管安抚修己之犹子,提点淮东刑狱使者义山之从女兄也。某先娶夫人姊讳妙善,字美韶,亦端惠淑顺,生绍定戊子十月辛丑朔日之中。九岁失母,克综家事,育弟妹至成人。年二十有一,归于某。某时甚窭,无肯妻以子者,外舅独愿女之,家人更谏不听,卒许嫁。竹堂既归,能安贫,事某父极孝。解其装质以赡族亲,客至不戒而殽酒具。静重寡言,通《孝经》《论语》《孟子》,偕某夜读书,卒不寐达明。某虽贫,竹堂善经纪其家,使至不乏,而逸某以学,族闾姻戚甚宜之。不幸近一年,己酉之五月,生女荣,至六月辛丑朔,才二十日而殁。次年,荣亦殇。

某感念外家知己,不敢忘义,不忍他娶。服既除,求继好。外族哗然莫之从,夫人盖亦怒其为是请者也。独外舅爱某以心,卒不以夫人他许,间有请婚,卒议不合。越五年癸丑,某对大廷,天子亲赐以第一。感念不忍负外舅,复于大人再请盟,外氏方许诺。夫人曰:“是不易交易妻者。”亦可之,将以是冬娶。会十有一月,先君弃诸孤,不果。丙辰二月,乃克亲迎。

夫人贤犹竹堂,而又明敏英悟,动率礼法。自以不逮养舅姑,四仲月恪恭祀事,事尊者甚礼,抚卑者甚恩。先室无子,没后妾黄生子元夫,告庙立而嫡之。夫人归,爱元夫真若姊之子与己之子,缝组裘履不少懈。自训之书,谓外舅婿儒,政为教子地,延名师某家,诲其二弟,就俾元夫学焉。

室不置私庖,有杯酒必与妯娌同饮,而使某外饮兄弟宾客,盖未尝夫妇自亲瓶罍也。义理相扶,有过必救。某间怒臧获,必警曰“惩忿窒欲”,稍起私念,必警曰“克己复礼”,朝夕多赖其益。好善喜义,轻财周急。初归时,某从妹及庶弟皆未婚,夫人曰:“子且仕矣,不可有未了婚嫁。”汲汲择姻。闻梧州赵司理孤女贤,聘为叔姒,而以从妹归进士龚三德。是年五月,某得越幕。七月,误恩蒙召,辞弗俞。九月,除某秘书省正字。夫人曰:“毋急进,姑了吾事。”必婚嫁予弟妹,葬迁其父祖。十有一月末,乃行。婚丧凡四,而两三月为之治办整如,略不见难色,送迎资聘,大抵皆其衣珥,无所惜也。既偕某入京,至中途,三学上书言事,士皆以罪逐,累累满道,参相久轩先生且去国。某骇所闻见。忧得疾,不欲往,然恐伤夫人从仕意,进退维谷,未有攸处。夫人曰:“人之出处,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尚何疑乎!臣受君恩,有过则谏。谏而不听,则去。毋以妾故。苟以直言得罪,愿同谪岭海,死不悔。妾愿为贤人妻,不愿徒为贵人妻也。”某甚壮其言。

时方有轻去重窜之戒,某恐至国不得言,越职言且得罪,言而去,罪必重。夫人娠月已深,某不忍以远窜累,乃援老泉苏公例,辞召上封事,且与丞相以书,买舟自信江径归。夫人喜,即日屏金珠首饰,遣人市锻石簪插之。某问其故,笑答曰:“荆钗布裙,入山之服当尔。”某益钦叹其勇。

丁巳正月,归至家,戒某杜门谢客,一意读书。初出,以家事托某从兄嫂。归日,一仍其旧,率弟姒以听,虽羹藜饭糗,一室如春。闺门方肃肃有度,三月,而夫人死矣。

先是,某长兄死,无子,族昭穆无宜当者,尚未有以嗣。夫人谓:“幸有娠,女也自育之,男也以为伯后,元夫即吾之子矣。”呜呼!斯言也,可以感天地及吾祖宗矣,乃竟以此死。三月望之前一日临蓐,果生子,但已死。复越七日丙午,夫人遂亡。病且亟,犹命工缝以衣元夫。某至今命元夫无敢衣之,笥藏以识母德。死之日,犹戒某勿轻出,再三诵“犹吾大夫崔子也”一句,不能晓其意,问之不答。呜呼,其有所为也夫!夫人为李氏甥,李氏学自文公先生来。且熟闻彭夫人相后林先生家法度,务则而行之。日读《论语》《孟子》数篇,间喜观唐绝句诗,尤爱诵文公先生《武夷山十咏》,宛转高下其声以歌之,而不喜世所谓乐府。姊妹皆能诗,然皆不肯作,曰:“非女子事也。”竹堂存时,见某教其幼弟属五言对,以“两岸绿杨风”命之,竹堂以“八砖红药日”对,意以属某也,某大骇其能。梅庄与某过信之月岩,爱其奇,领姬御翩翩登之,某在后望之如仙。直至岩所,命笔识岁月,题一绝云:“半壁行天柱倚空,人间有此广寒宫。从今真似天边月,曾得嫦娥到此中。”自择风雨不及处题之。不因此题,某亦莫知其能诗也。其深静皆如此。厥后某索其倡赓,辄不可。

性喜山水,既西舟,曰:“虽弃官,不可弃山水。”登溪山堂,饮而去。某复以诗请,曰:“此人迹所至之地,安可留妇人姓名于是间。”卒不许。噫!夫人之志,于此亦可观也。舟过鄱阳湖,闻自是可往庐山,意欣然欲行。某不可,约以秋,而夫人不复秋矣,哀哉!

夫人以庚寅六月辛酉朔日之巳生,与竹堂夫人讳同日。在某家是日元夫为寿,蹙额弗许,常自谓疑与姊一人而二其生,故身死同日。与竹堂貌本异,归日,举动言笑,家人皆以为甚类竹堂。且嫁某皆一年,又皆以蓐至大故,是不可晓也。

呜呼!外舅以夫人姊妹婿某,某亦未能以毫发报,但以谋嗣续故,累其二女皆早殁。彼苍者天,何辜如此!福善寿仁,理复安在!外舅择婿于贫且贱,使其女得同其爵位富贵而居有之,亦足少为好儒者之劝。今其报乃如此,为善者其惧矣。虽然,人有生而如死,亦有死而如生。某生天地间,虽止两年,有妇二。妇虽皆一年而殁,然而一年之中,百年义在,某誓不负外舅知。且有子元夫,娶决不再矣。俾元夫尽子职以报劬劳,某也益自植立,复植立其二弟,使邹之门户终显有光。外舅与二妇,虽死不死,过于生时,是即善之终福,仁之终寿也,亦可以厉薄俗矣。使某比之匪人,苟不义之富贵,为世所骂笑,以此易彼,不惟外舅不欲,二妇亦不欲也。“愿贤而不愿贵”,梅庄此语,其某也终身之药石乎。铭吾之心,且以铭墓。墓与竹堂夫人同域,葬以戊午三月壬申。铭曰:

夫妇天理,无古无今。人孰不死,不死者心。姊贤早亡,妹继亦逝。天欲观予,终始斯义。不尚夫贵,愿贵而贤。斯言有味,青史可传。揭铭于阡,以诏万古。永言保之,里二贤女。

延伸閲读:

柏清韵(Bettine Birge):《宋元时代中国的妇女、财产及儒学应对》(Women, Property, and Confucian Reaction in Sung and Yüan China [960—1368]),剑桥大学出版社,2002年。

柏文莉(Beverly Jo Bossler):《妓、妾与贞节观:中国历史上的性别与社会转变,1000—1400》(Courtesans,Concubines, and the Cult of Female Fidelity: Gender and Social Change in China, 1000—1400),哈佛大学亚洲中心,2013年。

伊沛霞(Patricia Buckley Ebrey):《内闱: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The Inner Quarters: Marriage and the Lives of Chinese Women in the Sung Period),加利福尼亚州大学出版社,1993年。

许曼(Xu Man):《跨越门闾: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Crossing the Gate: Everyday Lives of Women in Song Fujian [960—1279]),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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