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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很可怕,却不是因为鬼

《搜神记》很可怕,却不是因为鬼《搜神记》是一本特别好看的书,就文字的动人和阅读的乐趣来说,唐之《酉阳杂俎》、清之《阅微草堂笔记》都望尘莫及。跟《聊斋》比呢,好像有点吃力,但贵在有自己的风格。你虽牛逼

搜神记》是一本特别好看的书,就文字的动人和阅读的乐趣来说,唐之《酉阳杂俎》、清之《阅微草堂笔记》都望尘莫及。跟《聊斋》比呢,好像有点吃力,但贵在有自己的风格。你虽牛逼,我也有特色啊,正所谓:你好任你好,我干我的宝。(为了押韵,委屈一下干宝老师……)

比如有一篇《苏娥》就写得非常有意思。故事开头第一句话就很牛逼:

汉九江何敞为交趾刺史,行部至苍梧郡高要县,暮宿鹄奔亭。

这铺面而来的带入感!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一句话就搞定了。在遥远的汉代,九江郡何敞任交趾刺史,循行至苍梧郡高要县,暮宿鹄奔亭。

这几个地名大致了解了一下,汉九江郡大略辖安徽、江西地区,治所一度在今安徽寿县。苍梧郡高要县即今天之广东省肇庆市,距安徽寿县约1400公里,地图显示驾车约需要16小时,步行则需要半个月左右。不过我估计古代走路也不会像今天这么方便,所以勇猛的何刺史很可能走了一两个月才抵达高要县。交趾,本来是指越南北部一带,唐朝王渤写完《滕王阁序》一年后就死在去交趾的路上。不过何刺史不用担心,因为汉代「交趾刺史部」除了包括越南北部之外,还包括广西、广东大部,也就是说,经过时间可能为一两个月的艰辛跋涉后,何刺史已经快要到达目的地了:因为他要上任的地点就在苍梧郡。

何刺史刚到苍梧县,天就黑了,于是「暮宿鹄奔亭」。一直都觉得最后这一句「暮宿鹄奔亭」莫名带感啊。遥想当年,当汉朝的革命先烈陈胜在田里干着苦逼的农活时,面对一群猪队友,他像一个觉醒者那样怒吼道:「燕雀焉知鸿鹄之志!」。暴秦终于被万万千千愤怒的革命者推倒,在革命过去后的崭新国家里,何敞才有机会做到交趾刺史。暮色四垂之时,不知这个疲倦的旅行者看到「鹄」这个字时,是否会想到昔日先烈在农田中的怒吼呢?

由于深感「鹄奔」二字古朴大气,意境优美,我去查了「鹄」到底是啥,查完我就后悔了,脑海中美好的意境荡然无存:「鹄,天鹅,味甘,性平,无毒。腌炙后食用,增气力,利五脏。」味甘……腌炙……刹那之间,隔着两千年时空,我顿悟了「鹄奔」的真义!那个奔,应该是泪奔的奔。

《搜神记》是讲鬼怪的,所以经过一句简短的交代之后,女鬼就果断出场了。正因为女鬼出场非常快速,毫不拖泥带水,所以这篇故事的名称除了《苏娥》之外,也叫《鹄奔亭女鬼》,出场的女鬼自然就是苏娥了。大气简短的开场之后,女鬼登场,目前为止,这故事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

女鬼出场刚说了一句话,我就出戏了!出戏的原因在于,女鬼说她有一个婢女,那婢女的名字叫「致富」!没错,就是勤劳致富的那个「致富」!万恶的旧社会果然丧心病狂,给自己的婢女取名叫「致富」,跟今天人把狗取名「旺财」有什么区别!

何刺史由于是同时代人,对婢女的名字并没有感到出戏,而是沉浸到了女鬼的故事里。原来这苏娥是广信县人,因为丈夫死了,生活困难,想着家里还有一些比较值钱的丝织品,就租了一辆牛车,让婢女「致富」驾车去县里卖掉以便致富养家,当一主一仆走到鹄奔亭的时候,天恰好也黑了。她们两个女孩子胆小不敢前行,决定留宿,恰在此时,婢女「致富」得了急性腹痛,苏娥不得不到附近亭长家,想借点水。这个亭长的名字非常吉利,叫龚寿,起这个名字的人一般都比较爱惜生命,希望长寿。可是名字再好,也经不住作死啊!

这龚寿见到苏娥,很绅士地嘘长问短,大意是夫人你从哪来啊?丈夫在哪呢?为何深夜独行啊?苏娥的警惕意识是非常强的,见龚寿问得无礼,果断拒绝回答,反问道:「何劳问之?」,此时龚寿早已按捺不住,一把抓住了苏娥的手。这禽兽想干啥我们都能想象得到,然而这该死不死的臭流氓此时却说了一句现在看来文艺兮兮的台词:「少年爱有色,冀可乐也。」可惜再文艺也是耍流氓的禽兽,苏娥反抗,结果被龚寿一刀捅死了。

与电影中的反派不一样,这龚寿话不多,办事干脆利索,一点都不墨迹。捅死苏娥之后,他马不停蹄地捅死腹痛的「致富」,这生活在无抗生素年代的可怜姑娘终于解除了病痛。然后,龚寿取财、杀牛、烧车,再把牛骨、车上烧不掉的铁圈扔到井东枯井里,一气呵成!这哪是公务员啊,这是杀人劫财的专家啊!

亭长这个职位是秦汉以来一个很低端职位,比村长大点有限,尽管如此,也算是公务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想当个亭长还是挺难的。高祖刘邦半生落魄,三四十岁了才好不容易当个「泗水亭长」,结果日子还是不怎么好过,因为亭长职位太低,「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就是深受公务员阶层霸凌的意思。最后刘邦怒了,反他丫挺的!很多年之后,他幸运地躲过了战场上的死神,甚至奇迹般地躲过了鸿门宴的杀局,当他再一次回到江苏家乡的时候,他喝了很多酒,唱了霸气的大风歌,唱得泪流满面,是不是想起来曾经辛酸的过往呢?

贩夫走卒之中,有好汉,也有坏人。亭长之中,有刘邦,也有龚寿。

听完女鬼的诉说,何刺史并没有轻信,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详细询问了证据情况。苏娥更建议何刺史除了检验井中牛骨、车釭及自己的尸首之外,可以再去乡里寻访,比如,她当时乘坐的牛车是从王伯那里租赁的,花了一万二等等。刺史认真一查,果然如此。再抓龚寿一审,龚寿也招了。

讲故事嘛,最终的目的是要让读者有爽感,一定要让坏人死得特别惨才解恨。所以在最后怎么判决的问题上,作者为了让读者爽,给来了一个「特案特判」,这种处理就让今天的读者很难接受了,其实在那个时候估计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何刺史的判法。因为连何刺史自己都说了:「常律杀人不至族诛」,但是呢,由于这个事儿做得太完美了,如果不是女鬼逆天报案,估计你就逍遥法外了,另外都惊动鬼神了,必须得判得重一点,杀全家吧。于是,龚寿,这个名字寓意「长寿」的男人,把自己以及自己的父母兄弟都连累死了。

虽然是个故事,讲的是古代的事儿,但最后这个结局,还是挺让我难受的。不仅仅因为故事是现实欲望的投射,更因为这种「看起来非常解恨」的随意杀人,曾经的确是真正的历史。

最近在张鸣文章里看到一个事儿:乾隆五十二年,湖北秀才邓汉祯之妻黄氏,不知何故,跟婆婆吵了起来,可能还动了手。这个乡野破事儿,搁哪儿都是饭后谈资而已,不料这个事儿竟然被告到湖广总督那里,一路上达天听,被乾隆皇帝知道了。乾隆非常兴奋,不孝的事儿得杀一儆百!事情的结局却比任何人预料中的都更加残酷:皇帝亲自下令,邓汉祯和妻子黄氏,被凌迟处死——当着邓亲生母亲的面!邓汉祯的兄弟、族长,绞刑。黄氏母亲,教女无方,脸上刺字,罚去看城门。邻居,知情不报,发配充军。邓汉祯是秀才,所以当地训导流放三千里。当地父母官,教化人民无方,革职为民,子孙永远不得入仕。连邓汉祯家的房子也有罪,判掘地三尺,永远不准盖房居住……

至于那个乾隆要为之「讨回公道」的邓汉祯母亲,在亲眼看见儿子、儿媳被割成肉泥之后,带着永远的噩梦,享受到了国家的福利:每月2两银子。有种观点认为,按今日米价换算,乾隆时1两银子相当于267元人民币,也就是说邓汉祯母亲每月能从政府领到534元人民币。

看来皇帝虽然杀人够狠,「正义感」也爆棚,给钱却不是很敞亮啊。

其实《搜神记》里的故事很多都很可怕,可怕的地方却大都不在鬼。书中人物的「闪光点」与故事留给观众的「爽点」,如今看来,不仅不会爽,还颇有点让人毛骨悚然的感觉。当你打开《搜神记》,哪怕是白话文翻译的版本,也能很轻易地感受到它与我们的距离。产生这种距离感是很正常的,毕竟,这书毕竟距离我们已经有1700年了啊!

苛责古人「政治不正确」是极其愚蠢的做法,我当然不会做那么无聊的事。干宝是牛逼的故事高手,《搜神记》给后代幻想、鬼怪类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功泽千秋,那些诡奇的故事也曾让我想象到古气森然的古代社会,也曾陪我度过许多无聊的夜晚。我对这书和作者都没有任何意见,至今,《搜神记》还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我注意到,现在还有好多人把这些故事讲给孩子们听,视其为「传统文化」之精华,其实你只要有基本的阅读水平,哪怕是只能读白话版的阅读水平,稍微过一眼那些被别有用心的人推荐给你孩子的书,你就知道这些书实在不应该让年幼的儿童多读。

还是以《搜神记》为例,里面有一篇叫《李寄斩蛇》的故事。故事讲了一个叫李寄的勇敢少女,自告奋勇去斩一条吞噬童男童女的大蛇的故事。本来故事没有什么问题,但作者为了让李寄显得懂事,在她跟父母请求去斩蛇的时候,给她安排了一段台词:「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更过分的是她说自己「不能供养(父母),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而她自愿和那条大蛇过招的理由,则是没有人愿意让儿女去,如果她自愿去了,大家会给她的父母一点钱。她的父母是非常好的,听了女儿这一说,还是不舍得让她去,但她还是偷偷地去了。最后李寄把蛇弄死了,越王娶了她,一家人都过上了好日子。但不知为何,我却不替他们感到快乐。

《搜神记》里还有一篇赫赫有名的故事,想必无人不知,故事的名字叫《郭巨埋儿》。去年过年回家时,我惊讶地发现连同《郭巨埋儿》在内的二十四孝故事已经被画到隔壁村子的墙上。那个村是方圆几十里最有钱的一个村子,他们挖了人工湖,开了采摘园,但是,他们不知道受了谁的忽悠,竟然花钱绘了二十四孝在墙上。我现在觉得那个漂亮的村子是方圆几十里最low的一个。

古人有古人的生活,正如今人有今人的生活。我们没必要因为古人的观念气得暴跳如雷,正如古人如果穿越到现在,也没必要指责我们大裤衩子配拖鞋是礼崩乐坏。当然,你可以读古书,甚至向往唐朝的菊花、古剑和酒,如果愿意冒险并愿意承担后果,你当然也能用古代的秘方来治病。

但是,不该看的书,最好不要给孩子们看。就算你忍不住非要让孩子读古书,那你最好自己能够分辨哪些适合、哪些不适合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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