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司马迁、刘歆等人误解吕不韦的“凡周867年”,而使伐纣年一直倍受争议,而成为千古之谜。他们所造成的豆腐渣工程,自古至今祸害了历史许多年,首先是造成太初历的不准,太初元年原本应是丙子年,而成丁丑年,又使日食出现在晦而不在朔。
其后的公元176年,熹平四年,蔡邕受汉灵帝之诏,作为公诉人对刘歆的宗拜者光晃举行了一次大批判。其后汉安帝时太史令虞恭也发表了废除刘歆太初历,《仍用四分历议》。
“三月九日,百官会府在公殿下东南,校尉立南面,侍中郎、将大夫、千石、六百石(官员)座行北面,议郎博士西面,户曹令史坐中而宣读灵帝诏书,公议员蔡邕前坐,侍中西北近公卿与光晃难是非焉。
太初历的编制者是谁(太初历的朝代)
议郎蔡邕以为历数精微,去圣久远,得失更迭,是以又新元有効于今。故延光元年,中谒者亶诵亦非四分庚申元,且上言当用《命历序》甲寅元。公卿百僚,参议正处竟不施行。且三光之行,迟速进退,不必若一。术家以算术追而求之,取合于当时而已,故有古今之异。今术不能上通于古,也犹如古术不能下通于今也!由此言之,有文于懺,无验于今,末必为是。
光晃以为开辟至获麟2759886岁,获麟至汉162岁,转差少了114岁,云:当为满足。则上违《乾鉴度》、《元命苞》,中使获麟不得在哀公十四年。下不及《命历序》,获麟与汉相去四蔀年数。又与秦记谱不相应,2760000-2759886=114年!
当今历正癸亥朔,光晃却以乙丑朔。乙丑与癸亥,无题勒款识与众共制者。须以弦望晦朔光魄亏满可得而见者,考其符验,而光晃历以《考灵曜》为本,二十八宿度数及冬至所在,与今史史甘石旧文错异,不可考校。以今《浑天图》仪檢验天文,也不不合于《考灵曜》。
光晃诚以能自依其术,更造望仪以追天度,远有验于图书,近有効于三光,可以易夺甘石,穷其诸术者宜用之,难问光晃,但言图懺所不服。
元和二年,二月甲寅《制书》曰:朕闻古先圣王,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史官用太初邓平术,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二度,而历以为牵牛中星先立春一日,则四分数之立春也。而以折狱大刑,于气已迕。用望平和,盖亦远矣。今改行四分,已遵于尧,已顺孔圣,奉天之文,是始用四分历庚申元之诏也。余深引河图懺,以为符验,非史官私意独所兴构,而光晃似为固意造妄说,违反经文,谬之甚者。昔尧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舜时正日月,汤武革命,治历明时,可谓正矣!且遇水遭旱,戒曰:蛮夷滑夏,寇贼奸究,而光晃以阴阳不和,奸臣盗贼,皆之元咎,诚非其理!
元和二年,乃用庚申,至今九十二岁,而光晃言秦所用,代周之元。却不知自秦以来,三易其元,不常在庚申。光晃区区信用,所学亦妄,虚无造欺,元和诏书,文备义著,非群臣议者所能变异。
汉兴承秦历,用颛顼历,元用乙卯,百有二岁。孝武皇帝改正朔,历用太初,元用丁丑,行之百八十九岁。孝章皇帝用清河李梵之言,改用四分历,元用庚申。今光晃名以庚申为非,甲寅为是。
案,自古历法有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凡六家,各自有元,光晃所制,则殷历之元也。他元虽不明图懺,各自一家之术,皆有効于当时,昔太初用丁丑之后,有六家纷错,争讼是非,太史令张寿王,挟甲寅元以非汉历,杂侯清台,课在下策,卒以疏阔,连见効奏,太初効验,无所漏失。及用四分历以束,考之行历,密于太初。”
施延也批刘歆太初历,作《仍用甲寅元之议》“太初历过天一度,日以晦见西方食,不与天象相应。元和改从四分历,四分虽密于太初,复又不正,皆不可用。甲寅与天相应,谐合图懺,可以施行。”
河南尹社、太子舍人、李弘等四十人也参加众议,作《仍用甲寅元之议》发言。“即用甲寅历,当除《元命苞》天地开辟至获麟,其中少114岁。推闺月六直其日,或朔望二十四气,宿度不相一者非一,月九道为朔,月有比三大二小,皆已疏远。元和变历以应《保乾图》,三百岁中历改宪之文,四分历本起图懺,不宜改易!”
虞恭:《仍用四分历议》
建历之本,必先立元,元正然后定日法,法定然后度周天,以定分至,三者有程,则历可成矣。
四分历仲纪之元,起于孝文帝后之三年,岁在庚辰,上溯四十五岁则岁在乙未,则汉兴元年也。又上二百七十五岁,岁在庚申,则孔子获麟至开辟276万岁。寻之上行,复得庚申,岁岁相承,从下到上,其执不误。此四分历元明《图懺》所著也。
太初元年,岁在丁丑,上极其元,当在庚戍,而曰丙子。言“144岁超一辰”凡993三起,岁有空行,八十二周有奇,乃得丙子。
案,岁之所起于天元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俱起,日行一度,积365度四分度一,而周天一币,名曰岁。步从一辰,日不得空,周天则无有超辰。
案,百七十岁二部一章,小余六十三,自然之数也。夫数出于秒,习成毫厘,毫厘积累,以成分寸。两仪既定,日月始离,初行生分,积分成度,日行一度,一岁而周,故为其归一也。……。
《通鉴外纪》:“班固谓‘三统历’最密,而杜元凯推‘春秋历’。当时之历,见二百五十五年,晦朔闰及日食推后而云,‘三统历’术比诸家最疏,推比经传,朔日皆不谐合也。”
成汤作历,弗复以正月朔旦为春节,更以十一月冬至为元首。周建子为正月,以垂三统。至于敬授历时农事,巡狩祭亭,犹用夏历矣。
古曰;“天皇作干支,伏義作甲历”,说明一下,“四分历”是指一年为365.25天,最为原始。起自《十纪》中,元起天皇,也就是《元命疱》的自“天皇开辟至孔子获麟,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正好为276万年,按此推之,则天皇元年,应岁在庚申。距今年公元2021年是为2762500年!
伏義作甲历,按理“甲寅历”应比天皇历更精确完整,但遗憾的目前尚不知伏羲元年为哪年,而则非是,只知元起甲寅,一元为129600年,后人又误把伏羲当天皇,把伏羲甲寅历当作天皇历。
再说太初历,它是受刘歆的影响,而使周朝虚增114年,也使天皇历转差少了114年,也就是刘歆的所谓“岁星每114年超一辰”,而错误使得太初元年本应“岁在丙子”,却成了“岁在乙丑”,不但超前一年,而且使每月超一日!而使日食在晦不在朔,月食也提前一天出现!
2760000-2759886=114年!刘歆等误解吕不韦“凡周867年”,错定伐纣年为公元前1123年,256+867=1123年,1123-1009=114年!
公元前1009年克商,刘歆使周朝虚增114年,也使《十纪》天皇历虚增114年!因为此之误,人们对中华《十纪》史而大失其信,原本我们可以振臂高呼“中华民族百万年”的!虽然有湖北省建始考古可以证实不虚,而今也只能喊“中华五千年”!从上面的大辩论文中可看出“中华百万年”的《十纪》史说,是为当时汉朝政府一致所公认的,并非是为妄说。
关于“太史令张寿王,挟甲寅元以非汉历”,张寿王文武双全,曾攻城略地为汉室立下汗马功劳,但因一句“挟甲寅元以非汉历”而判死刑,后觉得太重,改判留职减薪,但张寿王不改初心,坚持认为黄帝以来六千余岁,因为长期压抑,所以年纪轻轻丧命,死时只有三十六岁!
从上可知,中华民族历朝各代都很重视历史,且极为认真,一旦查出有假,即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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